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节
“呀,那我娘还不被她烦死。”
云瑶自己快出嫁出去了,所以也不是很担心,她就操心她娘。
云夕说道:“她最多也就是唠叨几句而已,哪里敢说太多。”
她陪云瑶在里头聊了一会儿,陆陆续续也有客人登门添妆,云夕因为还戴孝,自然不好出去招待客人。
说起来,云瑶这回的嫁妆也的确让京城的人大开眼界了一把。云夕当时出嫁时嫁妆也十分丰厚,但她本身是出了名的会赚钱,嫁妆再多,大家也都习以为常。
云瑶的就出乎了她们的意料之中。云瑶这些年来,开铺子,写话本,偶尔也跟着云夕一起打赌,到现在赚的银子积攒下来也有二三十万两了。邓长明赚钱本事不在她之下,当时下聘的时候,聘金同样给了三千两黄金,还有不少奇珍异宝。
杜周氏疼爱女儿,将所有的聘礼都添为云瑶的嫁妆,于是总数就十分可观了。
老家凤凰县那边的田地有两千亩,京城这边的水田则有两万亩,还有一个云夕先前送给她的温泉庄子,外加几家的店铺。其他的绫罗绸缎不少都是贡品。头面更是十分惹人注目,那些宝石简直要晃花了大家的眼。
不少人都忍不住交换了一个惊叹的眼神——上个月那顺天府府尹的嫡长女出嫁都没这么丰盛的嫁妆。
一些计算能力不错的人已经计算开来了:就算不算压箱底银子,这些嫁妆加起来最少也有三十万两了。她们并不知道,云瑶自己还留了二十万的压箱底银子。
事实上,因为不少田地属于原本被抄的几家,买的时候比起市价要便宜许多。加上玉石珍珠、黄金都是齐全的,在打造头面的时候,也只需要出个工本费而已。所以置办这份嫁妆所花费的银子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当大家知道云夕直接添妆一千亩田地,以前还送了一个温泉庄子时,不由也感慨她们果真是姐妹情深。
云瑶这些年结识的人也不少,其中不少非富即贵,因此添妆礼也颇为可观。因为云瑶是无为子的弟子,因此无为子也给这徒弟送了不少礼物过来,基本都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最惹眼注目的便是用羊脂玉雕刻而成的不老仙翁。
杜张氏原本就是欺软怕硬的人,上门的宾客一个个都是说不出的富贵气派,让她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放。她还听丫鬟说了,其中不少都是一二品的夫人。她平时在七品夫人面前便已经战战兢兢了,一二品更是她所不敢想象的。
原本她还想着结识些贵人,但往她们面前一站,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倒是何氏表现得比她好得多了,虽然有些小心翼翼,但总体来说却没怎么失礼。
杜张氏见自己被孙媳妇彻底比下去了,干脆寻了个理由离开了,还将何氏一起带走。
云夕知道后十分无语,更让她无语的是,等添妆礼之后,杜张氏还对杜周氏说道:“云瑶哪里需要那么多嫁妆,还不如多留一些下来,给磊儿和睿儿呢。磊儿和睿儿将来才是给你们养老送终的人。”
言语之间,对给云瑶这么多嫁妆很是不满。
杜周氏便回道:“说起来,我也没有给云瑶什么嫁妆,这些都是她这些年来自己赚的银子。我们家也是要脸面的,哪里能贪了小孩子的钱。”
至于她私下给云瑶贴补的,那就不需要告诉婆婆了。
杜周氏两个女儿都会赚钱,还有本事,这让她自豪的同时,偶尔也会有帮不上忙的小小郁闷。
杜张氏听了这话,这才没说什么。她原本觉得自己在凤凰县过着老封君的生活就已经够好了,只是等看了云瑶的嫁妆后,才发觉她一年的开销,都未必比得过孙女的一件首饰。
酸溜溜的情绪肯定是有的,但是更多的却是后悔。倘若她一开始便同大儿子一家好好相处,打好关系的话……
