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回到季家别墅大约三点出头,两人进到玄关时,就看到平时这个时间应该在做清洁的佣人,还有负责管理职的李叔,以及应该在花圃修剪花草的园艺师一干人等都窝在偌大的客厅看电视。
这可奇了,什么节目让这一伙人放下手边的工作也要看?是谁家的亲戚朋友上电视了吗?
换好拖鞋刚要走到客厅,后方就传来狗叫声,还有司机小许和小李两人的声音。
两人遛狗回来了。
这动静一出,原本专心看电视的眾人同时回头,这才发现小少爷回来了,急急忙忙起身。
「欸,别紧张,反正现在也没事,你们有要紧的节目要看就先看吧!」季云喧笑道。
「谢谢小少爷。」眾人异口同声地道谢后又坐回原位继续看,不一会儿还有比较感性的边看边流泪,桌上放了三四包卫生纸备用着。
伊尔见到两位主人兴奋地很,开心地围着他们叫了两声,季云喧弯下身把牠抱起来。
「呃,这阵子伙食不错哦,伊尔。」
那个重量真是沉啊……
明明也没有长多大隻,怎么一回比一回重呢?
小许开口解惑道:「伊尔每天伙食都是李叔让营养师计算过的,而且也定时运动,虽然体型没什么变,但变结实啦!哈哈!」
小许和小李两个本来就是爱狗人士,季家也没有不准他们饲养宠物;只是他们觉得在老闆家里工作还带隻宠物实在太麻烦,所以当伊尔来的时候两人对牠可以说是尽心尽力全心全力,从餵食到运动和宠物定检都是他们包办的。
上次伊尔被兽医说有点过重时,两人捨不得狗狗少吃,但又不能按照以前的方式餵,于是请李叔找了宠物营养师帮忙设计适合伊尔的菜单和运动量并且严格执行,导致伊尔一隻中小体型的米克斯也长的异常壮实。
「好傢伙啊,还有专门的菜单,你也太好命。」季云喧挠挠伊尔的下巴揶揄道。
伊尔呜呜两声表示同意,不仅小许和小李有好好照顾牠,连李叔他们都会买玩具给牠玩呢!
这狗生真羡慕死大家了。
「谢谢你们帮忙照顾伊尔,这本来是我们的责任。」
蓝慕林真的感谢大家对伊尔的关心和爱护,再怎么说本来是他要养的,到后来居然都快变季家的宠物了。
「蓝先生别客气,你们工作忙,我们帮忙照顾也没花多少时间,而且我们都很喜欢伊尔。」小李笑道,「就是怕伊尔太无聊,还想问您和小少爷有没有打算帮牠找个伴?」
两人同时看着季云喧怀中的伊尔,见牠一脸享受,哪有觉得无聊的样子?
就怕领了新的狗过来后,万一伊尔觉得新来的争宠,到时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的。
「我们自己一隻都没办法全心照顾了,不敢再养一隻,如果我大哥他们不反对你们养的话,你们就找时间领养一隻回来呀!」季云喧道。
小许和小李摇头,表示工作场合还是以工作为主。
蓝慕林和季云喧抱着狗坐到沙发,一边拿起纸巾帮擦爪子,一边跟着看电视。
他就很好奇什么节目让这群人挪不动屁股,非得守着看完为止。
季云喧:「这在演什么?」
厨房阿姨:「欸,小少爷,这是现在最红的连续剧“梦中”,在说一个大家庭的悲欢离合……抱歉,我擤个鼻涕。」
季云喧:……
园艺师小宾:「这部剧写得好,赚人热泪,主要是那个男二啊,演得是老爷年轻风流时,在外面跟一个外国女人一夜情后的私生子,长得怪好看的,哦,当然没有明鈺少爷好看。」
季云喧:行了行了,知道你是我亲哥的迷弟。
管家李叔:「主要是这男二本身就是混血儿,喏,小少爷您看。」李叔指着电视,画面上正是那位私生子出场,「别看这孩子年纪小也没演过主角,他这几个月光是演配角就极度出彩,娱乐新闻跟网路上到处都是讨论他的;一开始我以为不过是艺人的行销,后来跟着他们看了几次,发现这小孩还真不错,长得又俊又讨喜,演什么像什么,尤其是这次这个角色,苦情的私生子,虽然总被人嘲笑却还是表现得乐观坚强,却又在没人看到的时候独自抹泪,那个演技哦……实在让我这种硬汉都动容了。」
季云喧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他还是头一次感受到这种追星的氛围,而且追的还是专门演配角的,只能点头表示已读。
不过说到配角,他想起了离开许久的系统配配。
也不知道升级成功了没?现在和他绑定的宿主拿到的是什么剧本?
