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千年绝恋
“你不怕我?”她楚楚可怜的说着,说实话,听她的声音,我倒是对她生起了不小的喜欢之情,前提是她的样貌不能太丑太狰狞,不然的话,必会影响到她在我心目中的幻想样儿。
“开什么玩笑,我要是怕,这世界就没有勇敢的人了,”我极为自傲的理了理发型装酷,想她再凶恶也没厄里倪厄斯厉害,收拾她不过在顷刻间而已。
身具七颗元素之心,拥有审判之矛在手,专治各种不服,莫要说她一只小小的红衣厉鬼,哪怕什么修罗鬼王来了,我也能横着竖着吊打一百遍,姿势还不重复。
不想了,想多就想偏了,一会儿飘飘然,云里雾里的自我感觉良好,小心阴沟里翻了船,那才是真资格的丢人现眼咯。
“也罢,你是千百年来,第一个敢进入寺庙的人,”她就向我徐徐转身,那是一张倾国倾城,让人颠倒神魂,痴念回不过神的绝世容颜,只是她的脸却白净无血色,好似生了一场大病,黑眸内闪烁着悲痛的光泽。
不知她生前经历了什么,以至于让她记挂在心千年无法忘怀,成为了执念,支撑着她化成厉鬼在世。
“切,”我瞥了瞥嘴,还以为她是什么洪水猛兽那么的吓人,还特地做好了心理准备,结果清冷美艳的让我都会把她当成一个高冷女神。
“嗯?”她疑声不解的看着我,对我淡定无常的表现,有些意外。
“你叫什么?出生在那个年代,又为什么每夜都会唱歌呢?”我就像个好奇宝宝对她调查户口,想了解她所生活的那个年代又是何种模样。
“我名为淮湘南,”她垂着眼眸轻声喃喃,陷入了回忆的说:“我生在北宋正在和金军交战的末期,而我之所以唱着上邪,乃是我无法停止对他的思念。”
哟哟哟,还是一个痴情千年难忘的贞洁女子,让我老人家对她的故事来趣儿了,于又对着她追问,要她原原本本的说给我听。
据她说,她在芳龄十五的那年,遇到了……
淮湘南是朱仙镇内一家酒楼内卖唱的艺女,这个小镇内成了北宋兵马和金军的最终交战之地,也就是在这之前,她遇见了兵马大元帅岳飞的第七子岳秦。
那年她如雨后绽放的青莲,芳华初开,恰好岳秦年仅十八,相貌堂堂,文武双全,乃是岳家军的先头将领,她和他就如绚烂的盛夏泡沫那样美丽梦幻。
自然而然的相爱相结合,但是战争最是无情,泡沫粉碎的那天就是岳秦战死时,这是那军中传回的消息,没有亲眼见着岳秦的尸体,她绝不信他就会这样轻易逝去。
为了探清真相,淮湘南一个弱女子奔波东西两侧,时而从岳家军内打探消息,时而又以艺女的身份,进入金军营地取乐那些金人暗中打探。
皇天不负有心人,某天淮湘南把一个进军将领灌醉酒以后,从他的嘴里边儿打听到完颜洪烈不是岳家军的对手,用了邪术把金军变成不死僵尸,从而再次歼灭了岳秦率领的先头军。
后又听说,岳秦是如何了得,战至只剩他一个人之时,大将军完颜洪烈惜他是一条好汉,不忍杀之,派人把他擒了下来,用邪术也把他变成了一只僵尸。
打探了许多,淮湘南总算是找到了情郎的下落,却在见他时,已不是她记忆中的俊俏美少年了,那是拥有着紫色眼眸,口生獠牙,力大无穷,凶悍残暴的僵尸。
即便是如此,淮湘南对岳秦的爱意仍是无褪去,爱他的心依旧不变,为了把他从地牢内释放而出,她用酒水迷昏了狱卒溜进了牢房,救他却又被完颜洪烈抓个正着。
其实,她和岳秦相交相爱的事儿,完颜洪烈派出的细作早就向他汇报了,她进入金军营地的那会儿就暴露了身份,所以完颜洪烈就知道她想救岳秦。