或许是因为这嫁妆让杜张氏认识到大房的家底,她添妆礼过后,对大房一家越发和颜悦色了。
杜周氏想了想,最后还是觉得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加上他们一家现在一年的收益也有两三万两。原本杜一福一个月是给她娘十两银子,逢年过节也会送些绸缎一类的。这次夫妻两一讨论,决定给二十两银子一个月。杜周氏还打算将老家一百亩的田地转到杜张氏手中,交给她自己保管。
她想得也很通透,与其让婆婆看他们日子红火,最后忍不住留在家里同她一起过活,那还不如花点银子打发呢。她好好的小日子,一点都不想多了一个指手画脚的人。
当然,若是杜张氏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话,那么她手中还有侄女给她的那种让人休息不好的药呢。真危害到自己的平静日子,杜周氏也不会客气的。
正如同杜周氏所想的那般,在她告诉杜张氏这件事,并且将地契给她后,杜张氏嘴上推却着,脸上却笑开了花。
她假假地推了好一会儿,在杜周氏的坚持之下,杜张氏这才做出勉为其难的神态,将这地契收下。
杜周氏更是说道:“也快过年了,红袖楼也送了一些花样过来,娘也挑些花样子,到时候好给你打套金头面。”
红袖楼也是不错的首饰店,价格比点绛阁要低一些。按照云夕的说法,那就是性价比挺高的一家店。
杜张氏听到有新首饰,顿时眉开眼笑了起来,说道:“我都这把年纪了,哪里需要什么首饰。”
“您的孙女婿可是县男,云瑶大婚那天,娘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
最后杜张氏选了自己喜欢的,都是那种富贵的花样。杜周氏觉得太俗了点,又挑了几个大方端庄的首饰,另外还给她打了几个翡翠。她对何氏的观感也挺好的,想起她嫁进来后,她也没送什么礼物,同样给她打了一套银头面,另外还送了几个金钗。
杜周氏也不厚此薄彼,杜强整个侄子也到了相看婚事的年纪。她同样给杜强五百两银子,给未来的二侄媳妇打了一套银头面。
这些加起来两三千两就去了,杜周氏却没怎么在意。就像是侄女平时挂在嘴边的那些话,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云夕在知道大伯母的做法后,也不得不感慨大伯母的确是厉害了许多,还真是挑不出半点的差错,而且皆大欢喜。
……
在送过添妆礼之后,云夕便继续呆在府里。她也没忘记清虚道人的事情,每日着人盯紧他。
清虚道人那边倒没有什么动静,每日都在他那草庐那边念经。
在大婚的前几天,云夕倒是从赖三这边收到了一则的消息。京城南街的几个小地痞最近收到些银子,让他们在云瑶大婚那天,提着狗血经过花轿,然后装作无意地撞上花轿。
赖三道:“那地痞不敢得罪咱们,应付过那人后,便让手下偷偷将这消息送到我手中。”
赖三一过来,顿时将京城的万事屋规模又扩大了许多,学着凤凰县那边,将一些小乞丐发展成眼线。云夕觉得再继续这样下去,迟早都要建立一个所谓的丐帮了。
云夕冷笑道:“感情这血光之灾是应在这里呢。”
尽管那清虚道人看似安分守己,云夕用膝盖猜也知道同他有关。
云夕道:“谁收买那地痞的?”
在云瑶大婚这天用狗血泼花轿,一方面可以让清虚道算无遗漏的名声更上一层楼,另一方面还可以破坏了云瑶一生一世的婚礼,恶心了杜家一把。
想出这个法子的人,不知道对杜家怀有多大的恶意呢。
赖三抬了抬眼,说道:“收买那地痞的,是四皇子奶娘的义子。”
四皇子楚熙?
所以说清虚道长,其实是四皇子一脉的人?
云夕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了诸多的细节。倘若是他的话,难不成是记恨云夕先前当面拒绝丽妃的事情所以才给杜家找点麻烦?