配配还记不记得他?
回想起一人一统相处的过往,季云喧有些惆悵。
如果不是因为配配,他穿书过来时一定会无所适从,或许会因为“剧情”驱使而傻傻地跟着走,而照着规则走的结果,就是蓝慕林可能已经不在了……
配配是他和蓝慕林的大恩人。
如果可以的话,他的确很想要配配能成为他梦想中的三金影帝系统,不过似乎都被他的私心给搞砸了。
他看着电视里那位走在滂沱大雨里的男二,目前画面在大雨中一片模糊,只隐约可见对方有一头浅栗色半长发,因为衣服湿透全贴在身上而看出他体型偏瘦,好不容易等镜头拉了特写,才发现对方有一双稀有的紫色瞳孔。
季云喧多少明白对方迅速窜红的原因,除了演技实力,混血儿的外貌和特殊的紫色瞳孔是绝对更吸睛的。
镜头慢慢拉远,正好拍到剧本常有的狗血套路,男二失魂落魄过马路差点被车撞时,被一旁热心市民给拉了一把救了一命。
救人的正是男主角,咦?好面熟,这不是容盺吗?
「容盺不是很少接电视剧了吗?怎么又回来拍了?」
季云喧记得容盺转到大萤幕后,他的经纪人曾表示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不拍电视剧。
「这不是容盺也对小少爷……电视里的小少爷好奇嘛!表示如果是云子沛演配角,他就愿意接戏。」坐在地毯上擦眼泪的女佣小兰回答。
季云喧:「他叫啥?」
眾人:「云子沛。」
好不容易捱过一个小时,电视剧重播结束了,大家散会回到岗位继续工作。
因为首播是在晚间八点,那时大家手头工作正忙,所以只能看隔日下午三点的重播。
季云枫和连明鈺白天去参加客户新厂落成的酒会到五点多才回来,回到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努力向蓝慕林和自家亲弟拚命安利那位演艺新星云子沛的李叔和女佣小兰。
两人见大少爷们回来不若面对季云喧时那般随意自然,马上关闭粉丝模式,啟动工作模式继续勤勤恳恳地为生活打拼。
季云喧一脸欣喜:「哥,欢迎回来。」
季云枫“嗯”了声,问:「回来多久了?」
季云喧:「大概下午三点左右到家的。」
闻言两夫夫立刻给予季云喧和蓝慕林一记同情的眼神。
四人忽然地心有灵犀,他们明白刚回家的这两人肯定也没逃过被安利的命运。
给彼此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表情,蓝慕林表示有重要的事想找季云枫他们谈,四个人一溜烟地到书房里去。
他们把只想登记结婚的事告诉季云枫和连明鈺,两人听完没什么意见。
两位哥哥表示结婚仪式就是个过程,也不代表一定得办,要结婚的两个人讨论就好行。
「爸妈那边我们明天会跟他们说。」
「嗯,他们也不会在意这个,不过我想到时你们去找他们时,他们肯定会邀请自己的朋友们一起,对方都是长辈,用餐喜好什么的要问清楚。」
「我们会注意的。」
「那日子决定好了吗?」
「还没,想说先和哥哥你们讨论后再决定。」
「啊?」
「因为想找你们当我和蓝慕林的证婚人啊!所以也要你们的时间方便。」
「欸,这么重要的事就算没时间也会硬挤出来的,你们决定好再跟我们说就行。」
连明鈺很开心,能帮自己亲弟证婚这种事怎么想都很兴奋,看着亲弟走入婚姻,迈向幸福的人生,这是他上辈子和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了!
