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怪谈之蒲牢[GL]_3
出了路口便是小镇前的大街,远远传来汽车的鸣笛。
阿絮知道,很快就能到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1v1,he,后期生子,雷生子的朋友请斟酌跳坑。
☆、伯山妖异篇2
阿絮一到家,还没进门就被外公抱在怀里。
于爷爷抚摸着她的小脑袋,反复地问:“我的宝贝阿絮,你可吓死我了!”捏捏她的小脸,“没事吧,有没有害怕?”
阿絮靠在外公怀里,笑着摇摇头,“我没事。”
看着阿絮安然无恙后于爷爷才放心下来,正想跟把阿絮送回来的蒲家丫头说声谢谢,却发现小姑娘早离开了。
于爷爷看了眼对面单元楼一眼,新搬来蒲家就住在那栋。望着对面二楼紧闭的玻璃窗,他摸摸阿絮的头,对她说:“阿絮,明天你带点零食水果,亲自去跟人家说声谢谢。”
“哦。”阿絮面上点点头,但心里却不想跟那个蒲家的姐姐有过多的接触。她看见外公一直看着对面那栋楼,也跟抬头向那里望了望,两扇深蓝的推拉玻璃窗全拉严了,房子里也拉着窗帘,什么也看不见。
阿絮低低眼,想着半路上蒲冷漠的身影,觉得身上有点冷,扯扯外公的衣角,“外公,我们进去吧。”
“好。”于爷爷这才从对楼收回目光,落在乖巧的小外孙女身上,“饿了吧,快吃饭,外公熬了银耳汤。”
“嗯。”
第二天清晨,阿絮早早就起了。
虽然不想接触蒲家丫头,拿热脸去贴冷屁股,但知恩图报的道理阿絮还是懂的。如果昨晚不是蒲在田野里找到她,把她带回家,她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听说夜里的田地有野兽出没,人在山上伐木,圈造果林,侵占了它们的土地,野兽找不到食物就会下山叼鸡鸭回去吃,甚至还会叼走小孩儿。
甚至还有人说,深夜里,埋着坟头的田上还能遇见飘荡的孤魂。
阿絮住在西南的一个小镇上,小镇往西是广袤的原始山林,往东是平原,大都市都坐落在平原上,如果要进城的话,就要在小镇路口的车站搭坐去县城的班车,再从县城转去市里。
有时候阿絮觉得自己离城市挺远的,但是离大山也不近,大概小镇就是处于这么一个和人与山都不亲近的位置吧......
小镇周围有几个村,村里人大多靠种植水稻为生,也种油菜、水果,包了山头开果园,过着平静安详的日子。
然而,那也只是表面上的安宁。阿絮是这么认为的。她经常坐在快餐店的靠窗的位子,点一杯橙汁,一坐就是一下午。透过窗户,阿絮看着来往路过的人,他们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或喜或怒,或笑或悲,有的生龙活虎,有的沧桑麻木。她不知道是不是通过一个人的神情就能推出他内里的心情,所以就算看得再多,也无从判断一个人真实的情感。
就像生活一样,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切都和和平平,偶有争执不快,事故不幸,很快也会被时光大河流淌而过的生活淹没,曾经记得的,谁也不知道下一次多久就会被忘记。
阿絮就是这样,总是发呆,然后一个人想一些有的没有的东西。
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要探索什么,又想要明白什么。
只是有时候......她低头静静看着自己摊开的手心,白净的手掌,清晰的纹路,一点点延伸,每一条曲线,每一道纹路,都会随着岁月的交叠缓慢增长,变化。如果通过手纹真能窥测未来,她的生命又会终结在哪里呢?往生的尽头,会有人静静等候着她吗?
阿絮心头一颤,脑子里闪过昨日蒲在路口侧身等她的画面。黄昏里,机耕道与小镇大街交叉的路口,清冷的少女静默伫立在道路的尽头,阳光斜落而下,拉长她纤长的影子,沉沉的,静静的。
“阿絮。”房门外,于爷爷叫道,“去赶场吗?”
