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章、莫玧洋 IV
仕洋,康仕洋。
熟悉到令人畏惧的名字。
一颗心腾在空中,我缓缓转过了身子,只见一名中年男子,步履蹣跚地走到我面前。酒气越发浓烈,于他的眼眶边,我看见几滴泪水。明明是寒风刺骨,我却觉着浑身发烫,该是烧还没退,才会有此错觉。
「仕洋,真的是你。」男子朝我伸手,想抓住我的肩膀,我却下意识地躲开。
自他双眸间传来的灼热,宛若一把烈火,简直把我烧得体无完肤。
良响,好不容易才挤出这么一句话:「你……是谁?」短短的三个字,足以花光我所有的力气,是本能性地抗拒眼前的男人,明明素昧平生,我却感到无比的恐惧。
那句话让男子矇了好一会,当他回过神来,不顾熙来人往的街道,以及我的反抗,他攥紧了我的手臂,眼中也佈满了血丝,「仕洋,我是爸爸啊!你忘记了吗?不是说好了不能忘记我?」越说,男子的情绪也越加愤慨,双手的力道也不自觉加重,「怎么去了莫家,就可以忘记我的养育之恩,我把你养到那么大,怎么可以……」
话语断在了这,因为男子像是发狂般的乱吼乱叫,巴不得全世界听见他的委屈,他双手掐住了我的脖子,我曾试图反抗,却发现人在发狂时,所被赋予的力道,并不是一般人能够阻挡的。尤其当我听见他说,他是我爸爸时,我傻住了。
因为和我印象中的父亲大有不同。
我的父亲该是全天下最好的人,否则我并不会如此讨厌莫允绅。
「康仕洋,你说话啊!为什么不说话了?」男子掐住我的手越发使力,几乎不打算留点生还的馀地给我,「我不是你爸爸吗?你不是答应我会记得我?为什么现在选择沉默?你跟妈妈都一个样,都是贱人!」
有些不堪回首的记忆,会被选择尘封在心底的宝盒。若无人提起,那么这个祕密将永远沉睡,倘若有天,宝盒不幸被开啟,那么一切便会有如水库洩洪般倾泻而来。掩盖了所有希望的可能,让恐惧无所遁形。
后来,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感觉到身子顿时变得好轻,好似一个跳跃便能登上太空,远离喧嚣。眼前自称父亲的男子,让我体验到何谓地狱。
第一次我真切感受到,原来人间也有炼狱,是我曾以为的至亲带给我的。
──>⏳
是一场梦,足以堪称噩梦的现实。
我看见了七岁的康仕洋,一个人缩在墙角,双手摀着耳朵,以为这样就能听不见父母的争执,还有那些玻璃反覆被砸碎的声响。
「你说什么?你要跟我离婚?」康士德浑身酒气,即便脑中混沌,却仍不忘指责眼前的女人,「林芳甄,你很过分。见钱眼开,有了有钱人就不要我。」
这话,林芳甄听多了,不以为意冷哼,「什么叫见钱眼开?讲得好像我之前陪你奋斗的那段时间都是假的。」两人也曾经甜蜜过,然而现实带来的衝击,光有爱根本不够,「要不是你笨,被你朋友骗,我们会落到现在这样?被骗就算,还自甘堕落,签赌欠债,家暴所有混事一起来。要我怎么承受?要仕洋的未来怎么办?」
康士德受不了林芳甄的话中的侮辱,手中的酒瓶直直朝她扔过去,不偏不宜砸重了林芳甄的额头,鲜血直流,却不见康士德眼中的一丝愧疚,「你说什么鬼话啊?讲得好像都我的错,你难道没错吗?」
林芳甄没给予任何的回应,心想,怎么可能没错?她这辈子做过的最大错误就是一二再再而三的相信,眼前的男人会有所有改变。林芳甄不发一语地拿起桌上的卫生纸将鲜血擦去,对于疼痛她早已麻痺了,只要康士德不要疯到伤害她的儿子就好。
「不管你怎么说,我一定会跟你离婚的。」林芳甄起身,拿着离婚协议书递到康士德眼前,「不是为我,而是为了仕洋。我要还给他一个属于他的童年。」
