第9节
望着向自己走来的百里颦,这一刻,陈欣怡全身都来不及动弹。要打我吗?会死人的吧?这人下手没轻重的吗?这根本就是神经病吧?
她只能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百里颦极为缓慢地抡起那只生满铁锈的簸箕——那把平日毫不起眼的清扫用具。
然而下一秒,一道黑影及时插入她们中间。纤细的男生不规整地穿着校服,此时此刻抬起手来,以中和的姿态开口:“好了,到此为止。”
当知觉重新回到身体里时,陈欣怡看着来人的背影发出声音:“修……修爷?”
孟修对她毫不理会,一心一意对着面前渐渐恢复神色的初中同学开口:“我们谈谈,百里。”
-
初中时的校服也是黑色。他们时常在教室走廊上打发课堂时间,大人们美名其曰罚站,实际不过是对抓不上树的蚂蚁实行流放。
孟修常把手臂架在窗台上抽烟,百里颦则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偶尔和朋友聊当时她们都沉迷的《qq炫舞》。
那时他们和大多数被家长放养的初中生一样,从来不考虑人生啊、理想啊之类的问题,高考、大学和工作都离得很远。
他们活在当下,总以为自己永远年轻,永远十来岁,永远都是初中生。
然而,转眼间,一切就改变了。
“那是不锈钢。”孟修窸窸窣窣地笑着说。早读时间的小卖部门前冷冷清清,正适合私下会面。
百里颦白他一眼,在过去的友人面前呈现出彻底放松的状态:“我只是吓唬她。”
“跟我装不认识很难吧?”说着,孟修不动声色去打量她的表情,“万一以后东窗事发,不是更难解释吗?”
百里颦默不作声,伸手捶了他肩膀一拳。一阵风吹来,她忽然皱眉捂住左眼:“啊。”
“怎么?邪王真眼要觉醒了?”孟修一边取香烟一边说笑。
她说:“眼睛里进沙子了。”
“我看看——”他立即收起香烟靠过来检查。
手刚伸出去按住她肩膀,孟修便骤然下意识回头。背后有脚步声,一阵阴森森的凉气袭来,他看到李溯站在岔口。
夏末,入秋,校园里槐树的枝叶茂盛而浓密,在风中点点滴滴落下细碎的绿雨。
李溯站在灰绿色的树荫下,手里握着一支绿色的冰棍。
他看着距离极其不正常的百里颦与孟修,若无其事地咬了一口冰棍,一言不发地咀嚼起来。
百里颦与孟修不约而同看着他,一时间浑身僵硬。还好孟修脸皮厚,及时带着笑挥手:“嗨,你也在啊。要不要请你吃根冰棍?”
“不用。在吃了,”李溯摇头,略微抬起手里那支冰棍回复,“绿色心情。”
第9章
在李溯、百里颦和孟修三个人所形成的三角形里,最先作出反应的是百里。
她一把将孟修给推开,随即换上平日对待旁人的那副口气道:“不好意思,那我就先走了。”
百里颦快步上前,不容分说拽住李溯的手臂就往教学楼走。
李溯一边把冰棍吃完一边由着她往回拉,到了楼梯间,他才不紧不慢开口:“你和孟修是初中同学吧?”
别的都能瞒,但学籍是不能造假的。与其掩饰事实,倒不如主动承认。
“嗯,”百里颦总算松开他,她走到侧前方去,脸上的表情也看不分明,“我们以前同班。”
说完又扭过头来,笑眯眯地补充:“不过班上有五十多个人呢,同班的多了去了。”
其实李溯也不关心这个。他们早自习已经迟到了,万一撞上罗斌,肯定要被乱骂一通。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反而不紧不慢抬眼看着百里颦走路。
她上楼梯时有点背手,外套袖子挽起来,两条象牙般白皙的手臂在背后交缠。
百里颦的左手握着右手,恰好隐去右边的手背。
-
白玉般的手上冒着紫里透红的淤青。
转学的第一天,实验中学校门口附近的公园里,百里颦逆着日光打量了好久那团因用力失误出现的伤痕。
腹部的痛感持续作祟,手腕酸涩,肩膀和脖子也火辣辣的疼,但那些都能忍耐。
“孟修,”她抱怨说,“痛死了。”
孟修正靠在公园里的雕塑旁,倾斜着身子看手机,这时候带着笑抬起头来:“又没伤到脸。”
脸上留下痕迹的话,就没法上学了。
听到这句时,原本准心致志在公共洗手池边清洗手臂的百里颦突然回头,如闪电般飞快朝他扑来,兴奋程度堪比老家终于建成希望小学的山区儿童:“孟修!你造吗!我!成为实验中学的学生了!”