不,四皇子再怎么心胸小,也不至于眼界狭窄到算计女子的婚礼,这反而更像是女子后宅的手段……
云夕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一个名字:丽妃。
这事只怕是丽妃的手笔。
不过对方最大的目的应该只是扩大清虚道人的名声,恶心杜家倒只是其次了。
云夕眸光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嘴角缓缓勾起一抹温和无害的笑意,“让那地痞接下这个活。”
只不过到时候要泼狗血的对象就得换一下了。
她吩咐赖三好好运转一下这事,赖三认认真真地听着,开始策划给他们一个好看。
反正到时候真出事了,顺藤摸瓜也是找到丽妃的头上,绝对能够让她有苦说不出。
云夕也有些摸清了丽妃的心态。大皇子和二皇子已经彻底没了希望,四皇子的亲事也已经定了下来,他的未婚妻还是总督之女,家里当官的不知道多少个,是十分给力的一门姻亲。四皇子在两个月前更是被楚息元送到吏部去历练一番,楚息元对这个儿子看上去也挺看重的。
也难怪丽妃会生了帮儿子争夺位置的心思。
云夕是不太喜欢楚龄来着,但她更讨厌楚熙。就算不喜欢楚龄,她也得承认对方的确有当皇帝的资质,至少他做事勤勉,也不是那等不将普通老百姓当人看的天家子弟,厌恶贿赂、欺压平民这一套做法。所以将来他若是登上皇位,好歹还是个做实事的。
楚熙的耳根子软,又有典型的皇子病,云夕还真不看好他。
在吩咐完赖三办事以后,她便按兵不动,乖乖等着云瑶出嫁那天到来。
☆、第十五章 泼狗血,诛心之言
京城一般在十一月底便开始飘起了鹅毛大雪,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在经历过前几年那一场雪灾以后,京城人对于寒冷的抵抗性似乎已经提高了不少。
原本云夕还有些担心若是云瑶成亲那天一直下大雪的话,终究不美。
只是她也没有想到,原本下了几天的细雪,在云瑶大婚的前两天便停了下来。
等大婚那天,天空更是难得放晴了一回。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多了几分的暖意。
云夕因为戴孝的缘故,尽管上门看了一回云瑶,但终究没有留下来参加婚宴。
自家疼爱多年的妹妹即将出嫁,让她心中颇不是滋味。别的女子出嫁多少都有不安紧张的情绪,云瑶倒好,已经是那副让人牙痒痒的没心没肺的样子。
她甚至还对红着眼眶的杜周氏说道:“娘就当做我是出门做客几天,以后我肯定要经常回来的。”
杜周氏听了这话,眼泪直接就回去了,哭笑不得道:“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呢,嫁人后哪里能那般随意。”
云瑶哼了哼,“哪里不可以了?我都和他说好的。”
云夕看了一回妹妹,见云瑶一切都好后便离开了。是啊,就像是云瑶所说的那般,她上头没有长辈,邓长明也不是会拘束她性子的人,她到时候就算天天住娘家,还能有人跳出来指责她不成?
至于外界的指指点点,那纯粹就是他们嫉妒了。
云瑶的嫁妆先一步送到邓家的宅子中。邓长明经营那百味斋,尽管大部分得上缴国库,等漏下的那部分便足够他赚的盆满钵满的。先前楚息元赏赐给他的那三进宅子更是被他给装潢的十分精致,充满了南方水乡那种诗情画意的古韵。
邓长明虽然上头没有长辈,但端长公主今日却过来帮他招待宾客,充当了一回的长辈,也给了这对新人的婚礼一个最大的体面。
云夕从杜家出来后,直接先拐去了邓长明宅子附近的一个客栈中,她先前便定了一个包间,这包间恰好能够将下面的场景一览无余。这也能够方便她等下看戏。
因为不想被人看到她的缘故,她难得戴上了帷帽,只在进了包间以后才拿下帷帽。
没一会儿,便有人轻轻敲门。
立秋过去开门,进来的是张双云。在陆翊染离开京城后,她便将大权下放到张双云和李若薇的手中。这两位都是翊染一手提拔出来的,再可靠不过。
“安排的如何了?”