受够了,林芳甄着实受够每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没日没夜的担心着,会不会哪天起床,自家儿子就被打的昏迷不醒,会不会有天自己就死在男人的手里。
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更不想要自己的小孩成天活在恐惧里头。
林芳甄想逃跑,就在此刻,她不想等了。
本是打算先开门看康仕洋是否睡着了,没料到,仅是一个转身,一个卸下戒心,康士德硬生生掐上林芳甄的脖子,甚至把她压在了地板上。巴不得此刻就杀了,让康仕洋失去母亲。
房内本该是了无生机的黑暗,却传来一缕光线。康仕洋以为是母亲要来喊着自己出房门,于是他拖着瘦小的身躯,缓缓走到房门边,手底上门缘,推开门的那刻,康仕洋吓傻了,不单单是他,就连我,也被眼前的这一幕给震摄住。
康士德简直杀红了眼,嘴里不断嚷嚷:「贱女人!忘恩负义!有了别人就不要我!我不会让你好过的!给我去死,今天就死在我手里!」
康仕洋亲眼看着母亲,奄奄一息的逐渐失去意识,嘴边却仍旧掛着笑容,要他不要害怕把眼睛闭上,双手摀住耳朵,不要听,不要想。抑或是放声大哭,掩盖所有狼狈的哭喊。
康仕洋照做了,哭得泣不成声,康士德觉得厌烦,一巴掌往他脸上去,这疼痛非但没让康仕洋住嘴,反倒哭得更加悽惨。康士德烦躁的伸手罩住康仕洋的嘴,哭声连带呼吸声渐缓,康仕洋觉着空气越来越稀薄,眼前的世界也越发迷矇。
后来,他似是听见门铃声,以及破门而入撞击声。
我看着康仕洋渐渐没了意识,像是睡着一般倒在警消人员的怀中。
原来,这就是他们极力隐瞒的事实。原来,事实的真相是如此的丑陋。
无论是七岁的康仕洋,抑或是十七岁的莫玧洋,都无法承受真相带来的附加作用。也才发现,真如同莫玧娜所说的,我是个幸福的小孩,被拥护在眾人之中,才得以不受世俗分扰,心安的度过一日又一日。
熟悉到令人畏惧的名字。
一颗心腾在空中,我缓缓转过了身子,只见一名中年男子,步履蹣跚地走到我面前。酒气越发浓烈,于他的眼眶边,我看见几滴泪水。明明是寒风刺骨,我却觉着浑身发烫,该是烧还没退,才会有此错觉。
「仕洋,真的是你。」男子朝我伸手,想抓住我的肩膀,我却下意识地躲开。
自他双眸间传来的灼热,宛若一把烈火,简直把我烧得体无完肤。
良响,好不容易才挤出这么一句话:「你……是谁?」短短的三个字,足以花光我所有的力气,是本能性地抗拒眼前的男人,明明素昧平生,我却感到无比的恐惧。
那句话让男子矇了好一会,当他回过神来,不顾熙来人往的街道,以及我的反抗,他攥紧了我的手臂,眼中也佈满了血丝,「仕洋,我是爸爸啊!你忘记了吗?不是说好了不能忘记我?」越说,男子的情绪也越加愤慨,双手的力道也不自觉加重,「怎么去了莫家,就可以忘记我的养育之恩,我把你养到那么大,怎么可以……」
话语断在了这,因为男子像是发狂般的乱吼乱叫,巴不得全世界听见他的委屈,他双手掐住了我的脖子,我曾试图反抗,却发现人在发狂时,所被赋予的力道,并不是一般人能够阻挡的。尤其当我听见他说,他是我爸爸时,我傻住了。
因为和我印象中的父亲大有不同。
我的父亲该是全天下最好的人,否则我并不会如此讨厌莫允绅。
「康仕洋,你说话啊!为什么不说话了?」男子掐住我的手越发使力,几乎不打算留点生还的馀地给我,「我不是你爸爸吗?你不是答应我会记得我?为什么现在选择沉默?你跟妈妈都一个样,都是贱人!」
有些不堪回首的记忆,会被选择尘封在心底的宝盒。若无人提起,那么这个祕密将永远沉睡,倘若有天,宝盒不幸被开啟,那么一切便会有如水库洩洪般倾泻而来。掩盖了所有希望的可能,让恐惧无所遁形。