他当然知道。平时在学校里四周都拉高压线的孟修在百里颦面前根本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像毛绒玩具一般被她一把抓住,并认真倾听她澎湃的心情。
三中和实验中学有太多差别。在学校的强压下,假使三中的学生不逃课,他们还是会最低限度地在教室里坐着。
但多半都是蠢蠢欲动,像满屋子薪柴,一点就着。
老师的纰漏、说话时突如其来的一言不合或是校外的某人在外面吆喝一嗓子,整个教室就会立刻有人喧闹起来。
教师也对此习以为常,大部分时候,都疲于再管什么纪律,直接搬着张椅子到走廊上坐着,或是索性在讲台上批阅功课。他们中百分之□□十都有副业。
学生消耗时间,老师也得过且过。
那里不适合学习。
“我运气真好!”百里颦眼睛里有闪闪发亮的星星,“我一直运气都很好!来实验中学读书会更容易考上大学的,我想上重本!实验中学管得肯定也更严吧,我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了!”
听着友人的未来宣言,孟修被她摇得有点晕。他握住她的手说:“百里。”
一般而言,女性比男性心理成熟得更早。但孟修也不是不理解她的想法。
百里颦成长了。
她知道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用粗暴的方法解决问题了。
即便进了高中,他的生活方式也仍旧和初中时没什么两样。她却要变成另外的样子。
不过,改变也理应是循序渐进的。
“这两个人要怎么办?”孟修问。
“啊,他们啊。”松开他以后,百里颦侧身去看比自己低一截的职高生,她笑着问,“《国际歌》会唱吗?”
-
截至目前,文理分科时间过短,因此高二年级第一学期的月考取消了。
从大嘴巴的英语老师那里得知这个消息时,4班全体同学举天同庆,庆祝能过个悠闲的十一假期。
乐小可的黑板报也及时完成。
虽然说是班级集体活动,但不可否认,板报多半是宣传委员等一小部分同学的工作。
假期作业厚重如山,每个科目起码十来页习题,却也挡不住同学们三天假期的快乐。
三天看着不长,可是,对于连周末都要求自习的实验中学而言,已经奢侈过头了。
早晨离开宿舍前,百里颦是想跟乐小可打个招呼的。但她显然在躲她,一大清早就走了。到了教室,她也只用苦笑搪塞搭话。
老师将保管的手机都发了。
一直以来,宋艾琳都不满于百里颦用小灵通手机。见发手机时她也上去,宋艾琳心中的不快才稍微缓和:“我就说,除了小灵通以外你果然还有别的手机。”
只见百里颦拿着一只oppo的直板机下来,抬头问她:“你刚说什么?我们加个qq吧。”
宋艾琳:“……放假我陪你去买手机好不好?”
出校门时,百里颦在一同离校的人群里随波涌动。她慢慢往前走,目光偶然间触碰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假如她没记错的话,李溯叫他“廖哥”。
廖哥在学校旁边的书店门前站着。他还是那副皮衣、墨镜、大金链子的打扮,惹得周围一片家长学生又怕又好奇地绕道而行。
百里颦回想了一下,今天她离开教室时,李溯不在,大约是去林浩那里了。
她斟酌着要不要上前跟告诉廖哥一声,下一秒,她又看见另一个人。
“小叔!”百里颦举起手臂喊了一声。
百里慎原本还一脸痴傻盯着这人山人海,一听到百里颦的声音,立即转过身来:“颦颦!”