季云枫也是,之前蓝慕林说要跟弟弟求婚时,他虽然没说但心里确实也觉得太快了些,但如今听到两人真的要定下来后也替两人高兴。
「那就这样吧!别管我们,你们的事自己安排好就好,我们随时可以配合。」季云枫拍拍好友的肩,「虽然一开始对你和云喧的事感到意外,但后来看你们在一起的感觉挺好,云喧有时任性了些,要你多包容了。」
「蓝大哥,阿喧就拜託你了。」连明鈺眼眶微红,双手握着蓝慕林的右手,语气满满地不捨。
「唉,你们俩别这个样子,搞得我像抢走你们的宝贝似的。」蓝慕林无奈笑道。
「云喧(阿喧)本来就是我们的宝贝!」季大少夫夫异口同声道。
这话一出,原本在一旁还觉得两位哥哥的态度有点小题大作在偷笑的季云喧眼眶也红了,呜呜呜地走上前两手一张,同时抱住了两位哥哥,画面温馨又带点搞笑。
蓝慕林站在一旁扶额苦笑,心想不做反派好像也成了罪人。
当晚考虑到即将出嫁(?)的季云喧的心情,蓝慕林决定两人在季家多住几天。
睡前蓝慕林看季云喧还一脸鬱闷,真怕他反悔不嫁(?),连忙拉着人哄,逗着人笑。
季云喧当然不会反悔,就是看到两位哥哥今天那依依不捨的神情后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不管在哪都有人宠爱着他。
然后又想到配配,如果没有配配,那就少一个爱他的蓝慕林,他以后的生活或许不至于到晚景凄凉,但多少会感到寂寞吧?
他也曾想过,假设没有蓝慕林,那么带着系统的他是否会在以后的某个时间爱上某个人呢?
或许不会吧?毕竟自己之前的身子那么差,他一点也不想去祸害别人;如果不是蓝慕林主动,不离不弃不依不饶的,他也不敢尝试爱情这回事。
「怎么了?还难过啊?要不我们晚点结婚也没关係的。」
「不是,我只是忽然想起一个朋友,帮助过我……我们的朋友……」
蓝慕林一时没想起有哪位朋友同时帮助过他们,思索许久。
季云喧见对方一直沉默不语,这才小声地说:「之前住脑袋里的。」
这还真是……
季云喧没提他还真忘了这件事,只满心欢喜地觉得对方身体健康了,其馀的不敢多问也不方便问。
「我想到我们能走在一起,能有今天都是有他的帮忙,可是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却没办法告诉他;虽然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为了这件事感到开心,但还是想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嗯……要不这样,你去留张字条给连……给你妈妈问一下,正好也通知她我们要结婚的事。」
季云喧看了蓝慕林一眼,抿抿唇,随后垂眸道:「你也别这么讨厌她,以前发生的事我和哥哥都放下了,我知道你心疼我,我不会要求你一定要接纳她,但只希望你别讨厌她就好。」
蓝慕林轻叹一声,点点头回答:「我也不是讨厌她,只是有点敌意,我很怕她的出现会影响到你。」
「不会的,虽然这么说有点矜功自伐的感觉,但我们后来有一些事的确靠她帮了不少。」
「好,我答应你,再怎么说也是有她才有你,这话是有点老套,但我的确该放下敌意多重她。」
「你那敌意或许是天生的……我指的是可能和原本的那个……那个…:」
季云喧不好说出口,他认为是蓝慕林的“原人设”造成的。
「没关係,像你说的都过去了,接下来我们好好地过日子,什么也别烦恼。」
蓝慕林把季云喧圈在怀里,边亲着人边想着:若真的可以,他也想亲口感谢那位“朋友”,如果不是“他”,他也不会学习如何爱一个人,也不会明白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圆满”。
这可奇了,什么节目让这一伙人放下手边的工作也要看?是谁家的亲戚朋友上电视了吗?