张双云也是清楚这事的,甚至她还帮了一把。
张双云唇角勾了勾,说道:“那丽妃的母亲文氏已经上当了。”
丽妃身在皇宫,想要算计杜家逃不开娘家人的帮助。所以文家是知道这件事的,文老夫人更是同女儿一个鼻孔出气。这文老夫人娘家正是山北的孟家,是所谓圣人后代,据说最是遵礼守法。大楚的民风开放,即使是京城贵族家的少女出门也不兴戴帷帽,寡妇再嫁也是常事。这文氏对于这些便十分的看不上,觉得这不是名门淑女该有的模样,更觉得女子当遵守三从四德,从一而终,最好是抱着贞节牌坊过一辈子才好。
这也导致京城中那些夫人都不爱同她打交道,谁喜欢被教导要贤惠要三从四德。
可想而知,办下那么多事的云夕在这位文老夫人眼中,那是绝对的不安分人物。尤其是云夕开办女学的事情更是让她看不过眼,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只是文老夫人也不是傻子,知道云夕在大楚的名声可谓是如日中天,在掌控话语权的清流中更是名声显赫。她开办女学的事情也有大儒表示她这是教化女子,乃功德之事。文氏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在明面上和云夕作对,也就是私下表示一下不满而已。文家的下人也不是多么守口如瓶的人物,自然就泄露了一些风声出来。
云夕早就看文氏不顺眼,这也是她这回将主意打到文氏头上的原因。
邓长明这回成亲因为是端长公主出面主持的缘故,捧场上门的宾客也不少。原本邓长明并没有邀请文家,不过在收到云夕的消息后,他便也给文家发了请帖。
邓长明好不容易过五关斩六将才成功让杜周氏首肯将云瑶嫁给他,他才刚歇气没一会儿,便收到有人打算拿他的婚礼作筏子,邓长明哪里不恼火,如今有了机会,自然得好好给人家一个教训才是。
若是平时,文氏还真不一定会过来参加。只是她也有心让自己的外孙更进一步,那么端长公主的支持便成为了重中之重的事情。楚息元对端长公主这个姐姐一直很是不坏,优待多多。对陆翊染这个外甥女更是尤其宠爱,又是封公主,又是给兵权,简直比皇女还受宠。
只是文氏也不想想,她平时嫌弃陆翊染的那些话入了端长公主的耳朵,哪里能看她顺眼。
原本端长公主还想看在今天邓长明的大婚之上不同文氏计较的,只是收到云夕送来的消息后,端长公主便改变了主意。
她身上一袭雍容华贵的金缕衣,随意的一瞥便足够让目光扫过的人感受到一股莫大的压力,她皮笑肉不笑道:“文老夫人还真是稀客啊。”
文老夫人仪态万千道:“今日是邓县男的大喜之日,于是我便过来喝杯喜酒。”
云瑶自己快出嫁出去了,所以也不是很担心,她就操心她娘。
云夕说道:“她最多也就是唠叨几句而已,哪里敢说太多。”
她陪云瑶在里头聊了一会儿,陆陆续续也有客人登门添妆,云夕因为还戴孝,自然不好出去招待客人。
说起来,云瑶这回的嫁妆也的确让京城的人大开眼界了一把。云夕当时出嫁时嫁妆也十分丰厚,但她本身是出了名的会赚钱,嫁妆再多,大家也都习以为常。
云瑶的就出乎了她们的意料之中。云瑶这些年来,开铺子,写话本,偶尔也跟着云夕一起打赌,到现在赚的银子积攒下来也有二三十万两了。邓长明赚钱本事不在她之下,当时下聘的时候,聘金同样给了三千两黄金,还有不少奇珍异宝。
杜周氏疼爱女儿,将所有的聘礼都添为云瑶的嫁妆,于是总数就十分可观了。
老家凤凰县那边的田地有两千亩,京城这边的水田则有两万亩,还有一个云夕先前送给她的温泉庄子,外加几家的店铺。其他的绫罗绸缎不少都是贡品。头面更是十分惹人注目,那些宝石简直要晃花了大家的眼。
不少人都忍不住交换了一个惊叹的眼神——上个月那顺天府府尹的嫡长女出嫁都没这么丰盛的嫁妆。
一些计算能力不错的人已经计算开来了:就算不算压箱底银子,这些嫁妆加起来最少也有三十万两了。她们并不知道,云瑶自己还留了二十万的压箱底银子。
事实上,因为不少田地属于原本被抄的几家,买的时候比起市价要便宜许多。加上玉石珍珠、黄金都是齐全的,在打造头面的时候,也只需要出个工本费而已。所以置办这份嫁妆所花费的银子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当大家知道云夕直接添妆一千亩田地,以前还送了一个温泉庄子时,不由也感慨她们果真是姐妹情深。
云瑶这些年结识的人也不少,其中不少非富即贵,因此添妆礼也颇为可观。因为云瑶是无为子的弟子,因此无为子也给这徒弟送了不少礼物过来,基本都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最惹眼注目的便是用羊脂玉雕刻而成的不老仙翁。