事实残酷无奈,淮湘南就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无法从完颜洪烈的手下逃脱,支撑被他抓着成了俘虏。
日过一日的囚禁之下,淮湘南不知完颜洪烈究竟抓她是为了何意,足足待到战争快接近尾声了,她才明白,完颜洪烈是看她样貌绝美,抓她在营地好生饲养,乃是为了把她进贡给金王当妃子。
心早已所托,淮湘南以死相逼,要她嫁给金王不是不可以,前提是要完颜洪烈解除了岳秦的邪术,让他从僵尸变成人身。
只是可惜,这个邪术没有解法,一旦变成了僵尸就永远无法补救,会忘了她,忘了所有人,成为一个只知道嗜血的怪物。
既已知晓无力挽救情郎,淮湘南情断气绝之下,拔剑自刎,宁死也不屈身在金王的身下苟且偷生,期望来世再与岳秦重头再来。
然而,本是已是的淮湘南,万万不料想完颜洪烈又用邪术把她变成了一只厉鬼,用来驱使为他犯下屡屡坏事儿。
后来待到淮湘南的凶念累积到了完颜洪烈控制不住的程度,她才成功反噬,杀死了完颜洪烈,但也因此,那群受到控制的僵尸……
因此暴动肆虐,后又不知所踪,时过了千百年,淮湘南也无法忘怀岳秦的下落,据说僵尸有着永恒不灭的生命,她期盼着某年某月某日还能和他相逢。
奈何天下偌大,淮湘南从北宋到国民时期,寻寻觅觅了多年找不到岳秦,无法之下,她就待在这个曾经和岳秦第一次相见的地方等着。
“现在你有什么打算吗?”我为她叹息着,感慨命运无常,情恋难折。她能苦苦等候情郎多年,不消魂魄,足见她的爱恋如她唱着的上邪。
她与君相知相惜,长存此行不枯竭,除非那些巍巍群山消失了,除非滔滔江水断裂干枯,除非凛凛寒冬雷声翻滚,除非炎炎酷暑白雪纷飞,除非天地相交融合链接,她才敢把对情郎的情意抛弃决绝。
“等下去,直到我魂飞魄散的那天,”淮湘南泣声盈弱的说,两行清泪顺着她的两脸颊下滑,看着让人心疼不已,如此美人又痴情无悔。
“好吧!”我知晓这是她永不改变的执念,我多说什么奉劝的话都不会有用,只能怀以真心的祈祷,望她能如愿所偿,时隔千年,再续前缘。
离开这座青山的第二天,我忽地发现,我就这样背着背包在世界各地流浪,见识各个族群的生活和风俗,见识那些奇人异事,那是非常的有趣儿好玩儿。
来到都江堰这边儿,传闻在解放前就从古墓内挖出了许多的僵尸,后来烧的一干二净,但是据说,还有些道行高深的僵尸是水火不侵的溜了,下落不明。
再想把隐蔽起来的僵尸找出来相当难,只因这年头僵尸伪装成普通人的样子,外表基本就看不出来,另外就是有了钱可以去医院买血,根本就不用再去咬人了。
跟着世代的进步,这个世界存在着许多的吸血鬼和僵尸,却无法被真正的找到,主要是这些家伙都抱团成群,经过多年的发育建设,各个都在社会拥有不低的地位。
拥有无穷无尽的生命,累积下来的财富,自然而然是想不多都难,有钱就能买到爱情亲情,廉价的鲜血是想喝多少都没有问题,谁特么会吃撑着了,没事找事去乱咬人暴露自身,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呀!
不过我不同,我有着感知力超强的小可,不论这些个僵尸如何隐蔽,也无法逃脱它的搜捕。
反正我现在是路途漫漫,一边儿游山玩水,一边儿让小可搜寻,不信踏遍了千山万水,也找不到半只僵硬给我研究。
让我意想不到的事儿发生了,当我在都江堰玩了几天,准备离开之时,那些个我正想搜寻的僵尸们,居然主动来找我喝茶聊天了。
原因非常的简单,我的不朽之躯体内流着圣洁的鲜血,普通人类的血液无法和我的相提并论,故而,这些僵尸小弟们受了僵尸王的命令,特地来抓我耶!
