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
她的皮肤不仅细嫩白皙, 而且还是易留疤的体质, 刚接她回府时不清楚, 随便她在后院玩闹。有回摔了跤,脚踝处被石子划破,婢女也只当是普通的擦伤涂了两日药膏, 结果脱了痂后,留下了浅浅的伤痕,直到如今都未消。
余清雪虽没用什么劲,但打得毫无章法,那红肿的戒尺痕迹怎么都消散不退,可怖的红痕衬着她如玉般的肌肤,愈发渗人。
这也让沈鹤之无比的后悔,原是想让她练练胆子自己立起来,若知道她如此扶不上墙,就不该做这样的决定。
她便是往后都如此不谙世事也无妨,反正有他在,绝不会叫人欺负了她去。
许是要记住这个教训,沈鹤之没让兰香动手,自己亲自为她擦药,只是手指止不住的发凉。
“手伸出来。”
秦欢烧得脸蛋红红,连手也是烫的,药膏冰冰凉涂上去不进不疼还很舒服。
“还疼不疼?”
“不疼了。”
“为何不躲?”
“我不想端午进宫时给舅舅丢人。”
她每年进宫的次数不多,之前年纪小,给惠帝行个礼就会送去皇太后那吃点心。吃了就会有宫女陪她玩,玩困了就睡觉,等睡醒了沈鹤之就来接她回家了。
基本上不会碰上外人,也用不上太多的礼数,糊弄糊弄也就过去了。
可她今年都是要及笄的人了,再躲着不见人,就该被人猜她是否有何缺陷,或说是沈鹤之没将她教好。她不介意自己被说闲话,但不愿意有人这么说舅舅。
沈鹤之擦药的手指顿了顿,一直黑着的脸终于有了两分颜色,“果真是还未长大,总是异想天开。即便你做的再好,依旧会有人说你不好,天下人之口如何堵得住?”
他是太子,是半君,是众矢之的,即便没有秦欢,他也无时无刻不再承受万人之言,与她一个小姑娘有何干系。
秦欢之前还挺喜欢听到他说她是小孩,还未长大这样的话,总觉得像是被舅舅宠爱着。可昨日后,她突然讨厌起未长大三个字来。
嘟囔着嘴,不声不吭的把脸撇开朝向了里面。
轻轻地嘀咕了句:“我不是小孩子了。”
沈鹤之正在给她涂手臂上的伤口,见她小脾气的样,翘了翘嘴角,难得有了心情逗趣她:“不是小孩是什么?哦,还不如小孩,至少别人家的小孩知道被打了回家告状。”
顿了顿,轻嗤一声:“你呢?”
秦欢气鼓鼓的回头从鼻息间重重的哼了声,又扭头回去,“坏舅舅,不理你了。”
看她有了精神,不像方才可怜巴巴随时要晕过去的样子,沈鹤之也放心了些,正好兰香端着汤药进来,他便放下了玉肌膏,伸手去接。
兰香愣了下,平日这样的事,都是她们这些婢女做的,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待沈鹤之抬头不耐得看向她,才明白过来,端着托盘递到了他手边。
秦欢还拿后脑勺对着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待兰香喊了声该用药了,才慢吞吞的把头挪了回来。
赌气归赌气,药还是要吃的。
没想到一眼就撞上了惊喜。
这好似还是沈鹤之头次喂她,秦欢被意外的惊喜击中,等到汤勺送到了嘴边,她仍觉得不真实。
从小到大每次生病,他都是站在一旁看她有没有乖乖吃,偶尔会替她涂药,但喂药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
直到沈鹤之不耐地往前递到了她的唇边:“张嘴。”
她才听话的张开了嘴。
如若做梦似的喝完整碗药,期间她的眼睛一直不眨地盯着眼前人,生怕自己只是做梦,梦醒了他又不见了。
舅舅待她可真好,好到让她连药苦都给忘了,只觉口中皆是甜味。
但转念一想,若是将来他娶妃纳妾,有了其他女子,这份好便要给她人了,光是想想都觉得似吃了黄连般苦涩难耐。
她突然能理解珊珊所说的酸甜了,但即便再酸,为了可能的那一点点甜,她也还是会奋不顾身。
蓦地鼻子酸了酸,话未经脑子就脱口而出道:“舅舅,你会娶余三姑娘吗?”
