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 第三十章 )
病床上的妈已经陷入严重昏迷了。
就在准备要将沉静和妈接回家的那天,沉静打了一通电话来,说妈可能已经醒不过来了。
我还在回忆着一个人被满满的管子插在身上时那个画面,它不仅让人鼻酸、也让人感到恐惧。令人省思着会不会我们哪天,也会和妈一样变成这副模样?如果你有机会看到的话,就能知道当一个人浑身插着输血管,不断输血时却也不断流血的画面有多让人震惊。
透过医生的转述,我才知道原来妈早在三个月前就因为化疗而住过院了,而且在应该留院观察的时候又坚持要出院,结果搞成现在更加严重,癌细胞更是扩散全身,最后甚至陷入昏迷。
和沉静一同走在医院里时,感觉像是在散步一样,但轻盈的是脚步,沉重的却是心灵──简单来说,就像是考虑了很久的计画,在就要付诸实行时却来了一个意外,使整个计画付诸流水,让人感到窒息般的感受。
「你还是打算和我结婚吗?」
和我肩并肩走在医院中庭的沉静突然停下脚步,当我回过头望去时,她竟然露出了不安的神情来,我看见她紧抓着自己的白色衣摆,纤细的手使力得不断发抖,好像我的答案会决定些什么似。
『……』我转过身,站在沉静面前,给了她一个,『嗯。』
「妈醒不过来了。」
『医生说了,已经进入第四期。』
我摸起沉静越抖越厉害的手,依旧冷冰冰地。
『妈交待过我,要把她没办法带给你的幸福,代替她给你。』
「妈是这么说的?」
『嗯。』
「但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大概是我几乎没看过待在阳光下的沉静,而感觉现在她的皮肤竟然白里透红,但仔细一看却觉得有些异常苍白。
渐渐的,她的手在我的握持下渐渐地不再抖得那么厉害了,同时我也试着将自己的体温,带一点给沉静那双冰冷的手掌心。
我吹了沉静的脸颊一下,大概是这个举动吓到了她,而让她的身体颤了一下,然后露出不解的表情给我。
『很凉吧?』
「……」她笑了笑表示无奈。
『我们,为了妈,不只要结婚、还要把这孩子生下来,』我试着露出自认为能够让沉静心安的笑容,『更要活得比现在更很幸福一点。』
『我相信这样妈也会很开心的,好吗?──侑真。』
或许是我突然叫了沉静的真名,而让她面露出惊喜的表情。
其实要叫出这个会站厨房、会整理家里,身材和气质更好得没有话说的女孩真名,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因为她将不是你的朋友以上、情人以下的对象,而是接下来要成为你人生里另一半的女孩。
「……」她摸摸我的脸颊,很沉很静地扬起了和往常不太一样的微笑来,「我知道了,子龙。」
我笑着摸摸她的头发,她的眼睛突然瞇起来、缩起颈子,就像一隻胆子小,却像有着强烈好奇心的猫咪一样,让人自心底打起了想多逗弄她几下的恶作剧念头。
后来,我一天也没去公司上班,而公司也不曾打电话来询问状况,倒是睿哲一直在向我报告家伶的情形,害我不知道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要说睿哲对家伶没意思这点好像也不是这么一回事嘛!
到了这个地步,我想还是以侑真来称呼沉静会比较好吧?
为了让侑真方便出入我这间连小偷都看不上眼的屋子,我打了一份新的家门备用钥匙给她。
我和侑真每天都会在同一时间去医院看妈,将同居时发生的事情都告诉在加护病房中的妈知道,大概我还在盼望着奇蹟可以让妈醒来吧?