换好拖鞋刚要走到客厅,后方就传来狗叫声,还有司机小许和小李两人的声音。
两人遛狗回来了。
这动静一出,原本专心看电视的眾人同时回头,这才发现小少爷回来了,急急忙忙起身。
「欸,别紧张,反正现在也没事,你们有要紧的节目要看就先看吧!」季云喧笑道。
「谢谢小少爷。」眾人异口同声地道谢后又坐回原位继续看,不一会儿还有比较感性的边看边流泪,桌上放了三四包卫生纸备用着。
伊尔见到两位主人兴奋地很,开心地围着他们叫了两声,季云喧弯下身把牠抱起来。
「呃,这阵子伙食不错哦,伊尔。」
那个重量真是沉啊……
明明也没有长多大隻,怎么一回比一回重呢?
小许开口解惑道:「伊尔每天伙食都是李叔让营养师计算过的,而且也定时运动,虽然体型没什么变,但变结实啦!哈哈!」
小许和小李两个本来就是爱狗人士,季家也没有不准他们饲养宠物;只是他们觉得在老闆家里工作还带隻宠物实在太麻烦,所以当伊尔来的时候两人对牠可以说是尽心尽力全心全力,从餵食到运动和宠物定检都是他们包办的。
上次伊尔被兽医说有点过重时,两人捨不得狗狗少吃,但又不能按照以前的方式餵,于是请李叔找了宠物营养师帮忙设计适合伊尔的菜单和运动量并且严格执行,导致伊尔一隻中小体型的米克斯也长的异常壮实。
「好傢伙啊,还有专门的菜单,你也太好命。」季云喧挠挠伊尔的下巴揶揄道。
伊尔呜呜两声表示同意,不仅小许和小李有好好照顾牠,连李叔他们都会买玩具给牠玩呢!
这狗生真羡慕死大家了。
「谢谢你们帮忙照顾伊尔,这本来是我们的责任。」
蓝慕林真的感谢大家对伊尔的关心和爱护,再怎么说本来是他要养的,到后来居然都快变季家的宠物了。
「蓝先生别客气,你们工作忙,我们帮忙照顾也没花多少时间,而且我们都很喜欢伊尔。」小李笑道,「就是怕伊尔太无聊,还想问您和小少爷有没有打算帮牠找个伴?」
两人同时看着季云喧怀中的伊尔,见牠一脸享受,哪有觉得无聊的样子?
就怕领了新的狗过来后,万一伊尔觉得新来的争宠,到时把家里搞得鸡飞狗跳的。
「我们自己一隻都没办法全心照顾了,不敢再养一隻,如果我大哥他们不反对你们养的话,你们就找时间领养一隻回来呀!」季云喧道。
小许和小李摇头,表示工作场合还是以工作为主。
蓝慕林和季云喧抱着狗坐到沙发,一边拿起纸巾帮擦爪子,一边跟着看电视。
他就很好奇什么节目让这群人挪不动屁股,非得守着看完为止。
季云喧:「这在演什么?」
厨房阿姨:「欸,小少爷,这是现在最红的连续剧“梦中”,在说一个大家庭的悲欢离合……抱歉,我擤个鼻涕。」
季云喧:……
园艺师小宾:「这部剧写得好,赚人热泪,主要是那个男二啊,演得是老爷年轻风流时,在外面跟一个外国女人一夜情后的私生子,长得怪好看的,哦,当然没有明鈺少爷好看。」
季云喧:行了行了,知道你是我亲哥的迷弟。
管家李叔:「主要是这男二本身就是混血儿,喏,小少爷您看。」李叔指着电视,画面上正是那位私生子出场,「别看这孩子年纪小也没演过主角,他这几个月光是演配角就极度出彩,娱乐新闻跟网路上到处都是讨论他的;一开始我以为不过是艺人的行销,后来跟着他们看了几次,发现这小孩还真不错,长得又俊又讨喜,演什么像什么,尤其是这次这个角色,苦情的私生子,虽然总被人嘲笑却还是表现得乐观坚强,却又在没人看到的时候独自抹泪,那个演技哦……实在让我这种硬汉都动容了。」
季云喧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他还是头一次感受到这种追星的氛围,而且追的还是专门演配角的,只能点头表示已读。
不过说到配角,他想起了离开许久的系统配配。
也不知道升级成功了没?现在和他绑定的宿主拿到的是什么剧本?
