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夜雨刀客三婆庙
雨水淅淅沥沥的下着,打在身上,满是潮湿和阴冷,但熊周的心头却充满了阳光,因为他想起了那个阳光的女孩子,夏芸。
他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地方再次与夏芸相遇,更没想到青春洋溢的少女,会摇身变成成熟妖娆的老板娘。
但他知道,从那天他与老头儿从朝廷的鹰犬群中救出夏芸开始,这个少女出现在哪里,就代表着,那里必定会有锦衣卫!
“拥有共同的敌人,并不代表你们就可以成为朋友。”老头儿的话又浮现在熊周的心头,他看着山顶的破庙,雨势越发的大了起来,说不得要来一场大暴雨呢。
山路,夜雨,破庙。
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凄冷,充满着一股子肃杀。
袁红侠带领着一干好手,虽然不敢在山路上疾驰,但时时倒踢马腹,速度也并不算慢。
此时的三婆庙孤零零的趴在山头上,就好像遥望着归路的老妇,期待着那个发誓成为将军的少年。
庙中无光,漏水。
破败的木偶已经分辨不清脸面,也不知哪个山中刁蛮少年子,用黑炭在木偶的身上随意涂鸦,虽说童心无忌,但未免有些亵渎之意。
罗克敌小心翼翼的将一方毡子铺在供桌上,又从背囊中取出三只精致的琉璃盏,拔开皮囊的软木塞子,认真真将琉璃盏倒满。
虽然他好酒,他手上的鲜血用多少酒都洗不干净,所以他没有敬畏神明的心。
他拜的,不是三婆庙中那尊腐朽的木偶,而是毡子上擦拭得一干二净的刀!
这是绣春刀,但不是一柄普通的绣春刀,它的名字叫惊雷,与罗克敌亦师亦友,当然了,前提是这柄刀真的能够通灵性。
罗克敌自从穿上飞鱼服之后,他的朋友是一天比一天少,终于有一天,他的朋友就只剩下一个,就是这柄惊雷刀。
也正是这柄惊雷刀,加上如此多的朋友之命,让他成为了指挥使。
都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很多朋友,不是你不想怀念,而是不敢怀念,因为他们只会出现在恶梦之中。
罗克敌将酒撒尽,毡子裹起惊雷,似乎担心它会受冻,自己却是盘膝坐在潮湿的地面上,横刀于膝盖上,静静地在黑暗之中等待。
他的朋友离开之时,他没能做些什么来弥补,唯一能做的,就是对现在的朋友好一点。
他现在的朋友只有这柄惊雷,所以他要对惊雷好一点,对于刀来说,饱饮鲜血,自然是最美好的事情。
堂堂指挥使,却窝在破庙里等待着偷袭的机会,而偷袭的对象,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剑客,实在让人觉得有些窝囊。
但罗克敌并没有这样觉得,只要能让惊雷好过一些,他窝囊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他是一名刀客,刀就是他的命,对刀好,就是对自己好,刀好了,自己的命才会长。
好山好水看不足,马蹄催趁月明归。
外面的马蹄声倒是轻柔的敲打着大地的脉搏,但这里没有好山好水,归处却是有一个,只是并没有人想要这样的一个归处。
他听到脚步散落四处的声音,但他没有任何动作,透过门板上的缝隙,借着庙门前水洼的折射光线,他看到一抹红衣。
他知道破庙四面全部都是高手,但他的目光,只留给了一个人。
张阿保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他紧握着手中五十斤中的粗制石棒,轰然踢飞了门板!
没有铁浆,他只能选择其他的家伙,选择的标准很低,而且只有一个,重。
袁红侠接踵而至,没有了白羊,她倒是换了另一柄“清雪”,利用张阿保当掩护,红影一闪,进得庙门来。
罗克敌抓起毡子一角,用力一甩,惊雷当空滚动,毡子却飞出门外,只见得他霍然弹起,当空操起刀柄,一道寒芒从袁红侠身边划过!
不过也仅仅是擦身而过,因为他的目标从来只有一个!