沈鹤之从兰香手中接过瓷碟,将半颗甜甜的果脯塞进了她的嘴里,看着她的嘴巴鼓起,才皱了皱眉,“哪里听来的这等胡话?”
“周小六?上回的事我还没功夫与她细算,又来说些什么胡言乱语,我看她是最近太空了,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不是珊珊说的,我是听别人说的。”一听沈鹤之生气了,秦欢顾不上嘴里还含着颗果脯,急得连话都说不清楚就手忙脚乱的要挣扎着坐起来。
沈鹤之见她这般滑稽又狼狈的样,怕她把果脯整颗给吞下去,只能半起身扶着她肩膀压着她靠坐回去。
“行了,躺好,连慌都不会撒,能骗的了谁?”
秦欢本就因为发热而红红的脸蛋,这会看着更红了,咬了咬唇瓣略带了些撒娇的口吻,“舅舅别管是谁的说的,先回答我的问题嘛。”
她的声音带着鼻音细细软软的,听上去似羽毛划过,似娇似嗔,让沈鹤之的动作一僵。
换难道:“不娶。”
他的婚事确实是件大事,自出宫开府后,日日都会有人在他耳边提起。但他一向不沾女色,刚被册封时又忙于接手朝政,同时还要周旋他那几个弟弟,他娶妃与普通的婚配嫁娶不同,牵扯着朝局,这才一直搁置着。
先有失忆时秦氏夫妇琴瑟和鸣的影响,后有外出巡视,所见的贪官污吏淫奢之风,家中妻妾成群之百态,更令他对此嗤之以鼻厌恶至极,故而未娶妃也不纳妾,那些送上门的美人全都叫他拒了。
天下女子与他而言,皆无不同,除了眼前这个令他不省心的小孩。
至于将来到底要娶谁,他并不太在意,只要对他有助力且省事便好。
余清雪之前倒是个可以考虑的人选,余家在朝中根基深,家风清明又世代忠于皇帝。
但真正有学识涵养之人,是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有了方才这一遭,他是绝不会对此人再有任何想法,甚至瞧见都觉得厌恶。
秦欢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是因为阿妧吗?可她们说余姑娘不嫁人是在等舅舅。”
看着靠在枕上恹恹的小姑娘,沈鹤之伸出手指在她额头轻轻的弹了下,看她冒着泪花吃痛的捂着脑门才扬了扬唇角。
前几年一直不娶,确实也有部分她的原因,本就不喜应付女子,将秦欢养在身边后,将所有的耐心都给了她,不愿意再多分神去与别的女子相处。
至于现在若真要娶妃,也得再多个考量的条件,喜欢小孩,能照顾好小孩的。
“与你何干。又与我何干。别人的私事不要去问也不要听。”
“那舅舅要娶妻吗?”
“你这小脑瓜子都在想什么,自然都是要娶妻的。好好躺着不要想些乱七八糟的事,大人的事轮不到你个小孩操心。”
“就不能不娶吗?”
秦欢听到说不娶余清雪的时候,还挺窃喜的,结果又等来了后面半句,便有些垂头丧气,声音愈发的轻。她哪小了,过了年她已经十五了,只是还未到及笄那日罢了。
很多人家只要过了十五岁,未行及笄礼也开始相看人家了,她这都是能谈婚论嫁的年纪了,一点都不小。
她讨厌被沈鹤之当做小孩和晚辈来对待。
沈鹤之见她喝了药,伤口也都涂过玉肌膏,便打算让她好好休息,起身前顺口问了句:“除了手上还有没有何处挨了罚?”