这天和侑真拍婚纱照的过程相当顺利,画上淡妆的侑真显得很有女人味,穿起白色婚纱的她气质上和平常不太一样,或许是被盘起的长发和束身礼服让人感到彆扭的缘故,总让人觉得还是平常的侑真比较适合她。
下午时因为侑真感到累了,所以先带她回家休息,但基于我是个间不下来的热血男儿,所以又骑着机车到处晃晃,无意之中,大概是被神默默地敲了一记后脑,让我不自觉地来到了国中时期的同学家中。
「唉呀!这不是子龙吗?好几年不见了,感觉你又变帅了呢!」
琨闵妈还等不及我停好机车,就放下手边的东西走来迎接我。
『哈哈,真的很久不见了耶,伯母,最近过得好吗?』
停好机车后脱下安全帽,看着好几年不见,脸部轮廓变得有点深邃的琨闵妈。
「不太景气,木工没有以往好做了。」琨闵妈叹了口气后沉重地说着,「我有一个亲戚,他的小孩也叫子龙喔!这就是缘份吧?」
『说不定哦,所以我才会和琨闵认识到现在呀!』我点点头,这表示琨闵妈的那句话我已经听到烂掉了。
「啊对了,你是来找琨闵的吧?等我一下哦──」
『好,麻烦伯母了。』
接着就是一声相当宏亮,宏亮到可以从室内传到外头小巷还能听见的一声:「琨闵啊──!子龙来找你了,快点下来哦!」,真是让人突然感念起从前好气又好笑的儿时回忆。
我和琨闵是在国中时的同班同学,当时他和我与阿光在班上被大家合称为三剑客,大概是因为所有行动都是三人一组的关係吧!
琨闵有个外号叫昆虫,没什么太复杂的理由,就是因为他的名字叫琨闵这么简单明瞭的原因。
还记得有一次在打闹时,因为不小心激怒了琨闵而变成真的打架,当然我并没有真的打他,但平常就在帮忙家中做木工的琨闵,挥过来的拳头根本就像第一神拳中,那兇猛无比的猛禽鹰村守一样猛烈,只不过他打错了位置,打到了我最坚硬的手肘骨,因此他的中指骨折了。
那一次我们剽悍的吴导可整惨了我,国中时的下午第三节下课是打扫时间,为了要落实彻底打扫,所以要把我们的椅子给搬上桌子,而那两个月我必须帮琨闵把椅子搬上搬下,接着他所负责的资源回收工作,也必须在我擦窗户的部份做完之后,一併去把它KO掉。
那两个月我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干,而且是一大串的『干干干干干干干干』,会这么想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委屈,而是琨闵居然还可以用着打上石膏的中指,跟我模仿那时候还满夯的一款叫『仙境传说』的线上游戏,里头角色施放技能时的动作。
这么白痴的国中歷程,居然成了我现在怀念琨闵的好理由。
这就是男孩子之间的友情──就算是因为再怎么让人发指的原因而吵架甚至打架,即使因此打到受伤了,还是可以用着打上石膏的那隻手,和你一起勾肩搭背地耍屁孩。
后来升上高中之后,我去读了男女合校的一所烂高中,就读这一所高中,是我人生里最感到后悔的事情,而琨闵则很悲剧地去读了男校,因而失连了好一阵子。
「嘿嘿,好久不见了耶!怎么突然跑来找我啊?」
个子不高的他,倒是有一身还算精壮的体魄,黝黑的皮肤配上小平头,纵使让那张脸看来十分人畜无害,却也让人感到:『这傢伙还是别惹得好』。
『想到就来了啊!很久不见了,不是吗?』
「也是啦,最近过得怎么样?」
『最近喔……偷偷告诉你,老子要结婚了。』
「哇赛,真的假的?」
这个『哇赛』从以前起就一直是琨闵的口头禪,就算经过时间的洗礼,这个小习惯也儼然成了他的一种招牌。
从以前琨闵就是个比我和阿光还要成熟的小男生,同时也是个见识和我与阿光不同方向的人。简单来说,就像是我们习惯看妹来洗眼睛,但他就会觉得那是一件无聊的事情。
『有出暗黑3耶,你有去玩吗?』
「啊……没有说,最近没有时间可以玩电脑。」
「家里的工作很多,也很累,没有多馀的精力可以用在游戏上。」
『原来如此,看来真的是毕业了,就各奔东西了。』
「啊!光颖呢?还有在联络吗?」
『有──而且还满密集的。』
「是喔,他还是一样吗?」
『一样蠢啊。』
因为不小心的一句小嘴砲,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认真一点来看,其实今天久违的见面的确没有什么意义,但它却能够充实我的心灵,能够在短时间内扫除妈对我和侑真所形成的压力。
后来时间也晚了,是将近下午三点的时间,于是我找了阿光去附近的游乐大楼吃冰。如果我记得没错,我确实是有说过要介绍阿光给你们认识认识吧?
