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你以后别那么挤兑姜华了,他是老实人,不像你,生的一张嘴就是能说会道的。”
  许诺左思右想,还是找潘肖说说这事儿,但在家里谈这事儿显然不合适,左邻右舍的都有,她要是和潘肖吵起来,房子隔音还差,被人听见了总是不好,所以她把潘肖约了出去,地点离他们家也不远,就他们家附近的小公园里面。
  她说这个也没别的意思,主要还是不想要潘肖再欺负姜华,他这么做做什么呢?可她这话儿在潘肖听来挺刺耳的,他就止不住的冷笑:“他找你说我了?”
  潘肖整个人太高大,人又是精瘦的那种,别提多精神了,站在身材娇小的许诺面前就像是一座小山,他抱着双臂,闲闲的又说了那么一句:“他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了。”
  许诺脸色一下子就变得难看起来,任谁听前任这么说现任都不带高兴的,这其实也是面子问题,许诺一生气就没注意脚下,然后……她悲剧了。
  这时候天刚下过雨,小台阶上滑的很,许诺一个没注意就崴了脚,潘肖也不装深沉了,赶紧扶了她一下,不然真的摔下来不头破血流,脸也得擦破点皮啊!
  潘肖搂着许诺的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他是没别的心思,注意力全在她的脚上了:“怎么样啊?脚没事儿吧?”
  许诺动了动,脸色就白了,疼是真的疼,但她是个女人,注意力和男人压根就不同,她可知道俩人现在姿势挺暧昧的!再加上是真的不想在潘肖怀里待着,还在逞强:“没事没事,你放开我吧,我自己能走。”
  潘肖这才注意到俩人的姿势,可心里刚有点小享受就得放开了啊!没办法,他现在走的是孙正那小子给他的招数,君子嘛,装也得装得像样些啊!
  心里一边骂孙正出的什么破注意,一边放开了许诺,他把手背在后面握成了拳,悲伤地想,这要是他以前,绝对不由分说的抱着的啊!
  可许诺一步都没走完,脸就白了,潘肖一看也生气了,都这样了还跟他生分?
  他属于那种自己不开心也绝对让别人也不开心的那种人,一把拉起许诺的手环在自己的脖子上,一使劲儿就把许诺打横抱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亲亲们的地雷~~渣作者这样的速度你们还如此爱我,简直不能更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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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混饭扔了一个地雷
  ps:渣作者最近好累啊,我打算做一些别的事情,正在学习,所以以后如果我的微博出现什么奇怪的东西亲亲们不要意外哦~
  么么哒
  另外给你们看一个文案,先睹为快:我叫李鱼,我有一个土豪男朋友,我们即将结婚,在这个喜庆的日子即将到来的时刻,我却不可抑制的想起了林萧。
  林萧,我那个傲娇又操蛋的初恋男朋友,所以我决定做一件报复社会的事——我给那个贱人发了请帖。
  如何?这是我要开的一个练笔的坑,哈哈哈~不过请亲亲们放心,我会先完结这个文在写哒~
  ☆、第52章 般配啊
  潘肖把许诺送回家,当时天色已晚,别说厨子早就下班了,就算是刘婷都睡了,但俩人晚上也没吃饭,饥肠辘辘的,许诺腿又崴了让她做饭明显是不现实,还是潘肖动的手。
  就是两碗面,上面还飘着油花和葱花,卖相看上去一般,就不知道吃起来是个什么味儿了。
  这真的是许诺第一次吃潘肖做的东西,她也从来都不知道潘肖竟然还会做饭!但她也实在是饿了,哪怕觉得会难以下咽也吃了一口,但令她诧异的是,味道竟然还可以!
  虽然说不上好吃,但也可以入口了。
  许诺抬头瞅了一眼潘肖,意味不明,潘肖看她那样儿就笑了:“很惊讶?其实这也没什么,你好好想想,我自己一个人在这边生活了三四年,不学会自己做饭吃早就饿死了。”
  许诺现在也冷静了下来,心平气和下来,竟然也跟潘肖有史以来,第一次不争不吵的说话:“不至于吧。”
  “怎么不至于?”潘肖挑起面条吃了一口:“你知道我刚来这的时候身上统共就有多少钱?八十几块,不节省开支怎么行?最开始跟孙子开那间小皮包公司,我们俩为了省下点开支,甚至去菜市场捡烂菜叶子回家对付。”
  这要是以前,潘肖绝对不会把自己这么挫的经历说出来给别人听,他卯足了劲儿奔着出人头地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看见他有多成功多风光?但现在的他又有些不同了。
  黑历史对他来说,不再意味着耻辱,那也是一段丰富的经历不是?没有那些,又怎么会有今天吃苦耐劳的潘肖?