秦欢想起了那隐隐作痛之处,她本是不想说的,但她气沈鹤之的态度,下意识的就掀开了被褥,指了指受过伤的地方,咬着唇委屈的侧头看他。
“舅舅,还有这,疼。”
沈鹤之原本不过是顺口问上一句,谁能想到还真有,不仅有,还在如此私密之处。
不过是片刻走神,秦欢已经笨拙的掀开了身上的被褥,她被抱回来后也来不及换衣服,还穿着之前那件衣裙。
快到端午了,天气渐热,绣房送来了这一季的新衣,之前秦欢都没拿出来穿,为了能漂漂亮亮的出现在余清雪的面前,她特意换上了新衣。
这身嫩黄色的衣裳布料是去年江南上贡的,面料轻薄绵软颜色独一无二,这样好的料子一年都难出一匹。一般这等好东西是不会送进宫的,生怕圣上或是贵人喜欢还要,到时拿不出来反而成了罪。
沈鹤之向来是不收这些东西,那次瞧见,觉得适合家里的小孩才留下了,这也是头次看到她穿。
方才心思都在她的伤上,只顾着恼怒,根本没注意她穿了什么,直到这会才发现不同。
小姑娘的皮肤白皙,这衣裳更衬得她肤若凝脂,就似早春刚冒出花苞的姚黄,清丽脱俗俏皮可人。
像是到这会,沈鹤之才恍然如梦醒,他养了八年的小姑娘,早在不知不觉间长大了。
沈鹤之回过神来,就见秦欢真的在掀自己的伤口,衣裙往上轻掀,露出了从未见过天光的肌肤,以及细白的双腿,被珍珠红的被褥衬着白的几乎透明。
见她还要往上撩开,他再也坐不住的站了起来,撇开眼厉声道:“秦欢,你这像什么样子。”
秦欢也觉得纳闷的很,她不是听舅舅的话,涂药吗?
她无辜地眨着大眼睛,看着略微有些奇怪的沈鹤之道:“舅舅不是说阿妧上药吗?”
小姑娘的言语中透着疑惑和无辜,显然是什么都没想,反倒想多了的人是他,沈鹤之。
沈鹤之闭上眼,尽量让自己忘掉方才所见之景,待目光恢复清明,才冷着眼回头,没想到她还傻愣愣的坐着没动。
被褥掀开,衣裙掀到了膝盖,光洁细白的小腿还露在外面,书中所有关于女子之美的言语,都在此刻有了实证。
两人大眼对小眼,静默片刻后,沈鹤之毫无预兆的俯身用被褥将她彻底的裹住,而后站直,背过身去。
“舅舅?”秦欢依旧是不解的喊着他。
“不知道自己还在发热?屋里没烧火盆,如此坐着,一会又该着寒了。”沈鹤之木着脸冷声道,“我还有公务,先回前院,晚些让兰香为你上药。”
言罢不管秦欢还要说什么,径直朝外走去,甚至不等婢女打起帘子就先一步的掀开出去了。
望着沈鹤之挺拔的背影,秦欢突得伏在枕上笑了起来,她是故意的。
谁让舅舅总是说她是小孩子,她就是想让他知道,她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只会抱着他哭的小姑娘了,她已经长大了。
这是他不能逃避的事实。
况且从沈鹤之方才的反应来看,他分明就是慌了,不过是嘴硬罢了。
秦欢越想越觉得高兴,脸埋在被窝里,又一次的笑出了声。
兰香站在屏风外有些摸不着脑袋,小小姐这是怎么了?
一会哭一会笑,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今日小小姐看殿下的眼神太过炙热……
兰香看着还在偷笑的秦欢,飞快的摇了摇头,一定是她误会了什么。
-
接下去的日子,秦欢都被拘在屋里养病,不许她乱跑,很多事情只能从别人的口中知道。
例如余清雪被赶出太子府后闭门不出,对外声称染了风寒要去乡下养病,没过几日就挑了个无人的清晨,乘着马车离开了京城。
又例如平阳王世子落马以后伤着了脑袋,不仅失忆了谁都不认识,神智也倒退了许多,变得痴痴傻傻好似只有七八岁。
这两件事都与她没什么关系,唯一与她相关的事是,周家三夫人要为女儿周燕珊择婿,目前相中的有李老将军家的小孙子,还有户部赵尚书家的三公子。
秦欢觉得奇怪,这么大的事,周燕珊肯定会跑来同她说的,结果半个月过去都没见她的踪影。
一打听才知道,周燕珊被她母亲拘在家中学规矩,哪都去不了。
秦欢直觉此事有古怪,但见不到人,也没办法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期待端午那日,她也会进宫,两人好见上一面。
余清雪虽没用什么劲,但打得毫无章法,那红肿的戒尺痕迹怎么都消散不退,可怖的红痕衬着她如玉般的肌肤,愈发渗人。
这也让沈鹤之无比的后悔,原是想让她练练胆子自己立起来,若知道她如此扶不上墙,就不该做这样的决定。
她便是往后都如此不谙世事也无妨,反正有他在,绝不会叫人欺负了她去。
许是要记住这个教训,沈鹤之没让兰香动手,自己亲自为她擦药,只是手指止不住的发凉。
“手伸出来。”
秦欢烧得脸蛋红红,连手也是烫的,药膏冰冰凉涂上去不进不疼还很舒服。
“还疼不疼?”