比起琨闵,我和阿光感情是比较好的,同时也是吵最多架的一个老屁股。
还记得国中时,那时候的数学对我来说就像在大学时看到微积分和统计学一样让人头皮发麻,而最让我麻到没知觉的部份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就是吴导。
要说到这个吴导,得先从数学开始说起。
她说过一句对我来说是的谬论:「要搞懂数学以前得先把自己搞懂,如果搞不懂数学就是搞不懂自己。」
这是非常荒谬的一个论点,也因此让我觉得数学家多半是有病的。但我并非在歧视数学家,相对的我非常钦佩举世当今的数学家们,但对一个极度讨厌数学的人来说,看到数学家就根本像是看到蟑螂一样让人发指啊!
吴导对数学相当嫻熟,同时我相信国中导师只是她吃饱间着没事干,才会跑来当的职务,以她的实力,就算是要当个研究学者也都不是问题。
心狠手辣女教头是我在心里给她起的称号,因为照考试分数不及格标准打手心的老师中,她是最残暴的那一个。通常其他老师是拿爱的小手的握把打人,只不过她拿的是上头写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扁!』的大木板。
大木板,就是我们屁股底下坐着的椅子,拆一块木板下来就可以拿来当武器的那种木板!对当时的我来说,那玩意儿简直就比单分子切割刀还要来得具有威胁性!
国中生的我总是会起个大早,然后趁着老师还没到学校以前前往教室,向班上的资优生们借作业来抄。而我身边的这个阿光,就是我所说的资优生之一。
『快,时间不多了!』
还记得那时,我用眼神示意阿光快点把作业拿出来让我抄,会这么恐惧的原因是,吴导对于不写作业的学生,就像在家里看到蟑螂一样会很不爽地拿着棍子想要把它打死。由于我不想成为那隻可怜又噁心的肥美蟑螂,所以我决定向我的这个挚友兼损友求救。
阿光本名叫光颖,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个过度正经的好友兼损友。
「你好歹也写一下作业吧?」
他无奈地把考卷递给我,我就像非洲难民看到有人施捨麵包一样,伸手一把就抢过来。
『你不知道写作业对一个天才来说是奇耻大辱吗?』
「为什么?」
『因为我是天才,所以不能写作业。但吴导就是无法理解这点。』
不要怀疑,我就是会正经八百地向你胡扯的那种人,以动画《猎人》里的念能力来分别,我大概属于变化系吧?
拿起笔猛抄的动作行云流水,积年累月的经验让我就算闭着眼睛也能写好一张考卷──即使答案全错。由于我被掛上了坏学生的标籤,所以我去学校的职责就是被打。
『有没有想起以前被冠上的称号啊?』
游乐大楼一楼里,我点了布丁雪花冰,而阿光则点了冰豆花。
「呵呵……你是说冰块吗?」
『是啊,会怀念吗?』
「其实还好,国中的生活我一点也不觉得值得回忆。」
对他来说,那三年是被排挤的三年,想当然是不太好受。
『原来如此。』
然后他很不客气地挖走了一汤匙我的雪花冰,比较有良心的是他并没有挖走我的布丁。
透过天色渐渐地暗下、云层渐渐变厚了来看,大概可以猜得到再过大约半个小时午后雷阵雨就要来了。不过我家和阿光的家就在附近而已,所以我们并不怎么担心,依旧悠哉地吃着冰,然后聊聊过去。
「听说310要办同学会,有邀请到我。」
310是我当时的班级──3年10班。
『是喔,我没有收到通知。』
「那是因为你不管是在脸书还是在外面,用的都是假名啊!别人要找到你?难哦!」他咬起碎冰块,用着像是被鬼打到的含糊口吻说道。
『我爽啊。』我很得意地回应。
但要是真的邀请到我了,我想自己是肯定不会去的,如果说是要看看吴导有什么变化的话,我可能会去露面一下,但目的达到之后就离开。要说理由的话,恐怕是因为一种好奇心,和一种为了让过去那些画面更加清晰的手段。