那个怀抱着木剑的疤脸少年人!
袁红侠默契十足的让过罗克敌,娇斥一声:“动手!”
“轰轰轰!”
四面八方的墙壁顿时被轰破大洞,武士们跳入庙中,呼吸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铁桶一般的包围圈!
“叮!”
惊雷距离熊周的咽喉只有半寸,他手中的木剑却喀嚓一声裂开,木屑四处溅射,露出其中暗藏着的鱼肠细剑!
这柄剑细得像一条铁丝,但却坚硬无比!
熊周总是对老头儿抱怨,拿着这么一根铁丝儿行走江湖,没半两气派,不被人打死,也要被人笑死,但他最终还是继承了这柄剑。
不过他也学得精明,老头儿明面上总是背着一柄大剑,所以江湖人都知晓逍遥子的成名兵刃“大龙雀”。
但很少人知道,他真正的佩剑,却是这柄“夜雨”。
因为见过这柄“夜雨”的人,都死了。
面对铁桶一般的包围圈,看着袁红侠脸上那得意的笑容,熊周终于相信老头儿的一句话:“宁可当自己是傻子,也不要把别人想象成傻子。”
他终于明白为何九道山庄会如此轻易就将岚赏赐给他,他也终于明白为何心高气傲的袁红侠会一再忍让。
当正面力量不足以改变局势的时候,人们会选择阴谋行事,而当力量足够的时候,阴谋就会变成阳谋。
岚被隔离在了庙外,这是熊周最值得庆幸的事情。
不是因为这样能够让岚得到足够的安全,而是他不想,不想让岚看到他的手染血。
罗克敌这一刀没有任何的技巧,技巧华丽的,多半只是给人看的,真正杀人的艺术,往往朴实无华,就像老头儿传授给他的一招,唯一的一招。
“叮!”
熊周肩头闪出一窜火星子,这一次,刀刃距离他三分四寸半,但他还是选择了微微退后一步,朝罗克敌说道:“等等!”
罗克敌没有这样的习惯,他没有见过死人说话,所以他也不会让将死之人开口,于是他箭步上前,又是一刀劈下!
“王八蛋!有点礼貌可好!”
熊周的剑好像没有动,但他的胸前五寸再次迸发火花。
他又退了一步。
这可完全违背了老头儿的嘱托。
当初老头儿教导他的时候,总是说,你要死命的刺,刺到他命死,还有,绝对不能后退,从你后退的那一刻开始,你就输了。
但今晚,熊周连退了两步。
因为他需要这两步的时间,将腰间的铜面具给戴上!
“呼...这样舒服多了...”
熊周戴上了面具之后,所有人,包括罗克敌,都退了三步!
“哼!看吧老头儿,到底还是我聪明吧,还赚了一步!”熊周嘿嘿一笑,身上却像蒙上了一层水汽!
“叮!”
罗克敌举刀,咽喉开外两寸,火花四溅!
“咚!”
一声闷响,罗克敌旁边三步之外,一名手持潇洒吴钩的汉子到底,眉心处,一点红。
兵刃够潇洒,死的时候也好看,到底还是件不错的事情。
罗克敌想发怒,但他却没有,因为只有冷静,才能享受杀人的快感!
“唰唰唰!”
惊雷接连三刀,上中下三路几乎同一时间切向熊周,而那张青铜面具的后面,却是嘿嘿一笑,袁红侠左右到底,连同她的左边红袖飞起,露出嫩藕一般的手臂。
罗克敌一声不吭,瞳孔收缩如针眼,终于捕捉到熊周的轨迹,惊雷再次挥出,这一次,终于划开了熊周的肩头!
袁红侠还未来得及提剑,身上红衣已经碎成桃瓣,只剩下鹅黄色的亵衣,还有脖颈之下陡然耸起的雪白!