赶场是小镇的方言,意思是赶集,每天定点去集市,买一点需要的东西,除了最基本的蔬菜水果、鸡鸭鱼肉,还有各种香料、五金用品等小玩意。
阿絮站起身把椅子推到书桌下面,走过去开门,“去。”
入秋,晨有露。
于爷爷推着有两个大轱辘的自行车走到楼下,从鞍垫下取出小抹布擦了擦后凳,阿絮乖乖坐在凳子上,一手抱着外公的腰。
自行车骑到半路,经过阿絮小学的十字路口时,于爷爷问了一句:“平时都睡懒觉的,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阿絮说:“醒了,就起了。”
于爷爷又问:“以前你不是不爱跟我一路赶场吗?”
阿絮敛敛眸子,低头道:“起都起来了,就去看看。”
于爷爷笑了笑,用力蹬一脚超前骑去,拐一个弯再一条街就是农贸市场了。
集市门口停了几辆小货车,拖斗里满满当当堆满黄澄澄的橘子,摆在地摊上的都一个个码好了,看着很漂亮,种类也很多。
阿絮看了一眼,只认出椪柑,砂糖,金桔,还有一种叫做皇帝柑的,皮特别光滑,放在太阳下就能反光。
阿絮喜欢吃脐橙,于爷爷蹲下身从另一个地摊上拾起一枚橙子,问小贩:“这个怎么卖?”
“四块五一斤。”
于爷爷掂掂橙子,挑了几个,装在口袋里提着走。
阿絮走在一边,看着口袋里鲜艳的橙子,问:“外公,你觉得橙子好吃吗?”
于爷爷说:“你不是最喜欢这个了?”
阿絮点点头,“我问你喜欢不喜欢。”
于爷爷说:“还行吧,对身体好。”
阿絮嘟嘴,“你总说什么都对身体好。”看见外公在拣旁边摊子上的萝卜,伸手拉他,“我不吃萝卜。”
于爷爷呵呵一笑,把萝卜放在秤上,卖萝卜的阿姨戴着袖套,拨拨秤杆上吊的秤砣,“五毛。”
于爷爷把萝卜装进布袋里,说:“萝卜是小人参,吃了对身体好。”
阿絮知道,很快就能到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1v1,he,后期生子,雷生子的朋友请斟酌跳坑。
☆、伯山妖异篇2
阿絮一到家,还没进门就被外公抱在怀里。
于爷爷抚摸着她的小脑袋,反复地问:“我的宝贝阿絮,你可吓死我了!”捏捏她的小脸,“没事吧,有没有害怕?”
阿絮靠在外公怀里,笑着摇摇头,“我没事。”
看着阿絮安然无恙后于爷爷才放心下来,正想跟把阿絮送回来的蒲家丫头说声谢谢,却发现小姑娘早离开了。
于爷爷看了眼对面单元楼一眼,新搬来蒲家就住在那栋。望着对面二楼紧闭的玻璃窗,他摸摸阿絮的头,对她说:“阿絮,明天你带点零食水果,亲自去跟人家说声谢谢。”
“哦。”阿絮面上点点头,但心里却不想跟那个蒲家的姐姐有过多的接触。她看见外公一直看着对面那栋楼,也跟抬头向那里望了望,两扇深蓝的推拉玻璃窗全拉严了,房子里也拉着窗帘,什么也看不见。
阿絮低低眼,想着半路上蒲冷漠的身影,觉得身上有点冷,扯扯外公的衣角,“外公,我们进去吧。”
“好。”于爷爷这才从对楼收回目光,落在乖巧的小外孙女身上,“饿了吧,快吃饭,外公熬了银耳汤。”
“嗯。”
第二天清晨,阿絮早早就起了。
虽然不想接触蒲家丫头,拿热脸去贴冷屁股,但知恩图报的道理阿絮还是懂的。如果昨晚不是蒲在田野里找到她,把她带回家,她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听说夜里的田地有野兽出没,人在山上伐木,圈造果林,侵占了它们的土地,野兽找不到食物就会下山叼鸡鸭回去吃,甚至还会叼走小孩儿。
甚至还有人说,深夜里,埋着坟头的田上还能遇见飘荡的孤魂。
阿絮住在西南的一个小镇上,小镇往西是广袤的原始山林,往东是平原,大都市都坐落在平原上,如果要进城的话,就要在小镇路口的车站搭坐去县城的班车,再从县城转去市里。
有时候阿絮觉得自己离城市挺远的,但是离大山也不近,大概小镇就是处于这么一个和人与山都不亲近的位置吧......