「不过我应该不会去吧。」
『……』
你不会去,我想也是。
待续……
这次不去参加,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毕竟记忆会随着时间渐渐模糊,接着到最后,它们就会全都熄灭。
病床上的妈已经陷入严重昏迷了。
就在准备要将沉静和妈接回家的那天,沉静打了一通电话来,说妈可能已经醒不过来了。
我还在回忆着一个人被满满的管子插在身上时那个画面,它不仅让人鼻酸、也让人感到恐惧。令人省思着会不会我们哪天,也会和妈一样变成这副模样?如果你有机会看到的话,就能知道当一个人浑身插着输血管,不断输血时却也不断流血的画面有多让人震惊。
透过医生的转述,我才知道原来妈早在三个月前就因为化疗而住过院了,而且在应该留院观察的时候又坚持要出院,结果搞成现在更加严重,癌细胞更是扩散全身,最后甚至陷入昏迷。
和沉静一同走在医院里时,感觉像是在散步一样,但轻盈的是脚步,沉重的却是心灵──简单来说,就像是考虑了很久的计画,在就要付诸实行时却来了一个意外,使整个计画付诸流水,让人感到窒息般的感受。
「你还是打算和我结婚吗?」
和我肩并肩走在医院中庭的沉静突然停下脚步,当我回过头望去时,她竟然露出了不安的神情来,我看见她紧抓着自己的白色衣摆,纤细的手使力得不断发抖,好像我的答案会决定些什么似。
『……』我转过身,站在沉静面前,给了她一个,『嗯。』
「妈醒不过来了。」
『医生说了,已经进入第四期。』
我摸起沉静越抖越厉害的手,依旧冷冰冰地。
『妈交待过我,要把她没办法带给你的幸福,代替她给你。』
「妈是这么说的?」
『嗯。』
「但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
大概是我几乎没看过待在阳光下的沉静,而感觉现在她的皮肤竟然白里透红,但仔细一看却觉得有些异常苍白。
渐渐的,她的手在我的握持下渐渐地不再抖得那么厉害了,同时我也试着将自己的体温,带一点给沉静那双冰冷的手掌心。
我吹了沉静的脸颊一下,大概是这个举动吓到了她,而让她的身体颤了一下,然后露出不解的表情给我。
『很凉吧?』
「……」她笑了笑表示无奈。
『我们,为了妈,不只要结婚、还要把这孩子生下来,』我试着露出自认为能够让沉静心安的笑容,『更要活得比现在更很幸福一点。』
『我相信这样妈也会很开心的,好吗?──侑真。』
或许是我突然叫了沉静的真名,而让她面露出惊喜的表情。
其实要叫出这个会站厨房、会整理家里,身材和气质更好得没有话说的女孩真名,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因为她将不是你的朋友以上、情人以下的对象,而是接下来要成为你人生里另一半的女孩。
「……」她摸摸我的脸颊,很沉很静地扬起了和往常不太一样的微笑来,「我知道了,子龙。」
我笑着摸摸她的头发,她的眼睛突然瞇起来、缩起颈子,就像一隻胆子小,却像有着强烈好奇心的猫咪一样,让人自心底打起了想多逗弄她几下的恶作剧念头。
后来,我一天也没去公司上班,而公司也不曾打电话来询问状况,倒是睿哲一直在向我报告家伶的情形,害我不知道到底是该哭还是该笑,要说睿哲对家伶没意思这点好像也不是这么一回事嘛!
到了这个地步,我想还是以侑真来称呼沉静会比较好吧?
为了让侑真方便出入我这间连小偷都看不上眼的屋子,我打了一份新的家门备用钥匙给她。
我和侑真每天都会在同一时间去医院看妈,将同居时发生的事情都告诉在加护病房中的妈知道,大概我还在盼望着奇蹟可以让妈醒来吧?