  然后他就笑了:“说实在话,自己做饭自己吃那会儿,我才知道自己当初在你面前挑三拣四的有多坏,那时候我就想啊,要是你在我身边就好了。”
  潘肖这话说的也是真的,当时他是真的想许诺想的要命,当然,他这人自私,想的最多的还是许诺怎么对他好,人可能就是这样,有些人你就算在意,在你身边你也不会觉得她有多重要,但当你离开她,你就会发现,太不习惯,潘肖当初就是那样,那些年他多混蛋啊?混牌场,喝酒打架,可身体却是棒极了,可是离开许诺不过三四年,就得了胃病。
  许诺一想到当初,对他就有怨言,忍不住刺他一句:“我说你现在怎么死皮赖脸的缠着我不放呢,感情是自己吃糠咽菜的时候知道我的好了啊!”
  她对当年的潘肖真的是一丁点儿都不喜欢,甚至还有些厌恶:“你也知道你混蛋了?其实你当年但凡懂点事儿,咱俩也走不到今天这步。”
  许诺说这话也是真的,当年要不是潘肖那么作,胡吃海塞,斗殴打架还赌博,最后还弄出了一个李玉,按许诺那保守的个性,也真就跟他凑合了,可这世上它没有如果啊,当年的潘肖就是个混蛋!
  想到这,许诺收了今晚上对潘肖莫名其妙的好感,吃了两口的面也不吃了:“你吃吧,我明天还有课呢,要回去睡觉了。”
  她站起来就要往回走,却忘了自己的脚踝,虽然没肿,可毕竟是崴了,她站起来就一晃,潘肖站起来扶住她的腰,她就靠在了潘肖结实的胸膛前面,耳边被潘肖呼出来的热气喷洒,痒痒的:“我知道我当初很混蛋,我也不指望你能原谅我,可是许诺,看在咱俩是打小的份上,再给我一次机会,行不行?”
  许诺握着潘肖的手紧了紧,但她随后就掰开了潘肖放在她腰上的手,她转过头,因为不够高必须仰着头对他说:“人家都说女人这一生有两次赌博,一次是投胎,一次是嫁人,栽在一个人身上一次就够了,所以我不能,潘肖,我是真的怕了你了。”
  许诺说话喷洒的热气,洒在潘肖的喉结上,很痒,像是一直痒到了潘肖的心里,但他又有些泄气。
  许诺一瘸一拐的走了,潘肖看着桌上的残羹,叹了口气。
  果然是女人心海底针,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她是感动了的……
  %
  许诺感动了吗?
  其实许诺都不知道,她觉得她没必要因为一个男人的一段话,一点点的告白就感动,更何况那个人当初还是个王八蛋,但她又不得不承认,她对潘肖有了新的认识,就像是生命中,记忆里那个坏到流油的人,突然来了个华丽的大转身,反派变正人君子。
  许诺一时之间,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潘肖了,索性现在的潘肖不再是当年那个会大过年也堵在她家门口的潘肖了,不得不说,这着实让许诺松了一口气。
  其实不得不说,潘肖是了解许诺的,他知道她虽然胆小怕事,但骨子里也有倔脾气,吃软不吃硬,他要是总出现和她表个白什么的,久而久之她也会厌烦,也就再也起不到那种作用了。
  不得不说,潘肖想的很对。
  当然,潘肖最近也有些疲于奔命,没时间儿女情长,为了工作能更顺利,他甚至招了一个小助理,小助理叫李雪,年纪正好,而十*岁,学历呢就是个职高毕业,潘肖招人的时候要求也不高,关键是他现在刚刚成立了一个小小的装潢公司,他就是想聘请名牌大学的大学生来给他打工,那人家也不会给他干啊!
