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那天的回忆始终反复出现在胡桉往后的每一个梦里。
她思来想去了很久才真正鼓起勇气去与温嘉澄见面,但是她没有见到温嘉澄本人。当她踏着晚霞进店,问店里的小服务生,那小女生说道,
“诶呀,有个女孩子从中午就一直坐在那里,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我们晚上客人多的呀,她自己就点了一份东西还要平白无故占一整张桌子这么久,又不接受拼桌,所以我们只好请她出去等了。”
“然后她就走了,然后把这个本子留在桌子上,我追出去问,她只叫我扔了。”那个小服务生好奇的看着胡桉说道,“她是在等你吗?”然后将柜台上一个本子递给胡桉,“这就是她留下的了,刚要扔掉的。”
胡桉只随手打开看了一眼就吓得合上了,她的手开始微微颤抖,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着,一下一下的心跳声仿佛要冲破耳膜,从头到脚的血液都静止流动。
胡桉只看到一句。
“粉玫瑰和满天星,我真的很喜欢。”
她已经不敢再看第二眼。
她怕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她紧紧的抱着那本日记,在街上胡乱的走,甚至忘了看红绿灯,莽撞地闯到马路上,惹得一连串鸣笛,还有司机从车窗伸出头破口大骂,“走路不长眼啊!”
最终她进了麦当劳,胡乱点了一堆她平时不会吃的垃圾食品。
胡桉坐在窗边,撕开了番茄酱挤在盖子上,拿起一根薯条沾了一下,翻开了日记。
这是温嘉澄十七岁的日记。
胡桉喝了慢慢一大口可乐,汹涌的碳酸气泡迅速溢满口腔。
八月十二日星期五
明天要去北原参加一个弟弟的生日宴,所以难得能逃过一次补习,好开心。母亲叮嘱了我千百次要好好表现,温建宇叔叔一家的家教很严格,所以我千万不能落他们的脸。希望明天有个好的状态,我可以的!
八月十叁日星期六
今天没有见到温建宇叔叔和温舒航,只见到了婶婶和他家的小儿子。感觉温成悦过得很幸福呢,和我之前以为的一点也不一样,原来人生还能过得这么轻松开心。我十四岁的时候好像就只有日复一日的拉琴、芭蕾和补习班吧。温成悦真是个话篓子,他的故事真是怎么说也说不完,真是个性格好的小孩。
胡桉把一包薯条都吃完了,又开始啃鸡翅,用自己油腻腻的手往后翻。温嘉澄的字体很娟秀整齐,日记本保留了这么多年还是崭新如初,只是现在印上了胡桉几个油腻腻的指印。
她的日记大多都很简短,而且从十月开始到第二年六月的篇数都很少,每篇日记都只有寥寥几笔,记流水账一样记录了一些生活的片段。其中温成悦的名字出现频率很高,通畅都伴随着“羡慕”“幸福”“快乐”这样的字眼。
七月二十六日
今天真的没想到,本来精心为小悦挑选的礼物竟然与别人撞了,我以为这个牌子的鞋不会有那么多人知道。哎算了,重新准备吧,真的要好好准备。
胡桉啃完一个鸡翅,又拿起另一个。
八月十日
设计了好久的画今天终于大功告成了,希望他会喜欢。
八月十叁日
小悦今天十五岁了。
可是依然只是个孩子。
他喜欢我的画,我好开心。其实我今天想问他,可不可以陪我看四十叁次日落,可是我还是没说出口。
明年再说好了。
胡桉打开圣代,舀了满满一大勺巧克力圣代,往自己的嘴里一勺一勺的塞。
四月二十叁日
今天母亲又打我了,她现在好像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我已经快要两个月没有见过父亲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敢上学,也不敢开手机,我好怕。
七月叁十日
我变成一个笑话了。
还有谁能看得起我?