配配还记不记得他?
回想起一人一统相处的过往,季云喧有些惆悵。
如果不是因为配配,他穿书过来时一定会无所适从,或许会因为“剧情”驱使而傻傻地跟着走,而照着规则走的结果,就是蓝慕林可能已经不在了……
配配是他和蓝慕林的大恩人。
如果可以的话,他的确很想要配配能成为他梦想中的三金影帝系统,不过似乎都被他的私心给搞砸了。
他看着电视里那位走在滂沱大雨里的男二,目前画面在大雨中一片模糊,只隐约可见对方有一头浅栗色半长发,因为衣服湿透全贴在身上而看出他体型偏瘦,好不容易等镜头拉了特写,才发现对方有一双稀有的紫色瞳孔。
季云喧多少明白对方迅速窜红的原因,除了演技实力,混血儿的外貌和特殊的紫色瞳孔是绝对更吸睛的。
镜头慢慢拉远,正好拍到剧本常有的狗血套路,男二失魂落魄过马路差点被车撞时,被一旁热心市民给拉了一把救了一命。
救人的正是男主角,咦?好面熟,这不是容盺吗?
「容盺不是很少接电视剧了吗?怎么又回来拍了?」
季云喧记得容盺转到大萤幕后,他的经纪人曾表示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不拍电视剧。
「这不是容盺也对小少爷……电视里的小少爷好奇嘛!表示如果是云子沛演配角,他就愿意接戏。」坐在地毯上擦眼泪的女佣小兰回答。
季云喧:「他叫啥?」
眾人:「云子沛。」
好不容易捱过一个小时,电视剧重播结束了,大家散会回到岗位继续工作。
因为首播是在晚间八点,那时大家手头工作正忙,所以只能看隔日下午三点的重播。
季云枫和连明鈺白天去参加客户新厂落成的酒会到五点多才回来,回到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努力向蓝慕林和自家亲弟拚命安利那位演艺新星云子沛的李叔和女佣小兰。
两人见大少爷们回来不若面对季云喧时那般随意自然,马上关闭粉丝模式,啟动工作模式继续勤勤恳恳地为生活打拼。
季云喧一脸欣喜:「哥,欢迎回来。」
季云枫“嗯”了声,问:「回来多久了?」
季云喧:「大概下午三点左右到家的。」
闻言两夫夫立刻给予季云喧和蓝慕林一记同情的眼神。
四人忽然地心有灵犀,他们明白刚回家的这两人肯定也没逃过被安利的命运。
给彼此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表情,蓝慕林表示有重要的事想找季云枫他们谈,四个人一溜烟地到书房里去。
他们把只想登记结婚的事告诉季云枫和连明鈺,两人听完没什么意见。
两位哥哥表示结婚仪式就是个过程,也不代表一定得办,要结婚的两个人讨论就好行。
「爸妈那边我们明天会跟他们说。」
「嗯,他们也不会在意这个,不过我想到时你们去找他们时,他们肯定会邀请自己的朋友们一起,对方都是长辈,用餐喜好什么的要问清楚。」
「我们会注意的。」
「那日子决定好了吗?」
「还没,想说先和哥哥你们讨论后再决定。」
「啊?」
「因为想找你们当我和蓝慕林的证婚人啊!所以也要你们的时间方便。」
「欸,这么重要的事就算没时间也会硬挤出来的,你们决定好再跟我们说就行。」
连明鈺很开心,能帮自己亲弟证婚这种事怎么想都很兴奋,看着亲弟走入婚姻,迈向幸福的人生,这是他上辈子和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了!