“不疼了。”
“为何不躲?”
“我不想端午进宫时给舅舅丢人。”
她每年进宫的次数不多,之前年纪小,给惠帝行个礼就会送去皇太后那吃点心。吃了就会有宫女陪她玩,玩困了就睡觉,等睡醒了沈鹤之就来接她回家了。
基本上不会碰上外人,也用不上太多的礼数,糊弄糊弄也就过去了。
可她今年都是要及笄的人了,再躲着不见人,就该被人猜她是否有何缺陷,或说是沈鹤之没将她教好。她不介意自己被说闲话,但不愿意有人这么说舅舅。
沈鹤之擦药的手指顿了顿,一直黑着的脸终于有了两分颜色,“果真是还未长大,总是异想天开。即便你做的再好,依旧会有人说你不好,天下人之口如何堵得住?”
他是太子,是半君,是众矢之的,即便没有秦欢,他也无时无刻不再承受万人之言,与她一个小姑娘有何干系。
秦欢之前还挺喜欢听到他说她是小孩,还未长大这样的话,总觉得像是被舅舅宠爱着。可昨日后,她突然讨厌起未长大三个字来。
嘟囔着嘴,不声不吭的把脸撇开朝向了里面。
轻轻地嘀咕了句:“我不是小孩子了。”
沈鹤之正在给她涂手臂上的伤口,见她小脾气的样,翘了翘嘴角,难得有了心情逗趣她:“不是小孩是什么?哦,还不如小孩,至少别人家的小孩知道被打了回家告状。”
顿了顿,轻嗤一声:“你呢?”
秦欢气鼓鼓的回头从鼻息间重重的哼了声,又扭头回去,“坏舅舅,不理你了。”
看她有了精神,不像方才可怜巴巴随时要晕过去的样子,沈鹤之也放心了些,正好兰香端着汤药进来,他便放下了玉肌膏,伸手去接。
兰香愣了下,平日这样的事,都是她们这些婢女做的,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待沈鹤之抬头不耐得看向她,才明白过来,端着托盘递到了他手边。
秦欢还拿后脑勺对着他,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待兰香喊了声该用药了,才慢吞吞的把头挪了回来。
赌气归赌气,药还是要吃的。
没想到一眼就撞上了惊喜。
这好似还是沈鹤之头次喂她,秦欢被意外的惊喜击中,等到汤勺送到了嘴边,她仍觉得不真实。
从小到大每次生病,他都是站在一旁看她有没有乖乖吃,偶尔会替她涂药,但喂药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事。
直到沈鹤之不耐地往前递到了她的唇边:“张嘴。”
她才听话的张开了嘴。
如若做梦似的喝完整碗药,期间她的眼睛一直不眨地盯着眼前人,生怕自己只是做梦,梦醒了他又不见了。
舅舅待她可真好,好到让她连药苦都给忘了,只觉口中皆是甜味。
但转念一想,若是将来他娶妃纳妾,有了其他女子,这份好便要给她人了,光是想想都觉得似吃了黄连般苦涩难耐。
她突然能理解珊珊所说的酸甜了,但即便再酸,为了可能的那一点点甜,她也还是会奋不顾身。
蓦地鼻子酸了酸,话未经脑子就脱口而出道:“舅舅,你会娶余三姑娘吗?”