她这位叔叔这人很难令人忽视。梳小辫子,粉色沙滩裤,颧骨上还有道疤,即便静悄悄站那儿不动都有够引人注目,这一嗓子下来,周遭看他的人更多了。
百里颦挤出人群,匆匆忙忙跑过去,其间还险些绊倒:“你终于出来了!”
他们挽着手去打车。“嗯,可算出来了。”说着,百里慎忍不住回头去看廖哥,“那人的打扮也太夸张了吧?”
百里颦有点心虚,拽住叔叔快步上车:“别盯着人家看!”
他们要去的是百里颦现在的住处,也就是百里慎的哥哥嫂子家。
然而,不论是百里颦还是百里慎,对这个地方都不怎么熟悉。
他们有着相同的经历——年幼时便离开了父母与兄弟。唯一的区别是,他是自己走的,而她是被送走的。
百里家位于别墅区,三层的西式小楼,其实近几年生意已不大景气,但家里除了护工,仍有请专门操持家务的佣人。
百里颦先回了一趟卧室。上楼时,她恰好遇到百里笑。
少年站在一楼楼梯扶手边,面容安静温吞。他穿着校服,向百里颦露出沉寂的微笑:“姐姐,你回来了。”
第10章
从楼梯的缝隙间看不到少年的眼睛,只能窥见他微笑的嘴角。“笑笑。”百里颦脸上闪过一丝罕见的紧张,“身体还好吗?”
“嗯。”在读初三的男生嘴角上扬,站在原地目送着她简单寒暄后离开。
这场阔别已久的家庭聚餐并没能顺利进行。
餐桌布置好以后,妈妈和护工一起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在她们将百里康才运上轮椅的过程中,百里颦与百里慎站在门的两边。
她不动声色用余光打量叔叔的脸,触及到百里慎空洞的神情,最终,她还是将视线抽回去。
百里家的餐桌上,气氛难免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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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能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百里颦极为缓慢地抡起那只生满铁锈的簸箕——那把平日毫不起眼的清扫用具。
然而下一秒,一道黑影及时插入她们中间。纤细的男生不规整地穿着校服,此时此刻抬起手来,以中和的姿态开口:“好了,到此为止。”
当知觉重新回到身体里时,陈欣怡看着来人的背影发出声音:“修……修爷?”
孟修对她毫不理会,一心一意对着面前渐渐恢复神色的初中同学开口:“我们谈谈,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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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的校服也是黑色。他们时常在教室走廊上打发课堂时间,大人们美名其曰罚站,实际不过是对抓不上树的蚂蚁实行流放。
孟修常把手臂架在窗台上抽烟,百里颦则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偶尔和朋友聊当时她们都沉迷的《qq炫舞》。
那时他们和大多数被家长放养的初中生一样,从来不考虑人生啊、理想啊之类的问题,高考、大学和工作都离得很远。
他们活在当下,总以为自己永远年轻,永远十来岁,永远都是初中生。
然而,转眼间,一切就改变了。
“那是不锈钢。”孟修窸窸窣窣地笑着说。早读时间的小卖部门前冷冷清清,正适合私下会面。
百里颦白他一眼,在过去的友人面前呈现出彻底放松的状态:“我只是吓唬她。”
“跟我装不认识很难吧?”说着,孟修不动声色去打量她的表情,“万一以后东窗事发,不是更难解释吗?”