胡桉又开始吃麦乐鸡。
九月二十五日周六
今天小悦忽然出现在学校门口,我看到了,他带着一大捧粉玫瑰和满天星,是我最爱的搭配,他还背着吉他,穿着白衬衫,是我和他说过我最憧憬的场景了。
他长大了好多,比我上次见时高了一个头,现在我都已经只到他耳朵了。
可是怎么办,如今的我就是一团烂泥,怎么敢去应承他的喜欢。
他这么美好,这么青葱,才十六岁的年纪。他还什么都不懂。
我说要等他长大的,可是我食言了。
我只能赶他走,然后抱着那束花哭,我不想伤害他。
我真的不想伤害他。
我喜欢他。
麦乐鸡块吃完了,胡桉也看不下去了,她将日记翻到最后一页,上面是一行字,字迹还很新,看来是最近才写上去的。
小悦,这么多年我一直欠你一句抱歉,这本日记代表了十七岁到十九岁的温嘉澄,如今把它送给你,曾经并不是你的一厢情愿,是我没有勇气给你回应。希望这本日记给我们那些年少的不甘、伤痕和间隙画上一个句号。
温嘉澄
胡桉看着这行字,静默了几秒,忽然从喉咙中爆发出一声撕裂般的呜咽,然后开始疯狂地撕扯这本日记。
撕毁吧
撕毁吧
最好都撕得粉碎,这样连同他们曾经那些狗屁的温情回忆都一起撕得粉碎。
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若无其事的回家,面对着温成悦温柔的笑脸,然后带着对幸福的期待扳着手指等着温成悦求婚,然后就嫁给他,像菟丝花一样依附着他,从此生命里就他一个人,她的余生都依赖着这虚无缥缈的爱,乖乖做一个温嘉澄的影子。
她忽然明白了这些日子温成悦对自己的不离不弃忠贞不二,原来是因为温嘉澄家里出事的时候他没能陪在身边,他对温嘉澄的愧疚都补偿在自己身上。
粉玫瑰满天星,弹吉他唱歌的浪漫表白都是假的。
花是温嘉澄喜欢的。
歌是温嘉澄喜欢的。
他的目光望向胡桉眼底,投射在他大脑中的到底是谁。
他每日温柔的情话是说与谁听的。
胡桉信誓旦旦的以为最终留在温成悦身边的不是什么年少悸动的影子,却没想到自己才是那一抹影子。
她感到深深的疲惫,喉咙里只剩呜咽,眼眶干干的,眼球酸胀却没有一滴泪。麦当劳里人来人往,都能看到一个女孩伏在桌子上肩膀微微抽动,像是在伤心欲绝的嚎啕大哭,可是她一滴泪也流不出了。
她的手机在口袋里响了一次又一次。
可是她连抬起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第一次感觉大脑停止运作,从发丝到脚尖,身上每一个部位每一个关节都充斥着疲惫。
她在麦当劳里呆到暮色降临,星星挂满夜空。
她几次伸出手去抓手机都无法抓住,然后给温成悦发了一条信息,这条信息她反反复复打了好几遍,手指总是不听话的打错字。
胡桉:我们分手吧。
她打这五个字用了五分钟,可是发送却只用了一秒的时间。
就像他们两年的故事,只用了吃一顿麦当劳的时间就可以全部颠覆。
她思来想去了很久才真正鼓起勇气去与温嘉澄见面,但是她没有见到温嘉澄本人。当她踏着晚霞进店,问店里的小服务生,那小女生说道,
“诶呀,有个女孩子从中午就一直坐在那里,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我们晚上客人多的呀,她自己就点了一份东西还要平白无故占一整张桌子这么久,又不接受拼桌,所以我们只好请她出去等了。”
“然后她就走了,然后把这个本子留在桌子上,我追出去问,她只叫我扔了。”那个小服务生好奇的看着胡桉说道,“她是在等你吗?”然后将柜台上一个本子递给胡桉,“这就是她留下的了,刚要扔掉的。”
胡桉只随手打开看了一眼就吓得合上了,她的手开始微微颤抖,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着,一下一下的心跳声仿佛要冲破耳膜,从头到脚的血液都静止流动。
胡桉只看到一句。
“粉玫瑰和满天星,我真的很喜欢。”
她已经不敢再看第二眼。
她怕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她紧紧的抱着那本日记,在街上胡乱的走,甚至忘了看红绿灯,莽撞地闯到马路上,惹得一连串鸣笛,还有司机从车窗伸出头破口大骂,“走路不长眼啊!”
最终她进了麦当劳,胡乱点了一堆她平时不会吃的垃圾食品。
胡桉坐在窗边,撕开了番茄酱挤在盖子上,拿起一根薯条沾了一下,翻开了日记。
这是温嘉澄十七岁的日记。
胡桉喝了慢慢一大口可乐,汹涌的碳酸气泡迅速溢满口腔。
八月十二日星期五
明天要去北原参加一个弟弟的生日宴,所以难得能逃过一次补习,好开心。母亲叮嘱了我千百次要好好表现,温建宇叔叔一家的家教很严格,所以我千万不能落他们的脸。希望明天有个好的状态,我可以的!