小镇周围有几个村,村里人大多靠种植水稻为生,也种油菜、水果,包了山头开果园,过着平静安详的日子。
然而,那也只是表面上的安宁。阿絮是这么认为的。她经常坐在快餐店的靠窗的位子,点一杯橙汁,一坐就是一下午。透过窗户,阿絮看着来往路过的人,他们脸上带着不同的表情,或喜或怒,或笑或悲,有的生龙活虎,有的沧桑麻木。她不知道是不是通过一个人的神情就能推出他内里的心情,所以就算看得再多,也无从判断一个人真实的情感。
就像生活一样,大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切都和和平平,偶有争执不快,事故不幸,很快也会被时光大河流淌而过的生活淹没,曾经记得的,谁也不知道下一次多久就会被忘记。
阿絮就是这样,总是发呆,然后一个人想一些有的没有的东西。
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要探索什么,又想要明白什么。
只是有时候......她低头静静看着自己摊开的手心,白净的手掌,清晰的纹路,一点点延伸,每一条曲线,每一道纹路,都会随着岁月的交叠缓慢增长,变化。如果通过手纹真能窥测未来,她的生命又会终结在哪里呢?往生的尽头,会有人静静等候着她吗?
阿絮心头一颤,脑子里闪过昨日蒲在路口侧身等她的画面。黄昏里,机耕道与小镇大街交叉的路口,清冷的少女静默伫立在道路的尽头,阳光斜落而下,拉长她纤长的影子,沉沉的,静静的。
“阿絮。”房门外,于爷爷叫道,“去赶场吗?”
赶场是小镇的方言,意思是赶集,每天定点去集市,买一点需要的东西,除了最基本的蔬菜水果、鸡鸭鱼肉,还有各种香料、五金用品等小玩意。
阿絮站起身把椅子推到书桌下面,走过去开门,“去。”
入秋,晨有露。
于爷爷推着有两个大轱辘的自行车走到楼下,从鞍垫下取出小抹布擦了擦后凳,阿絮乖乖坐在凳子上,一手抱着外公的腰。
自行车骑到半路,经过阿絮小学的十字路口时,于爷爷问了一句:“平时都睡懒觉的,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阿絮说:“醒了,就起了。”
于爷爷又问:“以前你不是不爱跟我一路赶场吗?”
阿絮敛敛眸子,低头道:“起都起来了,就去看看。”
于爷爷笑了笑,用力蹬一脚超前骑去,拐一个弯再一条街就是农贸市场了。
集市门口停了几辆小货车,拖斗里满满当当堆满黄澄澄的橘子,摆在地摊上的都一个个码好了,看着很漂亮,种类也很多。
阿絮看了一眼,只认出椪柑,砂糖,金桔,还有一种叫做皇帝柑的,皮特别光滑,放在太阳下就能反光。
阿絮喜欢吃脐橙,于爷爷蹲下身从另一个地摊上拾起一枚橙子,问小贩:“这个怎么卖?”
“四块五一斤。”
于爷爷掂掂橙子,挑了几个,装在口袋里提着走。
阿絮走在一边,看着口袋里鲜艳的橙子,问:“外公,你觉得橙子好吃吗?”
于爷爷说:“你不是最喜欢这个了?”
阿絮点点头,“我问你喜欢不喜欢。”
于爷爷说:“还行吧,对身体好。”
阿絮嘟嘴,“你总说什么都对身体好。”看见外公在拣旁边摊子上的萝卜,伸手拉他,“我不吃萝卜。”
于爷爷呵呵一笑,把萝卜放在秤上,卖萝卜的阿姨戴着袖套,拨拨秤杆上吊的秤砣,“五毛。”
于爷爷把萝卜装进布袋里,说:“萝卜是小人参,吃了对身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