  起初没发现这姑娘的问题,一般助理做的活儿她也都能胜任,但路遥知马力,不久潘肖就发现这姑娘吃不了苦的个性。
  吃不了苦怎么行?他现在虽然有个装潢公司,但干的大多还是包小工程,他还想往大了干呢,有个不够精明的助理打理一切已经是他的极限了,这个不算精明能干的助理在娇气一些,潘肖就不能忍了。
  早几天他就像辞退她,但后来他发现这姑娘自己学历不咋地,却喜欢有文化的男青年,如他潘肖这样的底层出身的人物,别看人家姑娘是个打工的小妹,压根都瞧不上眼,潘肖被小姑娘娇滴滴的鄙视过好几次没文化,小姑娘上班之余,娇气不说,还爱说个什么什么诗词歌赋,叹一句身边没有理解她文化知识的男人,潘肖起初真的是不屑!
  以前他挺在意学习知识的,觉得找个上学多的女人很有面子,后来自己出来闯,见多了上过大学下海经商还啥也不是的,那种没文化的对有文化的盲目的崇拜也就没了,见识多了,自然眼界就不一样了,他对李雪忍无可忍的想辞退他,但当他和姜华喝了一次酒之后,他灵机一动。
  那个叫姜华的,不挺文艺青年的吗?破锅配烂盖儿,他这废物利用不正好么?
  小姑娘再一次念诗啊赋啊的时候,潘肖就说了:“小姑娘喜欢这些文艺上的东西很值得鼓励啊,我看你也不容易,这样,我有个朋友在大学图书馆做管理员,他那里有很多诗集,你要不要去看看?”
  李雪是没什么心机的,她最喜欢的就是看诗集,外国的中国的她都喜欢,她也没有多想,直嚷嚷着要去,还找潘肖要来了那个管理员的联系方式,至于那个管理员是谁呢?
  当然就是姜华。
  当然,潘肖也不认为李雪就一定能拿下姜华,但有这么个人物总比没有强不是?
  就李雪这眼光儿,瞧上文质彬彬,温柔敦厚的姜华那是一定的,话说女追男隔层纱呐……
  潘肖笑眯眯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潘肖坏死啦,哈哈哈哈~~
  ps:我们家的兔子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吃啊吃,已经变成胖兔子了,幸亏它还小正在张个头儿~
  ☆、第53章 合伙啊
  李雪拿着潘肖给她的地址去的时候,好巧不巧的还碰见了许诺,向许诺问了路,李雪年纪也不大,许诺就以为是新来的小学妹呢,也没多想就给指了路,看着小姑娘一路走远,许诺笑了笑,一转身儿就看见了刘力侨。
  刘力侨面容憔悴,整个人不如平时干净利索,许诺打量了他几眼,心里也有数,能为他洗衣做饭的女人离家出走了,他不这样才怪啊!
  “刘婷……”刘力侨脸色挺不自然的问:“她,在你那里还好吧?”
  刘力侨最近挺不好过的,主要是刘巧月太能作了,以前大部分事儿都顺着她的时候还没觉得什么,可但凡心里有了疙瘩之后,矛盾也就都显现出来了,刘力侨最近是烦死了刘巧月,偏偏那个人是他亲妹妹,他能咋办?总不能眼见着她作死吧!
  他也是有心接刘婷回家,这次他是真的认识到自己错了,可一想到刘巧月现在这样儿,又觉得没脸去接。
  他垂着头,抱着一摞子书站在许诺面前,哪怕现在没有以往干净利索,瞧上去却也有几分挺拔颓废的美感,俩人站在校园里也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刘力侨就往后退了两步,这年头流言也是能害死人的。
  “她能有什么不好的?”许诺也抱着一堆的书,看刘力侨那样儿冷笑:“离开了你,再也不用见你那个不着调的妹妹,她能有什么不好的?”
  许诺其实并不讨厌刘家人,但刘力侨和刘巧月可以说是个意外,其实如果没有刘巧月,也许许诺也不会讨厌刘力侨,毕竟俩人差距很大,也不会产生什么冲突,但问题是,老刘家有个闺女她就叫刘巧月啊!
  许诺这人吧,其实说白了,也就是个普通人,她也很小肚鸡肠,还记仇,可能打农村那会儿,刘巧月和刘力侨因为鸡蛋那事儿就让许诺膈应了,所以哪怕是直到今天,许诺面对刘家兄妹也没什么好脸色。
  更何况,这次还有刘婷的事儿。
  刘力侨那脸色,一瞬间就又青又紫的,他自小也没受过这样的挤兑啊!那会儿,他因为家里成分好,父母又都是村里的干部,自己学习也是拔尖儿的,可以说在哪儿都是备受追捧,老师同学都喜爱,谁见不夸一句?