她咬紧下唇,狠狠的骂了一句,但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到,因为心跳声占据了她整个脑子,衣物除去一件,就说明熊周放过她一次,或许衣服尽数褪去,她会欠下熊周好多条人命。
她开始有些懊恼,为何自己要穿这么多的衣服。
熊周也是这个想法,他只是想告诉袁红侠,在我面前,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穿衣服,亦或者想对她说的是,你在我面前,就像没穿衣服一样,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罗克敌可不在乎这些,他对女色不感兴趣,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完全是上面的意思,至于上头跟九道山庄有什么龌龊勾当,他也不想知道,他只是需要一个适合的借口,能够让他养刀。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熊周确实能算得上风流,虽然他的手段都是下流的,但下流得多了,可不就是风流了么?
“赵元佩,乙丑年春,出卖同族,获利白银六百两,该死!”
熊周的面具后面嗡嗡直响,罗克敌的刀刃再次叮铃,左侧一名短须刀手倒地,嘴里多了一枚通宝大钱。
“卢广义!”
“李远春!”
“莫霸典!”
熊周一一点名,身上刀痕也多了起来,但腰间却是轻了许多,这些都是老头儿为数不多的手尾工作,熊周总是嫌弃报酬少,但现在正好扎了堆,能还一点是一点。
他记得每一个铜板的故事,记得每一件酬劳的背景。
他还记得自己辛辛苦苦的在练剑,老头儿却跑到窑子里去快活,回来的时候将一支木簪子交给了他,说:“莫霸典。”
熊周暗暗记下,不过他还是嘲笑老头儿,这都进了窑子里,报酬怎么地也得春宵一场,反正火坑都跳了,也不在乎这一次两次,拿支木簪子回来,就不怕憋久了,自己的小老弟会缩成木簪子么?
老头儿只是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你懂个屁!”
直到现在,他将木簪子钉入莫霸典的脑门子之时,他才心中畅快到没边,原来很多事情,都比那事儿有意思!
杨漠羽一直没有跳入庙中,因为红娘子嘱托他看好那个女奴,他手中的新弓并没有紧绷,因为他信得过自己,他的弓,总能第一时间绷紧再放松。
而当他看到袁红侠的长裤滑落下来之时,他终究还是忍不住,抬起了手中的硬弓!
他没想到会在这么一个地方再次与夏芸相遇,更没想到青春洋溢的少女,会摇身变成成熟妖娆的老板娘。
但他知道,从那天他与老头儿从朝廷的鹰犬群中救出夏芸开始,这个少女出现在哪里,就代表着,那里必定会有锦衣卫!
“拥有共同的敌人,并不代表你们就可以成为朋友。”老头儿的话又浮现在熊周的心头,他看着山顶的破庙,雨势越发的大了起来,说不得要来一场大暴雨呢。
山路,夜雨,破庙。
一切都显得如此的凄冷,充满着一股子肃杀。
袁红侠带领着一干好手,虽然不敢在山路上疾驰,但时时倒踢马腹,速度也并不算慢。
此时的三婆庙孤零零的趴在山头上,就好像遥望着归路的老妇,期待着那个发誓成为将军的少年。
庙中无光,漏水。
破败的木偶已经分辨不清脸面,也不知哪个山中刁蛮少年子,用黑炭在木偶的身上随意涂鸦,虽说童心无忌,但未免有些亵渎之意。
罗克敌小心翼翼的将一方毡子铺在供桌上,又从背囊中取出三只精致的琉璃盏,拔开皮囊的软木塞子,认真真将琉璃盏倒满。
虽然他好酒,他手上的鲜血用多少酒都洗不干净,所以他没有敬畏神明的心。
他拜的,不是三婆庙中那尊腐朽的木偶,而是毡子上擦拭得一干二净的刀!