杜张氏原本就是欺软怕硬的人,上门的宾客一个个都是说不出的富贵气派,让她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放。她还听丫鬟说了,其中不少都是一二品的夫人。她平时在七品夫人面前便已经战战兢兢了,一二品更是她所不敢想象的。
原本她还想着结识些贵人,但往她们面前一站,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倒是何氏表现得比她好得多了,虽然有些小心翼翼,但总体来说却没怎么失礼。
杜张氏见自己被孙媳妇彻底比下去了,干脆寻了个理由离开了,还将何氏一起带走。
云夕知道后十分无语,更让她无语的是,等添妆礼之后,杜张氏还对杜周氏说道:“云瑶哪里需要那么多嫁妆,还不如多留一些下来,给磊儿和睿儿呢。磊儿和睿儿将来才是给你们养老送终的人。”
言语之间,对给云瑶这么多嫁妆很是不满。
杜周氏便回道:“说起来,我也没有给云瑶什么嫁妆,这些都是她这些年来自己赚的银子。我们家也是要脸面的,哪里能贪了小孩子的钱。”
至于她私下给云瑶贴补的,那就不需要告诉婆婆了。
杜周氏两个女儿都会赚钱,还有本事,这让她自豪的同时,偶尔也会有帮不上忙的小小郁闷。
杜张氏听了这话,这才没说什么。她原本觉得自己在凤凰县过着老封君的生活就已经够好了,只是等看了云瑶的嫁妆后,才发觉她一年的开销,都未必比得过孙女的一件首饰。
酸溜溜的情绪肯定是有的,但是更多的却是后悔。倘若她一开始便同大儿子一家好好相处,打好关系的话……
或许是因为这嫁妆让杜张氏认识到大房的家底,她添妆礼过后,对大房一家越发和颜悦色了。
杜周氏想了想,最后还是觉得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加上他们一家现在一年的收益也有两三万两。原本杜一福一个月是给她娘十两银子,逢年过节也会送些绸缎一类的。这次夫妻两一讨论,决定给二十两银子一个月。杜周氏还打算将老家一百亩的田地转到杜张氏手中,交给她自己保管。
她想得也很通透,与其让婆婆看他们日子红火,最后忍不住留在家里同她一起过活,那还不如花点银子打发呢。她好好的小日子,一点都不想多了一个指手画脚的人。
当然,若是杜张氏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话,那么她手中还有侄女给她的那种让人休息不好的药呢。真危害到自己的平静日子,杜周氏也不会客气的。
正如同杜周氏所想的那般,在她告诉杜张氏这件事,并且将地契给她后,杜张氏嘴上推却着,脸上却笑开了花。
她假假地推了好一会儿,在杜周氏的坚持之下,杜张氏这才做出勉为其难的神态,将这地契收下。
杜周氏更是说道:“也快过年了,红袖楼也送了一些花样过来,娘也挑些花样子,到时候好给你打套金头面。”
红袖楼也是不错的首饰店,价格比点绛阁要低一些。按照云夕的说法,那就是性价比挺高的一家店。
杜张氏听到有新首饰,顿时眉开眼笑了起来,说道:“我都这把年纪了,哪里需要什么首饰。”
“您的孙女婿可是县男,云瑶大婚那天,娘当然要好好打扮一下。”
最后杜张氏选了自己喜欢的,都是那种富贵的花样。杜周氏觉得太俗了点,又挑了几个大方端庄的首饰,另外还给她打了几个翡翠。她对何氏的观感也挺好的,想起她嫁进来后,她也没送什么礼物,同样给她打了一套银头面,另外还送了几个金钗。
杜周氏也不厚此薄彼,杜强整个侄子也到了相看婚事的年纪。她同样给杜强五百两银子,给未来的二侄媳妇打了一套银头面。
这些加起来两三千两就去了,杜周氏却没怎么在意。就像是侄女平时挂在嘴边的那些话,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云夕在知道大伯母的做法后,也不得不感慨大伯母的确是厉害了许多,还真是挑不出半点的差错,而且皆大欢喜。
……
在送过添妆礼之后,云夕便继续呆在府里。她也没忘记清虚道人的事情,每日着人盯紧他。
清虚道人那边倒没有什么动静,每日都在他那草庐那边念经。
在大婚的前几天,云夕倒是从赖三这边收到了一则的消息。京城南街的几个小地痞最近收到些银子,让他们在云瑶大婚那天,提着狗血经过花轿,然后装作无意地撞上花轿。
赖三道:“那地痞不敢得罪咱们,应付过那人后,便让手下偷偷将这消息送到我手中。”
赖三一过来,顿时将京城的万事屋规模又扩大了许多,学着凤凰县那边,将一些小乞丐发展成眼线。云夕觉得再继续这样下去,迟早都要建立一个所谓的丐帮了。
云夕冷笑道:“感情这血光之灾是应在这里呢。”
尽管那清虚道人看似安分守己,云夕用膝盖猜也知道同他有关。
云夕道:“谁收买那地痞的?”