这天和侑真拍婚纱照的过程相当顺利,画上淡妆的侑真显得很有女人味,穿起白色婚纱的她气质上和平常不太一样,或许是被盘起的长发和束身礼服让人感到彆扭的缘故,总让人觉得还是平常的侑真比较适合她。
下午时因为侑真感到累了,所以先带她回家休息,但基于我是个间不下来的热血男儿,所以又骑着机车到处晃晃,无意之中,大概是被神默默地敲了一记后脑,让我不自觉地来到了国中时期的同学家中。
「唉呀!这不是子龙吗?好几年不见了,感觉你又变帅了呢!」
琨闵妈还等不及我停好机车,就放下手边的东西走来迎接我。
『哈哈,真的很久不见了耶,伯母,最近过得好吗?』
停好机车后脱下安全帽,看着好几年不见,脸部轮廓变得有点深邃的琨闵妈。
「不太景气,木工没有以往好做了。」琨闵妈叹了口气后沉重地说着,「我有一个亲戚,他的小孩也叫子龙喔!这就是缘份吧?」
『说不定哦,所以我才会和琨闵认识到现在呀!』我点点头,这表示琨闵妈的那句话我已经听到烂掉了。
「啊对了,你是来找琨闵的吧?等我一下哦──」
『好,麻烦伯母了。』
接着就是一声相当宏亮,宏亮到可以从室内传到外头小巷还能听见的一声:「琨闵啊──!子龙来找你了,快点下来哦!」,真是让人突然感念起从前好气又好笑的儿时回忆。
我和琨闵是在国中时的同班同学,当时他和我与阿光在班上被大家合称为三剑客,大概是因为所有行动都是三人一组的关係吧!
琨闵有个外号叫昆虫,没什么太复杂的理由,就是因为他的名字叫琨闵这么简单明瞭的原因。
还记得有一次在打闹时,因为不小心激怒了琨闵而变成真的打架,当然我并没有真的打他,但平常就在帮忙家中做木工的琨闵,挥过来的拳头根本就像第一神拳中,那兇猛无比的猛禽鹰村守一样猛烈,只不过他打错了位置,打到了我最坚硬的手肘骨,因此他的中指骨折了。
那一次我们剽悍的吴导可整惨了我,国中时的下午第三节下课是打扫时间,为了要落实彻底打扫,所以要把我们的椅子给搬上桌子,而那两个月我必须帮琨闵把椅子搬上搬下,接着他所负责的资源回收工作,也必须在我擦窗户的部份做完之后,一併去把它KO掉。
那两个月我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干,而且是一大串的『干干干干干干干干』,会这么想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委屈,而是琨闵居然还可以用着打上石膏的中指,跟我模仿那时候还满夯的一款叫『仙境传说』的线上游戏,里头角色施放技能时的动作。
这么白痴的国中歷程,居然成了我现在怀念琨闵的好理由。
这就是男孩子之间的友情──就算是因为再怎么让人发指的原因而吵架甚至打架,即使因此打到受伤了,还是可以用着打上石膏的那隻手,和你一起勾肩搭背地耍屁孩。
后来升上高中之后,我去读了男女合校的一所烂高中,就读这一所高中,是我人生里最感到后悔的事情,而琨闵则很悲剧地去读了男校,因而失连了好一阵子。
「嘿嘿,好久不见了耶!怎么突然跑来找我啊?」
个子不高的他,倒是有一身还算精壮的体魄,黝黑的皮肤配上小平头,纵使让那张脸看来十分人畜无害,却也让人感到:『这傢伙还是别惹得好』。
『想到就来了啊!很久不见了,不是吗?』
「也是啦,最近过得怎么样?」
『最近喔……偷偷告诉你,老子要结婚了。』
「哇赛,真的假的?」
这个『哇赛』从以前起就一直是琨闵的口头禪,就算经过时间的洗礼,这个小习惯也儼然成了他的一种招牌。
从以前琨闵就是个比我和阿光还要成熟的小男生,同时也是个见识和我与阿光不同方向的人。简单来说,就像是我们习惯看妹来洗眼睛,但他就会觉得那是一件无聊的事情。
『有出暗黑3耶,你有去玩吗?』
「啊……没有说,最近没有时间可以玩电脑。」
「家里的工作很多,也很累,没有多馀的精力可以用在游戏上。」
『原来如此,看来真的是毕业了,就各奔东西了。』
「啊!光颖呢?还有在联络吗?」
『有──而且还满密集的。』
「是喔,他还是一样吗?」
『一样蠢啊。』
因为不小心的一句小嘴砲,我们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认真一点来看,其实今天久违的见面的确没有什么意义,但它却能够充实我的心灵,能够在短时间内扫除妈对我和侑真所形成的压力。
后来时间也晚了,是将近下午三点的时间,于是我找了阿光去附近的游乐大楼吃冰。如果我记得没错,我确实是有说过要介绍阿光给你们认识认识吧?