这是绣春刀,但不是一柄普通的绣春刀,它的名字叫惊雷,与罗克敌亦师亦友,当然了,前提是这柄刀真的能够通灵性。
罗克敌自从穿上飞鱼服之后,他的朋友是一天比一天少,终于有一天,他的朋友就只剩下一个,就是这柄惊雷刀。
也正是这柄惊雷刀,加上如此多的朋友之命,让他成为了指挥使。
都说,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很多朋友,不是你不想怀念,而是不敢怀念,因为他们只会出现在恶梦之中。
罗克敌将酒撒尽,毡子裹起惊雷,似乎担心它会受冻,自己却是盘膝坐在潮湿的地面上,横刀于膝盖上,静静地在黑暗之中等待。
他的朋友离开之时,他没能做些什么来弥补,唯一能做的,就是对现在的朋友好一点。
他现在的朋友只有这柄惊雷,所以他要对惊雷好一点,对于刀来说,饱饮鲜血,自然是最美好的事情。
堂堂指挥使,却窝在破庙里等待着偷袭的机会,而偷袭的对象,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剑客,实在让人觉得有些窝囊。
但罗克敌并没有这样觉得,只要能让惊雷好过一些,他窝囊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他是一名刀客,刀就是他的命,对刀好,就是对自己好,刀好了,自己的命才会长。
好山好水看不足,马蹄催趁月明归。
外面的马蹄声倒是轻柔的敲打着大地的脉搏,但这里没有好山好水,归处却是有一个,只是并没有人想要这样的一个归处。
他听到脚步散落四处的声音,但他没有任何动作,透过门板上的缝隙,借着庙门前水洼的折射光线,他看到一抹红衣。
他知道破庙四面全部都是高手,但他的目光,只留给了一个人。
张阿保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他紧握着手中五十斤中的粗制石棒,轰然踢飞了门板!
没有铁浆,他只能选择其他的家伙,选择的标准很低,而且只有一个,重。
袁红侠接踵而至,没有了白羊,她倒是换了另一柄“清雪”,利用张阿保当掩护,红影一闪,进得庙门来。
罗克敌抓起毡子一角,用力一甩,惊雷当空滚动,毡子却飞出门外,只见得他霍然弹起,当空操起刀柄,一道寒芒从袁红侠身边划过!
不过也仅仅是擦身而过,因为他的目标从来只有一个!
那个怀抱着木剑的疤脸少年人!
袁红侠默契十足的让过罗克敌,娇斥一声:“动手!”
“轰轰轰!”
四面八方的墙壁顿时被轰破大洞,武士们跳入庙中,呼吸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铁桶一般的包围圈!
“叮!”
惊雷距离熊周的咽喉只有半寸,他手中的木剑却喀嚓一声裂开,木屑四处溅射,露出其中暗藏着的鱼肠细剑!
这柄剑细得像一条铁丝,但却坚硬无比!
熊周总是对老头儿抱怨,拿着这么一根铁丝儿行走江湖,没半两气派,不被人打死,也要被人笑死,但他最终还是继承了这柄剑。
不过他也学得精明,老头儿明面上总是背着一柄大剑,所以江湖人都知晓逍遥子的成名兵刃“大龙雀”。
但很少人知道,他真正的佩剑,却是这柄“夜雨”。
因为见过这柄“夜雨”的人,都死了。
面对铁桶一般的包围圈,看着袁红侠脸上那得意的笑容,熊周终于相信老头儿的一句话:“宁可当自己是傻子,也不要把别人想象成傻子。”
他终于明白为何九道山庄会如此轻易就将岚赏赐给他,他也终于明白为何心高气傲的袁红侠会一再忍让。
当正面力量不足以改变局势的时候,人们会选择阴谋行事,而当力量足够的时候,阴谋就会变成阳谋。
岚被隔离在了庙外,这是熊周最值得庆幸的事情。
不是因为这样能够让岚得到足够的安全,而是他不想,不想让岚看到他的手染血。
罗克敌这一刀没有任何的技巧,技巧华丽的,多半只是给人看的,真正杀人的艺术,往往朴实无华,就像老头儿传授给他的一招,唯一的一招。
“叮!”
熊周肩头闪出一窜火星子,这一次,刀刃距离他三分四寸半,但他还是选择了微微退后一步,朝罗克敌说道:“等等!”
罗克敌没有这样的习惯,他没有见过死人说话,所以他也不会让将死之人开口,于是他箭步上前,又是一刀劈下!