在云瑶大婚这天用狗血泼花轿,一方面可以让清虚道算无遗漏的名声更上一层楼,另一方面还可以破坏了云瑶一生一世的婚礼,恶心了杜家一把。
想出这个法子的人,不知道对杜家怀有多大的恶意呢。
赖三抬了抬眼,说道:“收买那地痞的,是四皇子奶娘的义子。”
四皇子楚熙?
所以说清虚道长,其实是四皇子一脉的人?
云夕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了诸多的细节。倘若是他的话,难不成是记恨云夕先前当面拒绝丽妃的事情所以才给杜家找点麻烦?
不,四皇子再怎么心胸小,也不至于眼界狭窄到算计女子的婚礼,这反而更像是女子后宅的手段……
云夕脑海中已经浮现出一个名字:丽妃。
这事只怕是丽妃的手笔。
不过对方最大的目的应该只是扩大清虚道人的名声,恶心杜家倒只是其次了。
云夕眸光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嘴角缓缓勾起一抹温和无害的笑意,“让那地痞接下这个活。”
只不过到时候要泼狗血的对象就得换一下了。
她吩咐赖三好好运转一下这事,赖三认认真真地听着,开始策划给他们一个好看。
反正到时候真出事了,顺藤摸瓜也是找到丽妃的头上,绝对能够让她有苦说不出。
云夕也有些摸清了丽妃的心态。大皇子和二皇子已经彻底没了希望,四皇子的亲事也已经定了下来,他的未婚妻还是总督之女,家里当官的不知道多少个,是十分给力的一门姻亲。四皇子在两个月前更是被楚息元送到吏部去历练一番,楚息元对这个儿子看上去也挺看重的。
也难怪丽妃会生了帮儿子争夺位置的心思。
云夕是不太喜欢楚龄来着,但她更讨厌楚熙。就算不喜欢楚龄,她也得承认对方的确有当皇帝的资质,至少他做事勤勉,也不是那等不将普通老百姓当人看的天家子弟,厌恶贿赂、欺压平民这一套做法。所以将来他若是登上皇位,好歹还是个做实事的。
楚熙的耳根子软,又有典型的皇子病,云夕还真不看好他。
在吩咐完赖三办事以后,她便按兵不动,乖乖等着云瑶出嫁那天到来。
☆、第十五章 泼狗血,诛心之言
京城一般在十一月底便开始飘起了鹅毛大雪,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在经历过前几年那一场雪灾以后,京城人对于寒冷的抵抗性似乎已经提高了不少。
原本云夕还有些担心若是云瑶成亲那天一直下大雪的话,终究不美。
只是她也没有想到,原本下了几天的细雪,在云瑶大婚的前两天便停了下来。
等大婚那天,天空更是难得放晴了一回。冬日的阳光照在身上,多了几分的暖意。
云夕因为戴孝的缘故,尽管上门看了一回云瑶,但终究没有留下来参加婚宴。
自家疼爱多年的妹妹即将出嫁,让她心中颇不是滋味。别的女子出嫁多少都有不安紧张的情绪,云瑶倒好,已经是那副让人牙痒痒的没心没肺的样子。
她甚至还对红着眼眶的杜周氏说道:“娘就当做我是出门做客几天,以后我肯定要经常回来的。”
杜周氏听了这话,眼泪直接就回去了,哭笑不得道:“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呢,嫁人后哪里能那般随意。”
云瑶哼了哼,“哪里不可以了?我都和他说好的。”
云夕看了一回妹妹,见云瑶一切都好后便离开了。是啊,就像是云瑶所说的那般,她上头没有长辈,邓长明也不是会拘束她性子的人,她到时候就算天天住娘家,还能有人跳出来指责她不成?