季云枫也是,之前蓝慕林说要跟弟弟求婚时,他虽然没说但心里确实也觉得太快了些,但如今听到两人真的要定下来后也替两人高兴。
「那就这样吧!别管我们,你们的事自己安排好就好,我们随时可以配合。」季云枫拍拍好友的肩,「虽然一开始对你和云喧的事感到意外,但后来看你们在一起的感觉挺好,云喧有时任性了些,要你多包容了。」
「蓝大哥,阿喧就拜託你了。」连明鈺眼眶微红,双手握着蓝慕林的右手,语气满满地不捨。
「唉,你们俩别这个样子,搞得我像抢走你们的宝贝似的。」蓝慕林无奈笑道。
「云喧(阿喧)本来就是我们的宝贝!」季大少夫夫异口同声道。
这话一出,原本在一旁还觉得两位哥哥的态度有点小题大作在偷笑的季云喧眼眶也红了,呜呜呜地走上前两手一张,同时抱住了两位哥哥,画面温馨又带点搞笑。
蓝慕林站在一旁扶额苦笑,心想不做反派好像也成了罪人。
当晚考虑到即将出嫁(?)的季云喧的心情,蓝慕林决定两人在季家多住几天。
睡前蓝慕林看季云喧还一脸鬱闷,真怕他反悔不嫁(?),连忙拉着人哄,逗着人笑。
季云喧当然不会反悔,就是看到两位哥哥今天那依依不捨的神情后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不管在哪都有人宠爱着他。
然后又想到配配,如果没有配配,那就少一个爱他的蓝慕林,他以后的生活或许不至于到晚景凄凉,但多少会感到寂寞吧?
他也曾想过,假设没有蓝慕林,那么带着系统的他是否会在以后的某个时间爱上某个人呢?
或许不会吧?毕竟自己之前的身子那么差,他一点也不想去祸害别人;如果不是蓝慕林主动,不离不弃不依不饶的,他也不敢尝试爱情这回事。
「怎么了?还难过啊?要不我们晚点结婚也没关係的。」
「不是,我只是忽然想起一个朋友,帮助过我……我们的朋友……」
蓝慕林一时没想起有哪位朋友同时帮助过他们,思索许久。
季云喧见对方一直沉默不语,这才小声地说:「之前住脑袋里的。」
这还真是……
季云喧没提他还真忘了这件事,只满心欢喜地觉得对方身体健康了,其馀的不敢多问也不方便问。
「我想到我们能走在一起,能有今天都是有他的帮忙,可是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却没办法告诉他;虽然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为了这件事感到开心,但还是想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嗯……要不这样,你去留张字条给连……给你妈妈问一下,正好也通知她我们要结婚的事。」
季云喧看了蓝慕林一眼,抿抿唇,随后垂眸道:「你也别这么讨厌她,以前发生的事我和哥哥都放下了,我知道你心疼我,我不会要求你一定要接纳她,但只希望你别讨厌她就好。」
蓝慕林轻叹一声,点点头回答:「我也不是讨厌她,只是有点敌意,我很怕她的出现会影响到你。」
「不会的,虽然这么说有点矜功自伐的感觉,但我们后来有一些事的确靠她帮了不少。」
「好,我答应你,再怎么说也是有她才有你,这话是有点老套,但我的确该放下敌意多重她。」
「你那敌意或许是天生的……我指的是可能和原本的那个……那个…:」
季云喧不好说出口,他认为是蓝慕林的“原人设”造成的。
「没关係,像你说的都过去了,接下来我们好好地过日子,什么也别烦恼。」
蓝慕林把季云喧圈在怀里,边亲着人边想着:若真的可以,他也想亲口感谢那位“朋友”,如果不是“他”,他也不会学习如何爱一个人,也不会明白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