  刘力侨羞愤愈加:“你说话怎么就阴阳怪气的呢!”他到底是个文化人,憋了半天也只憋出这么一句来,随后,一想,也是!离开了他们家,没有了刘巧月作闹,刘婷的日子说不定有多快活!
  他更垂头丧气了:“我今天问你,也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想问问刘婷好不好……”他也清楚,没谁家能像他家这样,养了一个妹妹,却把哥哥和全家搅和的乱七八糟!
  许诺这让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刘力侨要再像以前似的跟她吵吧,她也不带给他好脸色的,看刘力侨一这样,许诺也就不好在埋汰他了,她想了想刘婷这些日子有事没事也发呆还在她跟前强颜欢笑的,也就跟刘力侨说了句实话:“你想他能不能好?自己好好的家都快被小姑子给搅和散了,弄得她一个女人家有家归不得,你说她能不能好?”
  刘力侨就更加的羞愧了,许诺看他那样儿,知道他这次八成是真的想明白了点,也就叹了口气:“你回去好好做一做刘巧月的工作吧,咱们俩家又没什么大仇,犯得着现在又这样那样的闹吗?”
  她和刘家兄妹互相看不对眼已经有好些年了,她也烦了累了,他们虽然没有深仇大恨,但也绝对做不到什么一笑泯恩仇,有些事就算是她为了朋友肯做,刘巧月也未必会做。
  刘力侨点点头,其实事到如今,以前刘巧月说的话他是不信了,对许诺的偏见自然而然也就少了,其实到了现在,她都不知道刘巧月为什么那么讨厌许诺!
  许诺又说:“你好好做做准备,到时候把刘婷接回去吧,她啊,总归是放不下你的。”
  被一个明显比自己小的姑娘这样说,刘力侨也不好意思起来,笑了笑,竟有几分腼腆,那一刻许诺就明白,刘力侨这种男人,看着精明其实也就是个样子很有欺骗性的书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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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亮生意失败了,赔了个精光不说,最后为了还债还欠下了高利债,但他并不觉得怕,人道穷途末路的时候,往往会有一股子疯狂的冲劲儿,周亮就是个这样的人,他贩过大豆,坐过牢,他什么没经历过?
  借了高利贷还了钱款之后,剩下的已经不多了,眼见着利息一天一天的涨,周亮窝在自己肮脏狭小的出租屋里,摔碎了酒瓶,睁着自己猩红的双眸,然后他就忍不住想起了陈数苼。
  你要问他现在最恨谁,不是许诺也不是潘肖,他一直恨这两个人,因为是他们害他坐牢,所以他一直和他们做对的时候,心里也抱着一个态度,就算是再被他们害的很惨,那他也绝不会意外,但这次他的失败,竟然是陈数苼一手操作的!
  他的恨意燃烧着他的理智,他不懂,那个曾经那么爱他,甚至不惜自己名声也要给他生孩子的女人怎么就会害他呢?
  因此,周亮着实过了一段颓废的日子,睡了醒,醒了醉,直到有一天,因为高利贷他实在没钱还,被那些人剁掉一根手指之后,他幡然醒悟。
  他少了一根手指,钱照样要还,这是什么道理?但黑社会可不会跟你讲道理,左右都是要还钱,疼痛使周亮憋出一股子狠劲儿——他又借了一笔钱,一大笔钱,而这一次利息翻倍。
  周亮却不在意了,他就像是个疯狂的赌徒,总觉得自己幡然醒悟之后一定会东山再起,这一次他是真的想做出点事业来,但好巧不巧的,他去医院看手指的时候,就碰见了刘巧月。
  周亮是不认识刘巧月的,但巧的是,刘巧月在医院里也是三天两头的作闹,缠着刘力侨不放,总嚷着骂着刘婷许诺,就有那么一次,让周亮知道了。
  周亮趁着刘力侨不在,推开了刘巧月病房的门,这时候住院的人也不算多,刘巧月的病房就她和另一个病友,那个病友又因为需要多走动下了楼,周亮进来的时候,刘巧月看了他一眼,不认识她也就懒得搭理了,偏偏周亮来了一句:“你就是刘巧月吧?”
  刘巧月眼皮一跳,她也不傻,扬着下巴,警惕而不善的瞧着周亮:“你怎么认识我?!你谁啊?”
  周亮就坐到她床边的椅子上,拿起她水果篮里的苹果,凑到鼻子前边闻闻:“我啊,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你那时候在咱们东北,可也是个出了名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