让我有点受宠若惊了,变成什么不好,我成了僵尸眼中的唐僧肉,吃了我的肉喝我的鲜血,可以变得更强大……
太抬举我老人家了,让我都受不了了,从他们的眼眸,我大致可以分辨出等级,黑眼眸是最垃圾的渣渣,高一个级别的是绿眸,之后再是金眸,最厉害的是紫眸。
待我宰了几只小渣渣,逮住一个绿眸的小伙子逼问,从他的猪嘴里边儿知道了僵尸王的下落,于是我就去会会他好了,看他有多屌,不服就用拳头伺候。
说了我要温柔要矜持,却是老就止不住想用暴力解决问题,真是越来越没耐心,应该是当了真神的缘故,自我认为这天下就我最厉害,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敢在我面前说不的人,统统都没有好下场。
据我百度搜索,如今的僵尸王已是天府市最有钱的成功人士了,富豪榜之上赫赫有名,老早之前我也看过他的无数新闻,所以要找到他并不难。
搭乘中午的客机到了金陵,饶我是真神也被这个雾霾呛得喘不过气儿,不断地咳嗽,戴着口罩才敢在街头溜达。
来都来了,我也就不急去找僵尸王的麻烦,小可已经感知到了他的下落,想逃都没问,让我现在各个景区玩儿个痛快再说。
进入那个故宫的时候,我忽地想起了许茵希小时候就唠嗑着想来玩儿,但那会儿我还和许袁假装结婚在一起,关系还未缓和,所以迟迟都没能和她来,现在想来,成了一个遗憾,像在和她来都不愿意了。
依照她那个坏小妞儿的脾气,有好东西肯定会和卓然分享,两人出游幽会,绝对不希望我去当电灯泡打搅。
“小可,你怎么了?”我看小可在空中飞着,飞着,突然就失去了力气跌落在我的掌心,而雨蝶太具有破坏力,只能待在我为它特地制造的水晶瓶内。
丫的小可给我传达信息,说是雾霾太重太强大了,让作为神兽的它都扛不住了,要进水晶瓶内休息才行。
对此我是无法反驳,我也亲自尝试到了金陵雾霾的可怕之处,难怪国外的最新红外激光炸弹项目都撤销了,原因就是雾霾防激光,防红外,样样都防,纯天然的防护罩,独此一家,想花钱买都没门。
“这儿四处都是魂体,你进来这儿干嘛?”雨蝶又在我的水晶瓶内说话。
“呃……有魂体吗?”不是我神经大条,而是我已对鬼魂这内的玩意儿,彻底免疫零伤害了,在恐怖凶悍也无法让我提起多大的劲儿。
“开什么玩笑,我要是怕,这世界就没有勇敢的人了,”我极为自傲的理了理发型装酷,想她再凶恶也没厄里倪厄斯厉害,收拾她不过在顷刻间而已。
身具七颗元素之心,拥有审判之矛在手,专治各种不服,莫要说她一只小小的红衣厉鬼,哪怕什么修罗鬼王来了,我也能横着竖着吊打一百遍,姿势还不重复。
不想了,想多就想偏了,一会儿飘飘然,云里雾里的自我感觉良好,小心阴沟里翻了船,那才是真资格的丢人现眼咯。
“也罢,你是千百年来,第一个敢进入寺庙的人,”她就向我徐徐转身,那是一张倾国倾城,让人颠倒神魂,痴念回不过神的绝世容颜,只是她的脸却白净无血色,好似生了一场大病,黑眸内闪烁着悲痛的光泽。
不知她生前经历了什么,以至于让她记挂在心千年无法忘怀,成为了执念,支撑着她化成厉鬼在世。
“切,”我瞥了瞥嘴,还以为她是什么洪水猛兽那么的吓人,还特地做好了心理准备,结果清冷美艳的让我都会把她当成一个高冷女神。
“嗯?”她疑声不解的看着我,对我淡定无常的表现,有些意外。
“你叫什么?出生在那个年代,又为什么每夜都会唱歌呢?”我就像个好奇宝宝对她调查户口,想了解她所生活的那个年代又是何种模样。
“我名为淮湘南,”她垂着眼眸轻声喃喃,陷入了回忆的说:“我生在北宋正在和金军交战的末期,而我之所以唱着上邪,乃是我无法停止对他的思念。”
哟哟哟,还是一个痴情千年难忘的贞洁女子,让我老人家对她的故事来趣儿了,于又对着她追问,要她原原本本的说给我听。
据她说,她在芳龄十五的那年,遇到了……
