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被竹马掰弯了 第10节
  ——大学四年,沈昌民该给的钱并没有苛待他,但多的自然不可能,哪怕有上辈子的经验,但国外跟国内毕竟不同,最开始的也难过过一段时间,生活费全部搭进去了,是真的节衣缩食举步维艰。
  ——好在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只这一句话陶恂鼻子就酸了,当年他以为沈琛出国逍遥,他在国内直纸醉金迷的乱来,却从没想过沈琛这四年过得是否称心如意。
  他们这群一块儿玩大的二代就根本没为钱的事发过愁,所以他根本想象不到沈琛在国外到底是受过什么苦,让那么心高气傲的一个人也学会了低声下气,沈琛今天的这一切都是他自己一点一点打拼出来的,而自己,就因为自己——
  陶恂咬了咬牙:“琛哥,恐吓人这事儿是我做的不对,是我做事没分寸,连累公司和你一起背黑锅了。”
  “这事儿不怪你。”沈琛摇摇头 ,“这事儿要换我我也气。”
  刘宝同有一子一女,儿子今年刚上高中,女儿上大学,他自己去年冬天又在工地上摔伤了腰,再也干不了重活儿,儿子女儿的生活费包括他自己的医疗费,还有老人的赡养费,哪一样都要花钱。
  所以原本他家老房子要拆迁的时候他一口就答应下来了,可谁料老太太知道后大发雷霆,坚持不肯拆迁和施工队杠了一个多月,房子断水断电断网,但老太太就是死活不松口。
  人施工队再狠,也真不敢对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做什么,万一出事了那就是背上人命。
  被陶恂揍的是老太太已经车祸去世的大儿子留下的孩子,今年大学刚毕业,收拾东西从学校里回来就碰上了这档子事,年轻人年轻气盛,做事硬气,曝光的时候毫不手软。
  刘宝同当初为了给女儿交大学学费已经拿了一部分拆迁款,连补偿安置协议都已经签了 ,原以为是十拿九稳的事儿,谁能想到这刘家不是一条心,拿了钱也照样反悔不误。
  ——刘老太太把房产证藏了起来。
  工程进度僵在那儿,但那么多人得吃饭,票子每天流水一样花出去,试问谁不心疼?
  萝卜炖排骨新鲜出锅,沈琛指使陶恂在橱柜上拿了个瓷碗盛着,又炒了一个西红柿鸡蛋,外加一盘青菜。
  湿冷的秋天里一碗冒着热气的萝卜炖骨汤下肚,整个肠胃都暖和起来,沈琛骨子里争强好胜,即便是下厨也要做到最好,陶恂吃得恨不得把碗都啃两口。
  沈琛没吃两口,喝了小半碗汤后就进了浴室,淋浴开着,水声淅沥。
  陶恂坐在客厅里,觉得脸有点热。
  就跟做梦似的,他就真住进沈琛家里了,刚刚沈琛还亲自下厨,现在沈琛就在浴室里洗澡。
  作为一个三观端正,一切正常的大好青年,心上人隔着一扇门在洗澡,陶恂无意识的抓了抓沙发,觉得自己应该找点儿事儿做,不然万一想岔了,没忍住做出点什么丧尽天良的事儿来,今儿晚上就该露宿街头了。
  沈琛洗完澡围着浴巾出来时,陶恂刚打碎第四个碗碟子。
  陶恂脸烧的发烫,一想到沈琛就在一墙之隔的地方洗澡就没办法集中精力洗碗,偶尔发会儿呆手里的碗就碎成了渣渣。
  ——没办法,美色当前。
  别看陶恂一直装模作样在这儿洗碗,其实耳朵一直竖着在,一听见开门声连忙装作不经意的看过去,然后手里第四个碗碟就壮烈了。
  沈琛只在腰间围了条浴巾,露出精壮的上身来,宽肩窄腰,腹肌排列整齐,双腿修长舒展,头发还在滴水,水珠划过深邃的眉眼和高挺的鼻梁啪一声落在形状优美的锁骨上。
  陶恂:“......”
  沈琛看着地上碎了一地的碗碟,嘴角抽了抽:“别洗了,放着我来收拾。”
  ——让这位爷洗碗,他觉得就是在作死。
  陶恂一个激灵,觉得有一股热流在四肢百骸慌乱流窜起来,反应太强烈,他实在不敢再看沈琛了,胡乱把碎碗碟扔进垃圾桶,转身就冲进了浴室。
  本来以为沈琛是不爱运动的,身材应该偏瘦,像没晒过太阳那样的细皮嫩肉,但万万没想到沈琛竟然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骨肉匀称,肌肉线条流畅,虽然看着瘦削,但并不单薄,身体每一块肌肉都是恰到好处的。
  陶恂抹了把鼻子,不得不说,沈琛这身材简直了,他在外面胡混了四年,各种各样的极品也见过不少,但还真没有一个比的过沈琛,不说脸和身材就单说气质,沈琛那一身高冷孤傲的气质,是那些所谓的明星名模就是拍马也追不上的。
  呸!呸!呸!想哪儿去了?那些货色能和沈琛比吗?