八月十叁日星期六
今天没有见到温建宇叔叔和温舒航,只见到了婶婶和他家的小儿子。感觉温成悦过得很幸福呢,和我之前以为的一点也不一样,原来人生还能过得这么轻松开心。我十四岁的时候好像就只有日复一日的拉琴、芭蕾和补习班吧。温成悦真是个话篓子,他的故事真是怎么说也说不完,真是个性格好的小孩。
胡桉把一包薯条都吃完了,又开始啃鸡翅,用自己油腻腻的手往后翻。温嘉澄的字体很娟秀整齐,日记本保留了这么多年还是崭新如初,只是现在印上了胡桉几个油腻腻的指印。
她的日记大多都很简短,而且从十月开始到第二年六月的篇数都很少,每篇日记都只有寥寥几笔,记流水账一样记录了一些生活的片段。其中温成悦的名字出现频率很高,通畅都伴随着“羡慕”“幸福”“快乐”这样的字眼。
七月二十六日
今天真的没想到,本来精心为小悦挑选的礼物竟然与别人撞了,我以为这个牌子的鞋不会有那么多人知道。哎算了,重新准备吧,真的要好好准备。
胡桉啃完一个鸡翅,又拿起另一个。
八月十日
设计了好久的画今天终于大功告成了,希望他会喜欢。
八月十叁日
小悦今天十五岁了。
可是依然只是个孩子。
他喜欢我的画,我好开心。其实我今天想问他,可不可以陪我看四十叁次日落,可是我还是没说出口。
明年再说好了。
胡桉打开圣代,舀了满满一大勺巧克力圣代,往自己的嘴里一勺一勺的塞。
四月二十叁日
今天母亲又打我了,她现在好像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我已经快要两个月没有见过父亲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敢上学,也不敢开手机,我好怕。
七月叁十日
我变成一个笑话了。
还有谁能看得起我?
胡桉又开始吃麦乐鸡。
九月二十五日周六
今天小悦忽然出现在学校门口,我看到了,他带着一大捧粉玫瑰和满天星,是我最爱的搭配,他还背着吉他,穿着白衬衫,是我和他说过我最憧憬的场景了。
他长大了好多,比我上次见时高了一个头,现在我都已经只到他耳朵了。
可是怎么办,如今的我就是一团烂泥,怎么敢去应承他的喜欢。
他这么美好,这么青葱,才十六岁的年纪。他还什么都不懂。
我说要等他长大的,可是我食言了。
我只能赶他走,然后抱着那束花哭,我不想伤害他。
我真的不想伤害他。
我喜欢他。
麦乐鸡块吃完了,胡桉也看不下去了,她将日记翻到最后一页,上面是一行字,字迹还很新,看来是最近才写上去的。
小悦,这么多年我一直欠你一句抱歉,这本日记代表了十七岁到十九岁的温嘉澄,如今把它送给你,曾经并不是你的一厢情愿,是我没有勇气给你回应。希望这本日记给我们那些年少的不甘、伤痕和间隙画上一个句号。
温嘉澄
胡桉看着这行字,静默了几秒,忽然从喉咙中爆发出一声撕裂般的呜咽,然后开始疯狂地撕扯这本日记。
撕毁吧
撕毁吧
最好都撕得粉碎,这样连同他们曾经那些狗屁的温情回忆都一起撕得粉碎。
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若无其事的回家,面对着温成悦温柔的笑脸,然后带着对幸福的期待扳着手指等着温成悦求婚,然后就嫁给他,像菟丝花一样依附着他,从此生命里就他一个人,她的余生都依赖着这虚无缥缈的爱,乖乖做一个温嘉澄的影子。
她忽然明白了这些日子温成悦对自己的不离不弃忠贞不二,原来是因为温嘉澄家里出事的时候他没能陪在身边,他对温嘉澄的愧疚都补偿在自己身上。
粉玫瑰满天星,弹吉他唱歌的浪漫表白都是假的。
花是温嘉澄喜欢的。
歌是温嘉澄喜欢的。
他的目光望向胡桉眼底,投射在他大脑中的到底是谁。
他每日温柔的情话是说与谁听的。
胡桉信誓旦旦的以为最终留在温成悦身边的不是什么年少悸动的影子,却没想到自己才是那一抹影子。
她感到深深的疲惫,喉咙里只剩呜咽,眼眶干干的,眼球酸胀却没有一滴泪。麦当劳里人来人往,都能看到一个女孩伏在桌子上肩膀微微抽动,像是在伤心欲绝的嚎啕大哭,可是她一滴泪也流不出了。
她的手机在口袋里响了一次又一次。
可是她连抬起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第一次感觉大脑停止运作,从发丝到脚尖,身上每一个部位每一个关节都充斥着疲惫。
她在麦当劳里呆到暮色降临,星星挂满夜空。
她几次伸出手去抓手机都无法抓住,然后给温成悦发了一条信息,这条信息她反反复复打了好几遍,手指总是不听话的打错字。
胡桉:我们分手吧。
她打这五个字用了五分钟,可是发送却只用了一秒的时间。
就像他们两年的故事,只用了吃一顿麦当劳的时间就可以全部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