淮湘南是朱仙镇内一家酒楼内卖唱的艺女,这个小镇内成了北宋兵马和金军的最终交战之地,也就是在这之前,她遇见了兵马大元帅岳飞的第七子岳秦。
那年她如雨后绽放的青莲,芳华初开,恰好岳秦年仅十八,相貌堂堂,文武双全,乃是岳家军的先头将领,她和他就如绚烂的盛夏泡沫那样美丽梦幻。
自然而然的相爱相结合,但是战争最是无情,泡沫粉碎的那天就是岳秦战死时,这是那军中传回的消息,没有亲眼见着岳秦的尸体,她绝不信他就会这样轻易逝去。
为了探清真相,淮湘南一个弱女子奔波东西两侧,时而从岳家军内打探消息,时而又以艺女的身份,进入金军营地取乐那些金人暗中打探。
皇天不负有心人,某天淮湘南把一个进军将领灌醉酒以后,从他的嘴里边儿打听到完颜洪烈不是岳家军的对手,用了邪术把金军变成不死僵尸,从而再次歼灭了岳秦率领的先头军。
后又听说,岳秦是如何了得,战至只剩他一个人之时,大将军完颜洪烈惜他是一条好汉,不忍杀之,派人把他擒了下来,用邪术也把他变成了一只僵尸。
打探了许多,淮湘南总算是找到了情郎的下落,却在见他时,已不是她记忆中的俊俏美少年了,那是拥有着紫色眼眸,口生獠牙,力大无穷,凶悍残暴的僵尸。
即便是如此,淮湘南对岳秦的爱意仍是无褪去,爱他的心依旧不变,为了把他从地牢内释放而出,她用酒水迷昏了狱卒溜进了牢房,救他却又被完颜洪烈抓个正着。
其实,她和岳秦相交相爱的事儿,完颜洪烈派出的细作早就向他汇报了,她进入金军营地的那会儿就暴露了身份,所以完颜洪烈就知道她想救岳秦。
事实残酷无奈,淮湘南就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无法从完颜洪烈的手下逃脱,支撑被他抓着成了俘虏。
日过一日的囚禁之下,淮湘南不知完颜洪烈究竟抓她是为了何意,足足待到战争快接近尾声了,她才明白,完颜洪烈是看她样貌绝美,抓她在营地好生饲养,乃是为了把她进贡给金王当妃子。
心早已所托,淮湘南以死相逼,要她嫁给金王不是不可以,前提是要完颜洪烈解除了岳秦的邪术,让他从僵尸变成人身。
只是可惜,这个邪术没有解法,一旦变成了僵尸就永远无法补救,会忘了她,忘了所有人,成为一个只知道嗜血的怪物。
既已知晓无力挽救情郎,淮湘南情断气绝之下,拔剑自刎,宁死也不屈身在金王的身下苟且偷生,期望来世再与岳秦重头再来。
然而,本是已是的淮湘南,万万不料想完颜洪烈又用邪术把她变成了一只厉鬼,用来驱使为他犯下屡屡坏事儿。
后来待到淮湘南的凶念累积到了完颜洪烈控制不住的程度,她才成功反噬,杀死了完颜洪烈,但也因此,那群受到控制的僵尸……
因此暴动肆虐,后又不知所踪,时过了千百年,淮湘南也无法忘怀岳秦的下落,据说僵尸有着永恒不灭的生命,她期盼着某年某月某日还能和他相逢。
奈何天下偌大,淮湘南从北宋到国民时期,寻寻觅觅了多年找不到岳秦,无法之下,她就待在这个曾经和岳秦第一次相见的地方等着。
“现在你有什么打算吗?”我为她叹息着,感慨命运无常,情恋难折。她能苦苦等候情郎多年,不消魂魄,足见她的爱恋如她唱着的上邪。
她与君相知相惜,长存此行不枯竭,除非那些巍巍群山消失了,除非滔滔江水断裂干枯,除非凛凛寒冬雷声翻滚,除非炎炎酷暑白雪纷飞,除非天地相交融合链接,她才敢把对情郎的情意抛弃决绝。
“等下去,直到我魂飞魄散的那天,”淮湘南泣声盈弱的说,两行清泪顺着她的两脸颊下滑,看着让人心疼不已,如此美人又痴情无悔。
“好吧!”我知晓这是她永不改变的执念,我多说什么奉劝的话都不会有用,只能怀以真心的祈祷,望她能如愿所偿,时隔千年,再续前缘。
离开这座青山的第二天,我忽地发现,我就这样背着背包在世界各地流浪,见识各个族群的生活和风俗,见识那些奇人异事,那是非常的有趣儿好玩儿。