比起琨闵,我和阿光感情是比较好的,同时也是吵最多架的一个老屁股。
还记得国中时,那时候的数学对我来说就像在大学时看到微积分和统计学一样让人头皮发麻,而最让我麻到没知觉的部份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就是吴导。
要说到这个吴导,得先从数学开始说起。
她说过一句对我来说是的谬论:「要搞懂数学以前得先把自己搞懂,如果搞不懂数学就是搞不懂自己。」
这是非常荒谬的一个论点,也因此让我觉得数学家多半是有病的。但我并非在歧视数学家,相对的我非常钦佩举世当今的数学家们,但对一个极度讨厌数学的人来说,看到数学家就根本像是看到蟑螂一样让人发指啊!
吴导对数学相当嫻熟,同时我相信国中导师只是她吃饱间着没事干,才会跑来当的职务,以她的实力,就算是要当个研究学者也都不是问题。
心狠手辣女教头是我在心里给她起的称号,因为照考试分数不及格标准打手心的老师中,她是最残暴的那一个。通常其他老师是拿爱的小手的握把打人,只不过她拿的是上头写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扁!』的大木板。
大木板,就是我们屁股底下坐着的椅子,拆一块木板下来就可以拿来当武器的那种木板!对当时的我来说,那玩意儿简直就比单分子切割刀还要来得具有威胁性!
国中生的我总是会起个大早,然后趁着老师还没到学校以前前往教室,向班上的资优生们借作业来抄。而我身边的这个阿光,就是我所说的资优生之一。
『快,时间不多了!』
还记得那时,我用眼神示意阿光快点把作业拿出来让我抄,会这么恐惧的原因是,吴导对于不写作业的学生,就像在家里看到蟑螂一样会很不爽地拿着棍子想要把它打死。由于我不想成为那隻可怜又噁心的肥美蟑螂,所以我决定向我的这个挚友兼损友求救。
阿光本名叫光颖,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个过度正经的好友兼损友。
「你好歹也写一下作业吧?」
他无奈地把考卷递给我,我就像非洲难民看到有人施捨麵包一样,伸手一把就抢过来。
『你不知道写作业对一个天才来说是奇耻大辱吗?』
「为什么?」
『因为我是天才,所以不能写作业。但吴导就是无法理解这点。』
不要怀疑,我就是会正经八百地向你胡扯的那种人,以动画《猎人》里的念能力来分别,我大概属于变化系吧?
拿起笔猛抄的动作行云流水,积年累月的经验让我就算闭着眼睛也能写好一张考卷──即使答案全错。由于我被掛上了坏学生的标籤,所以我去学校的职责就是被打。
『有没有想起以前被冠上的称号啊?』
游乐大楼一楼里,我点了布丁雪花冰,而阿光则点了冰豆花。
「呵呵……你是说冰块吗?」
『是啊,会怀念吗?』
「其实还好,国中的生活我一点也不觉得值得回忆。」
对他来说,那三年是被排挤的三年,想当然是不太好受。
『原来如此。』
然后他很不客气地挖走了一汤匙我的雪花冰,比较有良心的是他并没有挖走我的布丁。
透过天色渐渐地暗下、云层渐渐变厚了来看,大概可以猜得到再过大约半个小时午后雷阵雨就要来了。不过我家和阿光的家就在附近而已,所以我们并不怎么担心,依旧悠哉地吃着冰,然后聊聊过去。
「听说310要办同学会,有邀请到我。」
310是我当时的班级──3年10班。
『是喔,我没有收到通知。』
「那是因为你不管是在脸书还是在外面,用的都是假名啊!别人要找到你?难哦!」他咬起碎冰块,用着像是被鬼打到的含糊口吻说道。
『我爽啊。』我很得意地回应。
但要是真的邀请到我了,我想自己是肯定不会去的,如果说是要看看吴导有什么变化的话,我可能会去露面一下,但目的达到之后就离开。要说理由的话,恐怕是因为一种好奇心,和一种为了让过去那些画面更加清晰的手段。
「不过我应该不会去吧。」
『……』
你不会去,我想也是。
待续……
这次不去参加,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毕竟记忆会随着时间渐渐模糊,接着到最后,它们就会全都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