后来,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只感觉到身子顿时变得好轻,好似一个跳跃便能登上太空,远离喧嚣。眼前自称父亲的男子,让我体验到何谓地狱。
第一次我真切感受到,原来人间也有炼狱,是我曾以为的至亲带给我的。
──>⏳
是一场梦,足以堪称噩梦的现实。
我看见了七岁的康仕洋,一个人缩在墙角,双手摀着耳朵,以为这样就能听不见父母的争执,还有那些玻璃反覆被砸碎的声响。
「你说什么?你要跟我离婚?」康士德浑身酒气,即便脑中混沌,却仍不忘指责眼前的女人,「林芳甄,你很过分。见钱眼开,有了有钱人就不要我。」
这话,林芳甄听多了,不以为意冷哼,「什么叫见钱眼开?讲得好像我之前陪你奋斗的那段时间都是假的。」两人也曾经甜蜜过,然而现实带来的衝击,光有爱根本不够,「要不是你笨,被你朋友骗,我们会落到现在这样?被骗就算,还自甘堕落,签赌欠债,家暴所有混事一起来。要我怎么承受?要仕洋的未来怎么办?」
康士德受不了林芳甄的话中的侮辱,手中的酒瓶直直朝她扔过去,不偏不宜砸重了林芳甄的额头,鲜血直流,却不见康士德眼中的一丝愧疚,「你说什么鬼话啊?讲得好像都我的错,你难道没错吗?」
林芳甄没给予任何的回应,心想,怎么可能没错?她这辈子做过的最大错误就是一二再再而三的相信,眼前的男人会有所有改变。林芳甄不发一语地拿起桌上的卫生纸将鲜血擦去,对于疼痛她早已麻痺了,只要康士德不要疯到伤害她的儿子就好。
「不管你怎么说,我一定会跟你离婚的。」林芳甄起身,拿着离婚协议书递到康士德眼前,「不是为我,而是为了仕洋。我要还给他一个属于他的童年。」
受够了,林芳甄着实受够每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没日没夜的担心着,会不会哪天起床,自家儿子就被打的昏迷不醒,会不会有天自己就死在男人的手里。
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更不想要自己的小孩成天活在恐惧里头。
林芳甄想逃跑,就在此刻,她不想等了。
本是打算先开门看康仕洋是否睡着了,没料到,仅是一个转身,一个卸下戒心,康士德硬生生掐上林芳甄的脖子,甚至把她压在了地板上。巴不得此刻就杀了,让康仕洋失去母亲。
房内本该是了无生机的黑暗,却传来一缕光线。康仕洋以为是母亲要来喊着自己出房门,于是他拖着瘦小的身躯,缓缓走到房门边,手底上门缘,推开门的那刻,康仕洋吓傻了,不单单是他,就连我,也被眼前的这一幕给震摄住。
康士德简直杀红了眼,嘴里不断嚷嚷:「贱女人!忘恩负义!有了别人就不要我!我不会让你好过的!给我去死,今天就死在我手里!」
康仕洋亲眼看着母亲,奄奄一息的逐渐失去意识,嘴边却仍旧掛着笑容,要他不要害怕把眼睛闭上,双手摀住耳朵,不要听,不要想。抑或是放声大哭,掩盖所有狼狈的哭喊。
康仕洋照做了,哭得泣不成声,康士德觉得厌烦,一巴掌往他脸上去,这疼痛非但没让康仕洋住嘴,反倒哭得更加悽惨。康士德烦躁的伸手罩住康仕洋的嘴,哭声连带呼吸声渐缓,康仕洋觉着空气越来越稀薄,眼前的世界也越发迷矇。
后来,他似是听见门铃声,以及破门而入撞击声。
我看着康仕洋渐渐没了意识,像是睡着一般倒在警消人员的怀中。
原来,这就是他们极力隐瞒的事实。原来,事实的真相是如此的丑陋。
无论是七岁的康仕洋,抑或是十七岁的莫玧洋,都无法承受真相带来的附加作用。也才发现,真如同莫玧娜所说的,我是个幸福的小孩,被拥护在眾人之中,才得以不受世俗分扰,心安的度过一日又一日。