百里颦默不作声,伸手捶了他肩膀一拳。一阵风吹来,她忽然皱眉捂住左眼:“啊。”
“怎么?邪王真眼要觉醒了?”孟修一边取香烟一边说笑。
她说:“眼睛里进沙子了。”
“我看看——”他立即收起香烟靠过来检查。
手刚伸出去按住她肩膀,孟修便骤然下意识回头。背后有脚步声,一阵阴森森的凉气袭来,他看到李溯站在岔口。
夏末,入秋,校园里槐树的枝叶茂盛而浓密,在风中点点滴滴落下细碎的绿雨。
李溯站在灰绿色的树荫下,手里握着一支绿色的冰棍。
他看着距离极其不正常的百里颦与孟修,若无其事地咬了一口冰棍,一言不发地咀嚼起来。
百里颦与孟修不约而同看着他,一时间浑身僵硬。还好孟修脸皮厚,及时带着笑挥手:“嗨,你也在啊。要不要请你吃根冰棍?”
“不用。在吃了,”李溯摇头,略微抬起手里那支冰棍回复,“绿色心情。”
第9章
在李溯、百里颦和孟修三个人所形成的三角形里,最先作出反应的是百里。
她一把将孟修给推开,随即换上平日对待旁人的那副口气道:“不好意思,那我就先走了。”
百里颦快步上前,不容分说拽住李溯的手臂就往教学楼走。
李溯一边把冰棍吃完一边由着她往回拉,到了楼梯间,他才不紧不慢开口:“你和孟修是初中同学吧?”
别的都能瞒,但学籍是不能造假的。与其掩饰事实,倒不如主动承认。
“嗯,”百里颦总算松开他,她走到侧前方去,脸上的表情也看不分明,“我们以前同班。”
说完又扭过头来,笑眯眯地补充:“不过班上有五十多个人呢,同班的多了去了。”
其实李溯也不关心这个。他们早自习已经迟到了,万一撞上罗斌,肯定要被乱骂一通。但他一点也不着急,反而不紧不慢抬眼看着百里颦走路。
她上楼梯时有点背手,外套袖子挽起来,两条象牙般白皙的手臂在背后交缠。
百里颦的左手握着右手,恰好隐去右边的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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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般的手上冒着紫里透红的淤青。
转学的第一天,实验中学校门口附近的公园里,百里颦逆着日光打量了好久那团因用力失误出现的伤痕。
腹部的痛感持续作祟,手腕酸涩,肩膀和脖子也火辣辣的疼,但那些都能忍耐。
“孟修,”她抱怨说,“痛死了。”
孟修正靠在公园里的雕塑旁,倾斜着身子看手机,这时候带着笑抬起头来:“又没伤到脸。”
脸上留下痕迹的话,就没法上学了。
听到这句时,原本准心致志在公共洗手池边清洗手臂的百里颦突然回头,如闪电般飞快朝他扑来,兴奋程度堪比老家终于建成希望小学的山区儿童:“孟修!你造吗!我!成为实验中学的学生了!”
他当然知道。平时在学校里四周都拉高压线的孟修在百里颦面前根本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像毛绒玩具一般被她一把抓住,并认真倾听她澎湃的心情。
三中和实验中学有太多差别。在学校的强压下,假使三中的学生不逃课,他们还是会最低限度地在教室里坐着。
但多半都是蠢蠢欲动,像满屋子薪柴,一点就着。
老师的纰漏、说话时突如其来的一言不合或是校外的某人在外面吆喝一嗓子,整个教室就会立刻有人喧闹起来。
教师也对此习以为常,大部分时候,都疲于再管什么纪律,直接搬着张椅子到走廊上坐着,或是索性在讲台上批阅功课。他们中百分之□□十都有副业。
学生消耗时间,老师也得过且过。
那里不适合学习。
“我运气真好!”百里颦眼睛里有闪闪发亮的星星,“我一直运气都很好!来实验中学读书会更容易考上大学的,我想上重本!实验中学管得肯定也更严吧,我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了!”
听着友人的未来宣言,孟修被她摇得有点晕。他握住她的手说:“百里。”
一般而言,女性比男性心理成熟得更早。但孟修也不是不理解她的想法。
百里颦成长了。
她知道不能再像以前一样用粗暴的方法解决问题了。
即便进了高中,他的生活方式也仍旧和初中时没什么两样。她却要变成另外的样子。
不过,改变也理应是循序渐进的。
“这两个人要怎么办?”孟修问。
“啊,他们啊。”松开他以后,百里颦侧身去看比自己低一截的职高生,她笑着问,“《国际歌》会唱吗?”