至于外界的指指点点,那纯粹就是他们嫉妒了。
云瑶的嫁妆先一步送到邓家的宅子中。邓长明经营那百味斋,尽管大部分得上缴国库,等漏下的那部分便足够他赚的盆满钵满的。先前楚息元赏赐给他的那三进宅子更是被他给装潢的十分精致,充满了南方水乡那种诗情画意的古韵。
邓长明虽然上头没有长辈,但端长公主今日却过来帮他招待宾客,充当了一回的长辈,也给了这对新人的婚礼一个最大的体面。
云夕从杜家出来后,直接先拐去了邓长明宅子附近的一个客栈中,她先前便定了一个包间,这包间恰好能够将下面的场景一览无余。这也能够方便她等下看戏。
因为不想被人看到她的缘故,她难得戴上了帷帽,只在进了包间以后才拿下帷帽。
没一会儿,便有人轻轻敲门。
立秋过去开门,进来的是张双云。在陆翊染离开京城后,她便将大权下放到张双云和李若薇的手中。这两位都是翊染一手提拔出来的,再可靠不过。
“安排的如何了?”
张双云也是清楚这事的,甚至她还帮了一把。
张双云唇角勾了勾,说道:“那丽妃的母亲文氏已经上当了。”
丽妃身在皇宫,想要算计杜家逃不开娘家人的帮助。所以文家是知道这件事的,文老夫人更是同女儿一个鼻孔出气。这文老夫人娘家正是山北的孟家,是所谓圣人后代,据说最是遵礼守法。大楚的民风开放,即使是京城贵族家的少女出门也不兴戴帷帽,寡妇再嫁也是常事。这文氏对于这些便十分的看不上,觉得这不是名门淑女该有的模样,更觉得女子当遵守三从四德,从一而终,最好是抱着贞节牌坊过一辈子才好。
这也导致京城中那些夫人都不爱同她打交道,谁喜欢被教导要贤惠要三从四德。
可想而知,办下那么多事的云夕在这位文老夫人眼中,那是绝对的不安分人物。尤其是云夕开办女学的事情更是让她看不过眼,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只是文老夫人也不是傻子,知道云夕在大楚的名声可谓是如日中天,在掌控话语权的清流中更是名声显赫。她开办女学的事情也有大儒表示她这是教化女子,乃功德之事。文氏不是傻子,自然不会在明面上和云夕作对,也就是私下表示一下不满而已。文家的下人也不是多么守口如瓶的人物,自然就泄露了一些风声出来。
云夕早就看文氏不顺眼,这也是她这回将主意打到文氏头上的原因。
邓长明这回成亲因为是端长公主出面主持的缘故,捧场上门的宾客也不少。原本邓长明并没有邀请文家,不过在收到云夕的消息后,他便也给文家发了请帖。
邓长明好不容易过五关斩六将才成功让杜周氏首肯将云瑶嫁给他,他才刚歇气没一会儿,便收到有人打算拿他的婚礼作筏子,邓长明哪里不恼火,如今有了机会,自然得好好给人家一个教训才是。
若是平时,文氏还真不一定会过来参加。只是她也有心让自己的外孙更进一步,那么端长公主的支持便成为了重中之重的事情。楚息元对端长公主这个姐姐一直很是不坏,优待多多。对陆翊染这个外甥女更是尤其宠爱,又是封公主,又是给兵权,简直比皇女还受宠。
只是文氏也不想想,她平时嫌弃陆翊染的那些话入了端长公主的耳朵,哪里能看她顺眼。
原本端长公主还想看在今天邓长明的大婚之上不同文氏计较的,只是收到云夕送来的消息后,端长公主便改变了主意。
她身上一袭雍容华贵的金缕衣,随意的一瞥便足够让目光扫过的人感受到一股莫大的压力,她皮笑肉不笑道:“文老夫人还真是稀客啊。”
文老夫人仪态万千道:“今日是邓县男的大喜之日,于是我便过来喝杯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