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228
  我,“那我是意外吗?”
  勋世奉点头,“是。”
  “呃,……你说,……”他拉我起来,还把我屁股后面的土拍了拍,我才问他,“你以后的中文会说的比我还好吗?”
  “也许,会有这样的一天。”勋世奉虽然很淡定,但是语气之中颇有些自负。
  我,“呃,这样好吗?”
  “什么?”
  “你什么都比我强,这样好吗?”我掰着手指,“你的钱比我挣得多;人长的比我高;还比我俊;除了英文之外,你还会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文,估计你连阿拉伯语都会,上次我听见你用阿拉伯语安抚你的马;还有,你……”
  我,“你看,每次看到贝克汉姆与维多利亚,大家都说维多利亚负责貌美如花,剩下其他的活,诸如赚钱养家、拎包、抱孩子、买东西、开车都是小贝做的。可是,到了我们连个这里,你既负责赚钱养家,又负责貌美如花,那我怎么办,我要做什么呢?”
  勋世奉不说话,我抬头看着他,他低头,亲了一下我的嘴唇。
  热,好热。
  正午了,太阳强悍的热力堪称热能武器,似乎它每照耀这里一秒钟,就可以爆炸一个当量为n倍于tnt炸药的强悍炸弹。
  但是,映照在湖面上的耀眼阳光完全无法同勋世奉的亲吻相比。
  他是仅仅用亲吻就可以是我烈火焚身的男人。
  我的双臂好像拥有自己的意志,伸出,缠着他的脖子,他的双手揽住我的腰,将我慢慢抱了起来。
  勋世奉忽然结束这个吻,认真问我,“这里,可以吗?”
  “呃。”
  我的脑袋晕晕乎乎的,却似乎依然能够清晰的知道他在问什么。
  我,“……”
  他又说,这次他的声音都变了,午夜被风吹动的大提琴的弦,低沉而热情。
  勋世奉,“这里有茂密的树木遮挡,任何卫星都无法拍摄到我们的照片。”
  我还在晕,但是,却是晕乎乎的点了点头。
  后背抵在树上。
  他揽住我,让我的双手刚好不用吃力,于是,一只手压住他的肩膀,而另外一只手就空出来,可以就这样,面对面的抚住他的脸。
  勋世奉的脸就在我的手心中,混血儿的面孔,纤细而精致,很久之前,我根本看不清楚他的面孔,但是现在,他就在我的手心中。
  心口忽然有些酥麻。
  “arthur,如果我们有了儿子,他会像你这样吗?”
  “不会。”
  他的动作很柔,慢慢的进入,……,温和、热,而饱满。
  勋世奉些微抬头,可以够到我的嘴唇,我们继续亲吻,我们很喜欢做这件事,即使嘴唇酥麻,也不分开。
  他在我耳边低语,“我更希望,他可以像你……有你这样的眼睛,你这样的嘴唇……”
  第173章
  7pm。
  来接我们的人乘坐的直升机降落的时候,我们正在准备晚餐。
  max大叔一身黑色,从直升机下来,走出停机坪。
  我站在玫瑰园外面迎接他们,顺便看着被直升机巨大的螺旋桨掀起的飓风扫落的玫瑰,捡一把回去。
  “大叔,您来了。”
  “少夫人。”几天不见,大叔似乎休息的不错,脸色也好看,应该是缓过神了,他对我说,“少爷的专机挺在悉尼的kingsford smith iional airport(金斯福德·史密斯国际机场),我们将要乘坐直升机去悉尼,在那里换乘a380去德国柏林。”
  我点头,“好的。”
  “那我们现在可以启程了吗?”
  “先吃过晚饭再走吧。这里的东西的确不错,很好吃。”
  “好的。”max大叔从善如流,“让少夫人操劳,真是不好意思。”
  我,“我没有操劳啊。”
  说完,就抱着一大把被螺旋桨的狂风扫落的红玫瑰,引着满脑子全是问号的max大叔与身后的机组人员向里走。
  栈道从停机坪横跨玫瑰园,一直到那座拜占庭样式的建筑。
  勋世奉正在准备晚餐。
  今天下午,当我们回到这里的时候,我就把所有想要吃的食材全部洗干净,并且用调味料腌好,串在长长的bbq串子上,等候晚餐时间的到来。
  刚才,勋世奉负责生火,并且把这些bbq串子放在火上烧烤。
  我负责去迎接max大叔以及属于康斯坦丁的机组人员。
  于是,当max大叔看到勋先生把烤好的bbq海鲜串放在银质的托盘中,摆放在巨大的铺着白色手工丝绵桌布的餐台的时候,他彻底的石化了,好像一根盐住。
  我几乎以为他会变成日本武士一般,抽出自己的短刀当场切腹谢罪。
  ——我怎么可以让少爷动手做饭??!!
  ——我有罪!!!!!
  我,“max大叔,请问,您是什么时候到勋家开始照顾勋先生的?”
  大叔几乎是懵了5秒钟,才从心脏病发的状态迅速恢复原状,他平和的回答我,“在少爷13岁的时候。”
  “其实,大叔,您有没有想过呢?”
  “少夫人请说。”
  我,“历史,可能(maybe)有另外一种可能(possibility)。如果,我是说,如果,当年您不是那么事无巨细的照顾勋先生,以勋先生的聪明才智,他也有可能成为世界上另外一个gordon ramsay(英国厨王)。”
  闻言,勋世奉从照顾10串龙虾串的烹饪过程中抬头,“我不认为我会成为那个疯子。”
  “咦?”我惊奇,“arthur,你也知道gordon ramsay?”
  “是。”勋世奉点头,“我在伦敦的时候去过他的店。”
  “呃。”
  好吧,厨王gordon ramsay的店好像很受金融街的银行家的好评,据说,并且价格昂贵,据说,这也是另外一种罗宾汉的劫富济贫的行为。银行家抢劫大众,而厨王洗劫银行家。据说,有一位伦敦金融街的大鳄曾经一年在厨王的店面中被宰了4万英镑,这应该不会是勋先生。……是吧……
  我问他,“好吃吗?”
  勋世奉,“还可以。我只是在那里请过别人吃饭,一个认识的人很喜欢那里,有一次,他的账单是8万欧元,当然,一大部分的bill来自他喝的红酒与白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