  陶恂摇摇头,开始放热水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没拿衣裳进来,当即就尴尬了,难道他要□□的出门拿衣服?
  外面可是沈琛,指不定就一脚把他从九层楼上踹下去了,犹豫半晌他咳了一声:“琛哥我没拿衣裳,你帮我递一下呗?”
  沈琛坐在沙发上,正准备去拿衣裳陶恂的手机就突然响了一声,他不甚在意的低头看了一眼,以为是陶夫人或者陶之行打电话过来问问他们在哪里 ,一偏头就看见一个极其骚包的头像。
  林朝:“陶恂你在哪儿?外面闹这么的疯,那些不识抬举的东西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我有个表哥从外地过来,身边有帮靠谱的兄弟,过去不会留下把柄的,要我给你联系不?摆平了出来玩,我可无聊死了。”
  沈琛拿衣裳的手一顿,尾指碰到冰凉手机边缘,里面陶恂已经开始催了:“琛哥?”
  他低下头拿了衣服送过去。
  沈琛又做了噩梦,梦里光怪陆离,像是有无尽的海水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压的他根本喘不过来气,蓦地睁开眼睛惊醒 ,入目是苍白的墙壁,外面秋雨淅淅沥沥。
  推开门的时候陶恂还在摆弄手机,可能是怕开灯影响他睡眠客厅里一片漆黑,只有手机幽蓝的光静悄悄的打在他的脸上。
  “琛哥?”陶恂不自觉坐直了身体,从歪在沙发上的姿势变成半坐,有点惊讶的看着突然推门出来的沈琛。
  “是不是我打电话吵到你了?”陶恂有点不安。
  “没,”沈琛摇头,“出了躺差,时差没倒过来。”
  “睡不着?”陶恂眼睛一亮,立刻腾出个位置出来,把沙发一半都让了出来:“那要不我陪你聊会儿天?或者打会儿游戏?我记得你以前挺喜欢那个密室逃脱来着。”
  ——他在这四年已经把全部关卡都玩过了。
  “早不玩了,”沈琛继续摇头,“国外事儿多,没时间。”
  陶恂还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口又觉得什么都说不出来,该怎么说?这四年的鸿沟到底还是摆在那儿。
  陶恂微一愣神的功夫,沈琛已经走到了他面前,温热的掌心落在他头上,声音低沉又暗哑:“陶恂,记得答应过我什么吗?”
  第11章
  这是个掌控的姿势,但沈琛用的力气并不大,只是轻轻搭在他头上,仿佛没有任何重量。
  房间里没有开灯,外面是大雨滂沱,陶恂抬起头来只能看见沈琛瘦削的下巴,他的眼睛半隐在一片阴影之中,让人看不清楚情绪。
  但他莫名就感觉到沈琛是在难受,这种难受几乎包裹了他整个人,从他身上缓慢的蔓延进四周无尽的黑暗里。
  “我记得……”
  沈琛放在他头上的手没动弹,只是喉结动了动接道:“我刚刚看了你的手机。”
  他刚刚推开门的时候听见陶恂说明天就去,看见他出来声音一瞬间就弱了下去。
  他低头看着这个人,烫过的头发摸在手里有一点毛躁,蹭的他掌心发痒,他低声重复一遍,明明声音暗哑低沉,却冷静的仿佛带着锋利的刀刃:“那你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
  陶恂拼命点头,仰起头来看着他,有点着急,眼睛里甚至是慌乱:“琛哥,你的话我都记得,我没让他们去,我肯定听你的——我去是因为明天林舒结婚啊!”
  陶恂脑子算不上聪明,对任何事都并不怎么上心,但唯独对沈琛的事特别敏感,在刚才那一瞬间,他确实直接意识到危险。
  ——沈琛确实生气了,如果他继续犯蠢的话后果可能非常严重。
  林舒是林朝的双胞胎妹妹,刚才确实是林朝打电话胡搅蛮缠让他无论如何明天都得去捧场,他也确实没有答应林朝的建议,他不能继续惹事了。
  沈琛沉默了一秒,一直卡在嗓子里的那口气仿佛才终于出来了。
  陶恂的发色浅 ,连发质也是柔软的,少年的时候短发服帖的落在耳郭,看着又精致又听话,真的是那种蜜糖里养出来的不谙世事的小公子,现在哪怕是把一头好好的头发弄的乱七八糟的,掌心里的触感都还是柔软的。
  ——忍不住揉了揉。
  陶恂莫名想起自己小时候养过一只阿拉斯加,揉起来也是这个动作,他的头发本来洗完澡就有点炸,被沈琛一揉瞬间就成了鸡窝 。
  然而,敢怒不敢言,甚至在沈琛收手的时候还有点想过去蹭蹭。
  沈琛从容的走到沙发旁的冰箱取了瓶水出来,可能是因为噩梦的缘故,嗓子干的发疼。
  “早点睡,明天得早起,”沈琛把门关上前又叮嘱了一句:“沙发地方小,你自己小心点睡。”
  陶恂看着关上的房门,然后又看了看自己窝着的沙发,有点沮丧 。
  ——我什么时候才能脱离沙发去床上睡啊?