沈鹤之从兰香手中接过瓷碟,将半颗甜甜的果脯塞进了她的嘴里,看着她的嘴巴鼓起,才皱了皱眉,“哪里听来的这等胡话?”
“周小六?上回的事我还没功夫与她细算,又来说些什么胡言乱语,我看她是最近太空了,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不是珊珊说的,我是听别人说的。”一听沈鹤之生气了,秦欢顾不上嘴里还含着颗果脯,急得连话都说不清楚就手忙脚乱的要挣扎着坐起来。
沈鹤之见她这般滑稽又狼狈的样,怕她把果脯整颗给吞下去,只能半起身扶着她肩膀压着她靠坐回去。
“行了,躺好,连慌都不会撒,能骗的了谁?”
秦欢本就因为发热而红红的脸蛋,这会看着更红了,咬了咬唇瓣略带了些撒娇的口吻,“舅舅别管是谁的说的,先回答我的问题嘛。”
她的声音带着鼻音细细软软的,听上去似羽毛划过,似娇似嗔,让沈鹤之的动作一僵。
换难道:“不娶。”
他的婚事确实是件大事,自出宫开府后,日日都会有人在他耳边提起。但他一向不沾女色,刚被册封时又忙于接手朝政,同时还要周旋他那几个弟弟,他娶妃与普通的婚配嫁娶不同,牵扯着朝局,这才一直搁置着。
先有失忆时秦氏夫妇琴瑟和鸣的影响,后有外出巡视,所见的贪官污吏淫奢之风,家中妻妾成群之百态,更令他对此嗤之以鼻厌恶至极,故而未娶妃也不纳妾,那些送上门的美人全都叫他拒了。
天下女子与他而言,皆无不同,除了眼前这个令他不省心的小孩。
至于将来到底要娶谁,他并不太在意,只要对他有助力且省事便好。
余清雪之前倒是个可以考虑的人选,余家在朝中根基深,家风清明又世代忠于皇帝。
但真正有学识涵养之人,是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有了方才这一遭,他是绝不会对此人再有任何想法,甚至瞧见都觉得厌恶。
秦欢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是因为阿妧吗?可她们说余姑娘不嫁人是在等舅舅。”
看着靠在枕上恹恹的小姑娘,沈鹤之伸出手指在她额头轻轻的弹了下,看她冒着泪花吃痛的捂着脑门才扬了扬唇角。
前几年一直不娶,确实也有部分她的原因,本就不喜应付女子,将秦欢养在身边后,将所有的耐心都给了她,不愿意再多分神去与别的女子相处。
至于现在若真要娶妃,也得再多个考量的条件,喜欢小孩,能照顾好小孩的。
“与你何干。又与我何干。别人的私事不要去问也不要听。”
“那舅舅要娶妻吗?”
“你这小脑瓜子都在想什么,自然都是要娶妻的。好好躺着不要想些乱七八糟的事,大人的事轮不到你个小孩操心。”
“就不能不娶吗?”
秦欢听到说不娶余清雪的时候,还挺窃喜的,结果又等来了后面半句,便有些垂头丧气,声音愈发的轻。她哪小了,过了年她已经十五了,只是还未到及笄那日罢了。
很多人家只要过了十五岁,未行及笄礼也开始相看人家了,她这都是能谈婚论嫁的年纪了,一点都不小。
她讨厌被沈鹤之当做小孩和晚辈来对待。
沈鹤之见她喝了药,伤口也都涂过玉肌膏,便打算让她好好休息,起身前顺口问了句:“除了手上还有没有何处挨了罚?”