-
截至目前,文理分科时间过短,因此高二年级第一学期的月考取消了。
从大嘴巴的英语老师那里得知这个消息时,4班全体同学举天同庆,庆祝能过个悠闲的十一假期。
乐小可的黑板报也及时完成。
虽然说是班级集体活动,但不可否认,板报多半是宣传委员等一小部分同学的工作。
假期作业厚重如山,每个科目起码十来页习题,却也挡不住同学们三天假期的快乐。
三天看着不长,可是,对于连周末都要求自习的实验中学而言,已经奢侈过头了。
早晨离开宿舍前,百里颦是想跟乐小可打个招呼的。但她显然在躲她,一大清早就走了。到了教室,她也只用苦笑搪塞搭话。
老师将保管的手机都发了。
一直以来,宋艾琳都不满于百里颦用小灵通手机。见发手机时她也上去,宋艾琳心中的不快才稍微缓和:“我就说,除了小灵通以外你果然还有别的手机。”
只见百里颦拿着一只oppo的直板机下来,抬头问她:“你刚说什么?我们加个qq吧。”
宋艾琳:“……放假我陪你去买手机好不好?”
出校门时,百里颦在一同离校的人群里随波涌动。她慢慢往前走,目光偶然间触碰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假如她没记错的话,李溯叫他“廖哥”。
廖哥在学校旁边的书店门前站着。他还是那副皮衣、墨镜、大金链子的打扮,惹得周围一片家长学生又怕又好奇地绕道而行。
百里颦回想了一下,今天她离开教室时,李溯不在,大约是去林浩那里了。
她斟酌着要不要上前跟告诉廖哥一声,下一秒,她又看见另一个人。
“小叔!”百里颦举起手臂喊了一声。
百里慎原本还一脸痴傻盯着这人山人海,一听到百里颦的声音,立即转过身来:“颦颦!”
她这位叔叔这人很难令人忽视。梳小辫子,粉色沙滩裤,颧骨上还有道疤,即便静悄悄站那儿不动都有够引人注目,这一嗓子下来,周遭看他的人更多了。
百里颦挤出人群,匆匆忙忙跑过去,其间还险些绊倒:“你终于出来了!”
他们挽着手去打车。“嗯,可算出来了。”说着,百里慎忍不住回头去看廖哥,“那人的打扮也太夸张了吧?”
百里颦有点心虚,拽住叔叔快步上车:“别盯着人家看!”
他们要去的是百里颦现在的住处,也就是百里慎的哥哥嫂子家。
然而,不论是百里颦还是百里慎,对这个地方都不怎么熟悉。
他们有着相同的经历——年幼时便离开了父母与兄弟。唯一的区别是,他是自己走的,而她是被送走的。
百里家位于别墅区,三层的西式小楼,其实近几年生意已不大景气,但家里除了护工,仍有请专门操持家务的佣人。
百里颦先回了一趟卧室。上楼时,她恰好遇到百里笑。
少年站在一楼楼梯扶手边,面容安静温吞。他穿着校服,向百里颦露出沉寂的微笑:“姐姐,你回来了。”
第10章
从楼梯的缝隙间看不到少年的眼睛,只能窥见他微笑的嘴角。“笑笑。”百里颦脸上闪过一丝罕见的紧张,“身体还好吗?”
“嗯。”在读初三的男生嘴角上扬,站在原地目送着她简单寒暄后离开。
这场阔别已久的家庭聚餐并没能顺利进行。
餐桌布置好以后,妈妈和护工一起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在她们将百里康才运上轮椅的过程中,百里颦与百里慎站在门的两边。
她不动声色用余光打量叔叔的脸,触及到百里慎空洞的神情,最终,她还是将视线抽回去。
百里家的餐桌上,气氛难免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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