“王八蛋!有点礼貌可好!”
熊周的剑好像没有动,但他的胸前五寸再次迸发火花。
他又退了一步。
这可完全违背了老头儿的嘱托。
当初老头儿教导他的时候,总是说,你要死命的刺,刺到他命死,还有,绝对不能后退,从你后退的那一刻开始,你就输了。
但今晚,熊周连退了两步。
因为他需要这两步的时间,将腰间的铜面具给戴上!
“呼...这样舒服多了...”
熊周戴上了面具之后,所有人,包括罗克敌,都退了三步!
“哼!看吧老头儿,到底还是我聪明吧,还赚了一步!”熊周嘿嘿一笑,身上却像蒙上了一层水汽!
“叮!”
罗克敌举刀,咽喉开外两寸,火花四溅!
“咚!”
一声闷响,罗克敌旁边三步之外,一名手持潇洒吴钩的汉子到底,眉心处,一点红。
兵刃够潇洒,死的时候也好看,到底还是件不错的事情。
罗克敌想发怒,但他却没有,因为只有冷静,才能享受杀人的快感!
“唰唰唰!”
惊雷接连三刀,上中下三路几乎同一时间切向熊周,而那张青铜面具的后面,却是嘿嘿一笑,袁红侠左右到底,连同她的左边红袖飞起,露出嫩藕一般的手臂。
罗克敌一声不吭,瞳孔收缩如针眼,终于捕捉到熊周的轨迹,惊雷再次挥出,这一次,终于划开了熊周的肩头!
袁红侠还未来得及提剑,身上红衣已经碎成桃瓣,只剩下鹅黄色的亵衣,还有脖颈之下陡然耸起的雪白!
她咬紧下唇,狠狠的骂了一句,但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到,因为心跳声占据了她整个脑子,衣物除去一件,就说明熊周放过她一次,或许衣服尽数褪去,她会欠下熊周好多条人命。
她开始有些懊恼,为何自己要穿这么多的衣服。
熊周也是这个想法,他只是想告诉袁红侠,在我面前,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穿衣服,亦或者想对她说的是,你在我面前,就像没穿衣服一样,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罗克敌可不在乎这些,他对女色不感兴趣,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完全是上面的意思,至于上头跟九道山庄有什么龌龊勾当,他也不想知道,他只是需要一个适合的借口,能够让他养刀。
不过他不得不承认,熊周确实能算得上风流,虽然他的手段都是下流的,但下流得多了,可不就是风流了么?
“赵元佩,乙丑年春,出卖同族,获利白银六百两,该死!”
熊周的面具后面嗡嗡直响,罗克敌的刀刃再次叮铃,左侧一名短须刀手倒地,嘴里多了一枚通宝大钱。
“卢广义!”
“李远春!”
“莫霸典!”
熊周一一点名,身上刀痕也多了起来,但腰间却是轻了许多,这些都是老头儿为数不多的手尾工作,熊周总是嫌弃报酬少,但现在正好扎了堆,能还一点是一点。
他记得每一个铜板的故事,记得每一件酬劳的背景。
他还记得自己辛辛苦苦的在练剑,老头儿却跑到窑子里去快活,回来的时候将一支木簪子交给了他,说:“莫霸典。”
熊周暗暗记下,不过他还是嘲笑老头儿,这都进了窑子里,报酬怎么地也得春宵一场,反正火坑都跳了,也不在乎这一次两次,拿支木簪子回来,就不怕憋久了,自己的小老弟会缩成木簪子么?
老头儿只是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你懂个屁!”
直到现在,他将木簪子钉入莫霸典的脑门子之时,他才心中畅快到没边,原来很多事情,都比那事儿有意思!
杨漠羽一直没有跳入庙中,因为红娘子嘱托他看好那个女奴,他手中的新弓并没有紧绷,因为他信得过自己,他的弓,总能第一时间绷紧再放松。
而当他看到袁红侠的长裤滑落下来之时,他终究还是忍不住,抬起了手中的硬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