来到都江堰这边儿,传闻在解放前就从古墓内挖出了许多的僵尸,后来烧的一干二净,但是据说,还有些道行高深的僵尸是水火不侵的溜了,下落不明。
再想把隐蔽起来的僵尸找出来相当难,只因这年头僵尸伪装成普通人的样子,外表基本就看不出来,另外就是有了钱可以去医院买血,根本就不用再去咬人了。
跟着世代的进步,这个世界存在着许多的吸血鬼和僵尸,却无法被真正的找到,主要是这些家伙都抱团成群,经过多年的发育建设,各个都在社会拥有不低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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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不同,我有着感知力超强的小可,不论这些个僵尸如何隐蔽,也无法逃脱它的搜捕。
反正我现在是路途漫漫,一边儿游山玩水,一边儿让小可搜寻,不信踏遍了千山万水,也找不到半只僵硬给我研究。
让我意想不到的事儿发生了,当我在都江堰玩了几天,准备离开之时,那些个我正想搜寻的僵尸们,居然主动来找我喝茶聊天了。
原因非常的简单,我的不朽之躯体内流着圣洁的鲜血,普通人类的血液无法和我的相提并论,故而,这些僵尸小弟们受了僵尸王的命令,特地来抓我耶!
让我有点受宠若惊了,变成什么不好,我成了僵尸眼中的唐僧肉,吃了我的肉喝我的鲜血,可以变得更强大……
太抬举我老人家了,让我都受不了了,从他们的眼眸,我大致可以分辨出等级,黑眼眸是最垃圾的渣渣,高一个级别的是绿眸,之后再是金眸,最厉害的是紫眸。
待我宰了几只小渣渣,逮住一个绿眸的小伙子逼问,从他的猪嘴里边儿知道了僵尸王的下落,于是我就去会会他好了,看他有多屌,不服就用拳头伺候。
说了我要温柔要矜持,却是老就止不住想用暴力解决问题,真是越来越没耐心,应该是当了真神的缘故,自我认为这天下就我最厉害,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敢在我面前说不的人,统统都没有好下场。
据我百度搜索,如今的僵尸王已是天府市最有钱的成功人士了,富豪榜之上赫赫有名,老早之前我也看过他的无数新闻,所以要找到他并不难。
搭乘中午的客机到了金陵,饶我是真神也被这个雾霾呛得喘不过气儿,不断地咳嗽,戴着口罩才敢在街头溜达。
来都来了,我也就不急去找僵尸王的麻烦,小可已经感知到了他的下落,想逃都没问,让我现在各个景区玩儿个痛快再说。
进入那个故宫的时候,我忽地想起了许茵希小时候就唠嗑着想来玩儿,但那会儿我还和许袁假装结婚在一起,关系还未缓和,所以迟迟都没能和她来,现在想来,成了一个遗憾,像在和她来都不愿意了。
依照她那个坏小妞儿的脾气,有好东西肯定会和卓然分享,两人出游幽会,绝对不希望我去当电灯泡打搅。
“小可,你怎么了?”我看小可在空中飞着,飞着,突然就失去了力气跌落在我的掌心,而雨蝶太具有破坏力,只能待在我为它特地制造的水晶瓶内。
丫的小可给我传达信息,说是雾霾太重太强大了,让作为神兽的它都扛不住了,要进水晶瓶内休息才行。
对此我是无法反驳,我也亲自尝试到了金陵雾霾的可怕之处,难怪国外的最新红外激光炸弹项目都撤销了,原因就是雾霾防激光,防红外,样样都防,纯天然的防护罩,独此一家,想花钱买都没门。
“这儿四处都是魂体,你进来这儿干嘛?”雨蝶又在我的水晶瓶内说话。
“呃……有魂体吗?”不是我神经大条,而是我已对鬼魂这内的玩意儿,彻底免疫零伤害了,在恐怖凶悍也无法让我提起多大的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