  可能是得到答案,沈琛下半夜睡的颇为安稳,他叮嘱到位了,但第二天却仍是在地板上捡到了陶恂,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滚下去的,扒拉着半床被子一头黄毛滚成了鸟窝。
  ——他得找个时间带陶恂把头发染回来,太扎眼了。
  沈琛拍了拍人肩膀,看见陶恂睁开一条眼缝便退开了些许:“醒了就去洗漱,洗手间里有干净的牙刷和毛巾。”
  陶恂迷迷糊糊的答应了一声,从地上爬起来一摇三晃的进了洗手间,冷水拍到脸上的时候他才终于有点清醒的迹象,他回头看了眼客厅,然后又浇了自己一捧水。
  ——冷冰冰的触感告诉他确实是真的。
  陶恂对着镜子把翘起来的黄毛一簇一簇的抚平了,这才一身清爽的出来,昨天那件衣服淋湿了还被泼了菜汤,当然是没法再穿,沈琛给他找了一件自己穿过的旧衣裳,除了袖子有点长穿着竟然很合身。
  沈琛领着人下楼,陶恂昨夜睡的不大好,脖子后边有点疼,在电梯里歪着脑袋按了按,疼的轻声吸气。
  “外边不是没地儿住,非得跟我这儿睡沙发?”沈琛凑近看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眼睛里有点微弱的笑意。
  陶恂歪着脑袋看过来,一边疼的直吸气一边哼了一声:“我乐意。”
  大雨过后的清晨空气清新干净,吸进肺里有些微微的凉意,虽然确实脖子疼的快断了,但确实是这四年以来他睡的最安稳的一觉。
  ——沈琛就在隔壁。
  ——虽然确实好疼。
  沈琛有晨跑的习惯,回国后也没落下,小区的绿化绕两圈跑回来吃早饭刚刚好。
  这倒苦了陶恂,陶小公子是陶家最小的公子,蜜罐里长大的人,以前在学校还经常打打篮球跑跑步,后来过上纨绔子弟无拘无束的生活,在体育方面就根本养废了。
  沈琛的速度算不上太快,一开始陶恂跟的轻轻松松,中间还有事没事的故意跑到前面等沈琛,态度十分挑衅。
  ——然后跑完累趴在了地上。
  沈琛觉得陶恂那样子过于欠收拾所以临时多加了两圈,陶恂前面跑的太快,后继无力,最后几乎是爬回来的。
  “行了,刚跑完别趴着不动,”楼下刚好就是一家餐馆,地方小但味道不错,沈琛晨跑完了会在这里坐一会儿,陶恂现在就累趴在店门口的榕树下,喘的跟上气不接下气。
  这里的老板姓陈,沈琛来的多了也算认识,有时候豆浆卖不完就送他一杯,今天他来的晚了,但桌上那杯豆浆依然放在那里。
  “来,喝一口。”他确实没想到陶恂这么不经折腾,一开始跑的贼嚣张,结果原来是个纸糊的,还一直非硬撑和他同步,沈琛又好气又好笑。
  明明跑步不关胳膊的事,但这会儿陶恂一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就抬起头就着沈琛的手喝了两口,刚润了润嗓子,就突然被扶了起来。
  “刚跑完再走一会儿。”
  陶恂:“......琛哥!!!”
  陶恂平时作息紊乱,从来都是不怎么吃早饭的,这还是第一次觉得早饭这么好吃,他叼着根塑料吸管狼吞虎咽的时候林朝的电话就过来了。
  “陶恂我说你到底还来不来?那个混小子都快把我妹接走了!”
  声音格外刺耳,陶恂忍不住把手机拿的离耳朵远了一点:“来,肯定来,不是还早吗?”
  陶恂一脸镇定的把手机放在了离自己十万八千里远的桌角,嘴里吃完一个灌汤包就真诚满意的嗯一声,终于逃过一劫。
  有些人不管是做什么都是好看的,哪怕明明是和他一样吃一笼包子,他就是狼吞虎咽,沈琛就是慢条斯理,甚至连吃东西的动作都带着点不在意,他踌躇了一下才问:“琛哥,你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