秦欢想起了那隐隐作痛之处,她本是不想说的,但她气沈鹤之的态度,下意识的就掀开了被褥,指了指受过伤的地方,咬着唇委屈的侧头看他。
“舅舅,还有这,疼。”
沈鹤之原本不过是顺口问上一句,谁能想到还真有,不仅有,还在如此私密之处。
不过是片刻走神,秦欢已经笨拙的掀开了身上的被褥,她被抱回来后也来不及换衣服,还穿着之前那件衣裙。
快到端午了,天气渐热,绣房送来了这一季的新衣,之前秦欢都没拿出来穿,为了能漂漂亮亮的出现在余清雪的面前,她特意换上了新衣。
这身嫩黄色的衣裳布料是去年江南上贡的,面料轻薄绵软颜色独一无二,这样好的料子一年都难出一匹。一般这等好东西是不会送进宫的,生怕圣上或是贵人喜欢还要,到时拿不出来反而成了罪。
沈鹤之向来是不收这些东西,那次瞧见,觉得适合家里的小孩才留下了,这也是头次看到她穿。
方才心思都在她的伤上,只顾着恼怒,根本没注意她穿了什么,直到这会才发现不同。
小姑娘的皮肤白皙,这衣裳更衬得她肤若凝脂,就似早春刚冒出花苞的姚黄,清丽脱俗俏皮可人。
像是到这会,沈鹤之才恍然如梦醒,他养了八年的小姑娘,早在不知不觉间长大了。
沈鹤之回过神来,就见秦欢真的在掀自己的伤口,衣裙往上轻掀,露出了从未见过天光的肌肤,以及细白的双腿,被珍珠红的被褥衬着白的几乎透明。
见她还要往上撩开,他再也坐不住的站了起来,撇开眼厉声道:“秦欢,你这像什么样子。”
秦欢也觉得纳闷的很,她不是听舅舅的话,涂药吗?
她无辜地眨着大眼睛,看着略微有些奇怪的沈鹤之道:“舅舅不是说阿妧上药吗?”
小姑娘的言语中透着疑惑和无辜,显然是什么都没想,反倒想多了的人是他,沈鹤之。
沈鹤之闭上眼,尽量让自己忘掉方才所见之景,待目光恢复清明,才冷着眼回头,没想到她还傻愣愣的坐着没动。
被褥掀开,衣裙掀到了膝盖,光洁细白的小腿还露在外面,书中所有关于女子之美的言语,都在此刻有了实证。
两人大眼对小眼,静默片刻后,沈鹤之毫无预兆的俯身用被褥将她彻底的裹住,而后站直,背过身去。
“舅舅?”秦欢依旧是不解的喊着他。
“不知道自己还在发热?屋里没烧火盆,如此坐着,一会又该着寒了。”沈鹤之木着脸冷声道,“我还有公务,先回前院,晚些让兰香为你上药。”
言罢不管秦欢还要说什么,径直朝外走去,甚至不等婢女打起帘子就先一步的掀开出去了。
望着沈鹤之挺拔的背影,秦欢突得伏在枕上笑了起来,她是故意的。
谁让舅舅总是说她是小孩子,她就是想让他知道,她已经不是曾经那个只会抱着他哭的小姑娘了,她已经长大了。
这是他不能逃避的事实。
况且从沈鹤之方才的反应来看,他分明就是慌了,不过是嘴硬罢了。
秦欢越想越觉得高兴,脸埋在被窝里,又一次的笑出了声。
兰香站在屏风外有些摸不着脑袋,小小姐这是怎么了?
一会哭一会笑,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今日小小姐看殿下的眼神太过炙热……
兰香看着还在偷笑的秦欢,飞快的摇了摇头,一定是她误会了什么。
-
接下去的日子,秦欢都被拘在屋里养病,不许她乱跑,很多事情只能从别人的口中知道。
例如余清雪被赶出太子府后闭门不出,对外声称染了风寒要去乡下养病,没过几日就挑了个无人的清晨,乘着马车离开了京城。
又例如平阳王世子落马以后伤着了脑袋,不仅失忆了谁都不认识,神智也倒退了许多,变得痴痴傻傻好似只有七八岁。
这两件事都与她没什么关系,唯一与她相关的事是,周家三夫人要为女儿周燕珊择婿,目前相中的有李老将军家的小孙子,还有户部赵尚书家的三公子。
秦欢觉得奇怪,这么大的事,周燕珊肯定会跑来同她说的,结果半个月过去都没见她的踪影。
一打听才知道,周燕珊被她母亲拘在家中学规矩,哪都去不了。
秦欢直觉此事有古怪,但见不到人,也没办法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能期待端午那日,她也会进宫,两人好见上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